劳务派遣中的年假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8 16:50:14 315 人看过

劳动者在劳动派遣的情况下,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能够享受年休假。根据法律规定,被派遣的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少于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应当安排补足派遣员工的年休假天数。

劳动者在劳动派遣的情况下,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此外,这些劳动者还能够享受年休假。法律规定,被派遣的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少于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应当安排补足派遣员工的年休假天数。

劳 务 派 遣 年 休 假 法 律 规 定

劳务派遣年休假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的相关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依法享有年休假,而用工单位则应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年休假。在年休假的具体实施中,劳务派遣单位需与用工单位就年休假事项进行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若协议不明确或违反法律规定,则可能导致劳动纠纷。因此,在制定派遣协议和处理年休假相关事宜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维护劳动者权益和社会稳定。

劳动者在劳动派遣的情况下,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还能享受年休假。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年休假,而用工单位则应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年休假。在年休假的具体实施中,劳务派遣单位需与用工单位就年休假事项进行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若协议不明确或违反法律规定,则可能导致劳动纠纷。因此,在制定派遣协议和处理年休假相关事宜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维护劳动者权益和社会稳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年假相关文章
  • 劳动者在劳务派遣有年假吗
    劳动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劳务派遣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劳务派遣工申请年休假,应当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安排。一、扩展资料:带薪休年假的具体规定:(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
    2023-04-07
    192人看过
  • 浅谈对劳务派遣问题的几点认识
    劳务派遣缺乏完善的法律规范、为逃避法定义务而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甚至由本单位或关联单位设立劳务派遣机构向本单位派遣员工,造成用工单位肆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发生劳动争议后又以与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为由推卸责任的情况;另一方面,一些派遣机构实力差、水平低,甚至是一无所有的皮包公司,或是垄断性的机构,只收费、走形式、不负责,一旦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就推卸责任,要求劳动者和用工单位自行解决。这些不良现象削弱了劳务派遣应有的积极作用,损害了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值得庆幸的是,立法机构已注意到了上述问题,在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2008年9月1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均对劳务派遣作了专门规定。关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规定有:依公司法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
    2023-06-10
    85人看过
  •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关系认定问题研究
    可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来确定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形成劳动关系,在身份上属于隶属和管理的关系;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属于合同关系期限不得低于两年。劳务派遣工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通过以下凭证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2023-07-10
    294人看过
  • 探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合同的订立问题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由被派遣员工和劳务派遣单位协商签订。合同应写明被派遣员工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基本信息、派遣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劳务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务合同的责任等。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的义务是什么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这主要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所规定的国家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教育法》《矿山安全法》以及国务院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等对此都有所规定。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主要是告知被派遣劳动者所做的工作、该工作岗位的要求、在劳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每月劳动报酬的数额以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等。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主要是与劳动有关的工资以外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4、对在岗被
    2023-07-11
    322人看过
  • 工资扣除问题与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派遣的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的优势劳务派遣促进就业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使流动就业组织化,有利于促进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有序转移。2、使灵活就业组织化,有利于解决供需错位问题,降低风险以家政服务公司为例。3、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转换劳务派遣在中国的特殊作用之一在于,它被作为一种利用现有资源、把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组织起来进行创业和就业的行动,促进了体制内就业机制的转换。4、提高用工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劳务派遣满足用工单位需求的微观功能是它最基本的作用。总之,劳务派遣是企业的一种正常存在的、有效率的用工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2023-07-02
    229人看过
  • 劳务派遣责任归属问题的思考
    因执行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受伤的,由接受派遣用工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公司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用人单位劳务派遣责任劳务派遣期间用人单位属于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
    2023-07-06
    159人看过
  • 劳务派遣工作年假要求
    劳务派遣人员的年假和正常劳动者规定是一样的,只要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即可享受年假,当劳务派遣人员想要休年假时,只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进行申请即可。根据年休假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劳务派遣收费标准(一)派遣用工收取的是管理费,收费报价是100-500元每人每月。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公司根据企业需要员工的岗位、工作强度、招聘难度综合报价,劳务公司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二)招聘外包服务收费标准(岗位分析、发布招聘、收集简历、人数匹配、电话预约、组织面试、确定方向、职前培训、办理入职、入职保障。):1、按照预约服务,按符合
    2023-07-03
    178人看过
  • 如何在劳务派遣行业中解决纠纷问题?
    劳务派遣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2、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3、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4、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
    2023-07-01
    313人看过
  • 新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问题
    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新疆将《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劳务派遣用工若干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下发至各地、州、市人社局,以及各集团公司、中央驻疆各单位、各有关单位。《通知》对工商注册、过渡期内规范用工比例等8方面问题做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下面,我们来了解新疆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劳务派遣用工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具体内容:《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劳务派遣用工若干问题的通知》一、关于劳务派遣企业工商注册问题按照《修改决定》的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为前置许可,企业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办理工商登记应当以取得行政许可为前提。劳务派遣企业应当按照《关于做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和工商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4〕37号)的要求,先行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后,方可办理工商登记。对未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工商
    2023-06-11
    452人看过
  • 劳务派遣常见法律问题解析
    1.“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如何界定《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对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有不同的解读。有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系一强制性条款,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如果在非临时性、非辅助性或者非替代性的岗位上实施,那么就可以认定用工单位与派遣劳动者之间为直接的劳动关系。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规定,属倡导性规定而非强制性规定,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不能因为在非临时性、非辅助性或者非替代性的岗位上实施而被认定为直接的劳动关系。对于上述两种观点,笔者更倾向于第二种。《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前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曾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做了界定,用工单位一般在非主营业务工
    2022-11-13
    210人看过
  • 劳务派遣工入党难问题探讨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指的是被劳务公司派到相应工作单位的工人。因此,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工作单位却在劳务派遣单位,也就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工问题已到非解决不可时候昨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专场记者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浙江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金长征,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出席记者会,就滥用劳务派遣工、工资集体协商、提高劳动者报酬、职业病防治法修订、解决劳动争议和纠纷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滥用劳务派遣工的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在回应苹果在华供应商企业职工中毒事件和有关新生代农民工
    2023-07-07
    330人看过
  • 如何解决劳务派遣超时问题?
    一般为2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何谓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派遣机构根据要派单位(即实际用人单位)的要求,与要派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要派单位,受派劳动者在要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机构从要派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一)规范的劳务派遣给用工企业带来的怄益处:1、把用人单位从繁琐的劳动人事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将精力集中投入到市场开发、战略决策和产品更新换代的管理上来。2、减少了用人单位在招聘、培训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成本,各类手续和相关管理工作均由派遣机构办理,极大地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3、为用人单位在市场条件下机动灵活、便捷用
    2023-07-03
    265人看过
  • 劳务派遣工被辞退赔偿问题
    劳务派遣工不能被用工单位辞退,用工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辞退,属于违法辞退的,劳务派遣单位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金;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过失性辞退的,劳务派遣单位不需要赔偿。劳务派遣工资由谁发虽然派遣员工系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但实际上该工资是体现在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派遣费用中。鉴于《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派遣单位违法法律规定,侵害派遣员工权益的,用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其中,就包括了派遣单位侵吞派遣员工工资这一情况。因此,建议就员工工资这部分,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派遣员工,以免不法派遣单位卷款而逃。(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
    2023-07-27
    471人看过
  • 劳务派遣小问答
    劳务派遣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公司经营劳务派遣要跨啥门槛?如果有人想开一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我们如何辨别一个劳务派遣公司是正规的?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其第57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
    2023-04-22
    271人看过
  • 劳动者在劳务派遣有年假吗
    劳动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劳务派遣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劳务派遣工申请年休假,应当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安排。一、扩展资料:带薪休年假的具体规定:(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
    2023-04-07
    192人看过
  • 浅谈对劳务派遣问题的几点认识
    劳务派遣缺乏完善的法律规范、为逃避法定义务而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甚至由本单位或关联单位设立劳务派遣机构向本单位派遣员工,造成用工单位肆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发生劳动争议后又以与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为由推卸责任的情况;另一方面,一些派遣机构实力差、水平低,甚至是一无所有的皮包公司,或是垄断性的机构,只收费、走形式、不负责,一旦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就推卸责任,要求劳动者和用工单位自行解决。这些不良现象削弱了劳务派遣应有的积极作用,损害了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值得庆幸的是,立法机构已注意到了上述问题,在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2008年9月1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均对劳务派遣作了专门规定。关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规定有:依公司法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
    2023-06-10
    85人看过
  •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关系认定问题研究
    可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来确定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形成劳动关系,在身份上属于隶属和管理的关系;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属于合同关系期限不得低于两年。劳务派遣工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通过以下凭证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2023-07-10
    294人看过
  • 探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合同的订立问题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由被派遣员工和劳务派遣单位协商签订。合同应写明被派遣员工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基本信息、派遣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劳务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务合同的责任等。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的义务是什么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这主要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所规定的国家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教育法》《矿山安全法》以及国务院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等对此都有所规定。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主要是告知被派遣劳动者所做的工作、该工作岗位的要求、在劳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每月劳动报酬的数额以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等。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主要是与劳动有关的工资以外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4、对在岗被
    2023-07-11
    322人看过
  • 工资扣除问题与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派遣的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的优势劳务派遣促进就业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使流动就业组织化,有利于促进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有序转移。2、使灵活就业组织化,有利于解决供需错位问题,降低风险以家政服务公司为例。3、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转换劳务派遣在中国的特殊作用之一在于,它被作为一种利用现有资源、把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组织起来进行创业和就业的行动,促进了体制内就业机制的转换。4、提高用工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劳务派遣满足用工单位需求的微观功能是它最基本的作用。总之,劳务派遣是企业的一种正常存在的、有效率的用工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2023-07-02
    229人看过
  • 劳务派遣责任归属问题的思考
    因执行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受伤的,由接受派遣用工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公司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用人单位劳务派遣责任劳务派遣期间用人单位属于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
    2023-07-06
    159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年假
    词条

    有薪假期(Paid Annual Leave)简称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 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 更多>

    #年假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工和劳务派遣企业解散赔偿的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7
      公司解散,根据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务派遣工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务派遣问题出在哪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0-06
      (1)劳动者就业的不稳定性和就业质量下降。 (2)劳务派遣成为一些用工单位逃避责任的惯用手段。 (3)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派遣机构和劳动者之间责任难以分清。 (4)虚假劳务派遣问题存在。 那么劳务派遣特征有哪些 1、三方法律关系 (1)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履行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包括向被派遣劳动者
    • 2022年劳务派遣是否算工龄的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0
      1、劳务派遣员工是需要计算工龄的。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10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所以在实施条例颁布之后,劳动者再被派遣的,工龄仍然连续计算
    • 劳务派遣同工同酬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0
      劳务派遣同工同酬最新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
    • 劳务派遣业务二次转包的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3-12
      不合法。劳务分包再分包违法。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的劳务分包并没有详尽的规定,仅有建设部的部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