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专利局新政策有哪些?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第三条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第四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递交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专利代理机构;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请求书中指明的联系人。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直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日为送达日。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第五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第七条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并进行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的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移交国防专利机构进行审查。经国防专利机构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其受理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以外的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作出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查、复审以及保密专利权无效宣告的特殊程序,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第八条专利法第二十条所称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指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一)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
(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第九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依照本细则第八条规定递交的请求后,经过审查认为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能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发出保密审查通知;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4个月内收到保密审查通知的,可以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通知进行保密审查的,应当及时作出是否需要保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6个月内收到需要保密的决定的,可以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第十条专利法第五条所称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不包括仅其实施为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
第十一条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
国家专利局出台的新政策其实就是为了完善旧政策中存在的漏洞,维护专利一直都是社会上热门重视的问题,专利的维护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国家专利局在这一方面不断地更新就是为了能给相关人员一个好的渠道去保护自己的利益。
-
专利减免有哪些新政策
165人看过
-
国家专利作价投资政策
172人看过
-
国家出台了哪些新政策
468人看过
-
农村居民有哪些政策国家政策有哪些
373人看过
-
国家高新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398人看过
-
现在哪些国家有多胞胎福利政策?
329人看过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
国家专利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有哪些用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0基于国内最先进的动态数据库,配合咨询人员丰富的项目经验,为科研立项、成果鉴定、申报奖励、新产品鉴定等提供检索服务。 国家专利局专利检索提供国内外专题专利数据库; 根据客户需求,检索专利全文; 进行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对比; 提供专利族的法律状态信息; 提供国外专利在中国申请状况查询; 协助客户进行专利侵权检索; 技术引进、技术输出时专利检索。
-
目前新国家社保有哪些政策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21、社保有以下新政策: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企业交纳的社保费率降低了,养老金会继续往上调的;把新农合和城市医疗保险纳入到了一起,统一成城乡医疗保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农村居民有哪些政策国家政策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01政策一:实现农村振兴的关键在于深化土地三权改革,引导和促进资本向农村农业集中,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和农业产业结构优化,促进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效提高土地产出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土地改革一直是三农改革的重点!特别是土地承包权、经营权改革。现阶段实行三权分立并行,有利于明确土地产权关系,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民和经营实体的权益;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构建新的农业管理体系,发展
-
想知道“国家专利局专利检索”是哪些意思?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1国家专利局专利检索的步骤如下: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2、点击“专利检索” 3、点击“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 4、点击“同意” 5、点击“专利检索” 6、输入关键词 7、点击“检索” 8、向下翻页 9、点击“查看文献详细信息” 10、点击“全文图像” 实际操作一遍你应该就明白了
-
国家对遗属补助有哪些新政策江西在线咨询 2021-09-24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不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标准均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员工和退休人员死亡后,生前直系亲属没有生活来源,依靠死者的抚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列为抚养直系亲属(1)祖父、父亲、丈夫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的。(2)祖母、母亲、妻子55岁以上或完全丧失劳动力的,祖父、祖母作为抚养对象,现在没有孩子或孩子,必须完全丧失劳动力,没有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