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计划由谁负责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30 22:11:53 359 人看过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重整期间和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区别
    重整期间和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区别在于重整程序与重整计划的执行是两个阶段。重整程序在执行程序之前,是为了制定重整计划而设立的一个独立的程序。当重整计划被法院批准后,重整程序的目的也已经完成,所以需要终止,以便进入下一个执行程序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2024-05-03
    276人看过
  • 重整计划执行中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其职责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破产管理人独立完成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事务,但必须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第九十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第九十一条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
    2023-06-14
    319人看过
  • 由谁负责诉讼费和执行费
    诉讼费原则上是败诉方承担,但要看具体案件以及责任划分。人民法院的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因此,案件受理费是诉讼费的一部分。诉讼费用可以分为三类: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依照规定,将案件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和劳动争议案件,四种不同性质的案件交纳办法有所差别。一、反诉时需要交诉讼费吗反诉需要交诉讼费,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二、法院办理离婚需要多少钱法院办理离婚,不涉及财产的部分,每件
    2023-04-11
    465人看过
  • 重整计划实施监督和执行期限
    我国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我国新《破产法》没有规定强制的计划执行期限,而是交由各方当事人通过重整计划协商确定,如果债权人愿意接受一个很长的执行期限,主要合法并且不损害社会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法律没有必要禁止。一、公司破产重整的程序公司破产重整程序:1、出现重整事由;2、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3、审查;4、指定管理人;5、通知、公告;6、编制债权表并提交核查;7、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8、债务人可以在监督下经营事物;9、提交《重整计划草案》;10、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分组进行表决。二、怎样处理破产重整后得到的新的债务破产重整后新发现的债务,若债务人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能正常经营的,此时该债务可以申报债权,要求该公司偿还。若破产重整后
    2023-03-28
    76人看过
  • 期徒刑的执行由谁来负责?
    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因此被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的,通常在当地监狱执行,剩余刑期若在三个月以下会转交到看守所代为执行。有期徒刑是如何执行的?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有期徒刑的刑罚种类。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
    2023-07-04
    439人看过
  • 禁止令由谁负责执行规定
    一、禁止令由谁负责执行规定禁止令乃是由法官所颁发的一种指令文件,其主要作用在于禁止被告采取特定的行为方式。禁止令作为一项重要的救济措施,其具体表现形式即为民事禁止令。这种命令通常会在涉及到家庭暴力、儿童虐待以及其他类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采纳,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受害者的人身安全。除此之外,禁止令还可以用于制止邻里之间的恶性纷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二、禁止令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本项规定专为那些被判处于管制成行的罪犯而设。对于这些罪犯,可依据其罪行的具体情形,在惩罚实行期内对其作出相应限制,以确保其不再从事特定活动,进入受限制的特定地域或场所,以
    2024-07-07
    347人看过
  • 重整计划由哪个机关批准
    一、重整计划的执行人。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管理人在重整期间主持营业的,应当在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将其接管的财产和营业事务移交债务人。二、重整计划的监督人。1、监督期间。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2、债务人的报告义务。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债务人的行为违反重整计划的,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情节严重,构成重整计划的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3、监督期满终止。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三、重整计划的约束力。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
    2023-03-25
    388人看过
  •  计划生育实行由哪个部门负责?
    该段内容讲述了计划生育事务的管理情况,指出计生部门是负责计划生育事务管理的机构,其中包括县级计生委员会、镇级计生办公室和乡级计生指导所。这些机构都是国家计生部门的正式机构,负责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处理计划生育事务。1.计划生育事务由计生部门管理。2.县级计生部门的名称是XX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为XX县计生委;镇级计生部门的名称是XX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简称为XX镇计生办;乡级计生部门的名称是XX乡计划生育指导所,简称为XX乡计生所。这些单位都是国家计生部门的正式机构,负责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处理计划生育事务。 县 、 镇 、 乡 级 计 生 部 门 的 职 能 是 什 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市级人民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县级以上人民
    2023-09-02
    67人看过
  • 工程项目划分由谁负责
    一、工程项目划分由谁负责(一)评定工作是由监工方来完成的,评定需要按照分部、单位、合同、建设项目的步骤进行,不同的评定阶段的评定等级是不一样的,对于那些评定不合格的,是需要进行返工的。(二)质量监督单位来评定。但在质量验收评定时,会有甲方,承建单位,监理单位都要参加。评级资料要有承建单位与监理单位签字认可。(三)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二、工程质量出问题谁负责(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三十六条规定: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之所以是这样规定,个人理解,是因施工单位是实施主体,施工质量是做出来的,无论是好还是不好,都不是检查出来的,因此,施工
    2023-06-07
    132人看过
  • 重组计划执行和监督期限的整合
    我国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我国新《破产法》没有规定强制的计划执行期限,而是交由各方当事人通过重整计划协商确定,如果债权人愿意接受一个很长的执行期限,主要合法并且不损害社会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法律没有必要禁止。法律对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是怎么规定的法律规定对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的监督制度如下:1、管理人为监督人。在重整期间,由管理人作为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人,负责对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进行监督。2、监督期限。管理人应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之日起开始,具体期限按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的期限确定。管理人认为必要的,可以申请延长,延长期限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期限为准。3、监督方式主要为债务人的主动报告。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以
    2023-07-07
    408人看过
  • 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可以叫停吗
    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可以叫停。重整计划是重整程序中最关键的一环,重整计划的内容直接关系到重整计划能否成功,因此,由谁来制定重整计划尤为重要。我国采取的是由重整人制定重整计划的立法体系。(一)制备人我国实行选择制,重整期间的营业要么由管理人管理,要么由债务人管理,故重整计划由管理人或债务人制备。(二)制备的期限重整计划制备期限有法定主义和法院酌定主义两种立法例。英国、美国等则采用法定主义,英国要求在颁发重整令后3个月内提交,美国要求裁定进入重整程序起120日内提交。我国也采用法定主义。一般情形下,管理人和债务人制备重整计划的期限为6个月,自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算。该期限届满,未能完成该计划,具有正当理由的,经债务人或管理人申请,法院可裁定延长3个月,即最长为9个月。(三)重整计划的内容1、必要记载事项(1)债务人的经营方案;(2)债权分类;(3)债权调整方案;(4)债权的受偿方案;(5)重
    2023-06-14
    357人看过
  • 刑事侦查拘留由谁负责执行
    一、刑事侦查拘留由谁负责执行刑事侦查拘留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二、刑事案件侦查期间律师可以收集证据吗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后,在侦查期间无权调取办案机关收集的证据,侦查结束提起公诉后,律师才有权调取证据。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三、刑事案件补充
    2023-08-30
    422人看过
  • 假释考验期内由谁负责执行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教育,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该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执行。一、罪犯假释考验期多久假释考验期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
    2023-03-11
    197人看过
  • 管制的执行由谁负责,执行机关是哪个?
    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对于罪行较轻、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分子,一般会被判处管制刑罚,也就是该罪犯的一切活动都会被有关部门监督,在接受管制期间需要参加劳动和教育改造,但不予关押。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怎么执行管制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1、管制期满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2、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2023-07-10
    22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谁执行破产程序中的重整计划?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重整计划被法院批准后,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如果财产和营业事务已由管理人接管的,管理人要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但是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管理人要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 拘役的执行由谁负责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4
      被拘役的人犯的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 《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
    • 新破产重整规划的执行人是谁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13
      破产重整计划的执行人为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
    • 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由谁负责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6
      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由行政机关或者是由法院负责。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指的就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当中为了制止相关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公民实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 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和监督期限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16
      我国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我国新《破产法》没有规定强制的计划执行期限,而是交由各方当事人通过重整计划协商确定,如果债权人愿意接受一个很长的执行期限,主要合法并且不损害社会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法律没有必要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