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是不是需经股东同意相关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4 04:40:05 438 人看过

一、股权质押是不是需经股东同意相关规定有哪些

股权质押若是向外质押,则是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若是向内质押,则不需要股东同意。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护有限公司股权的人合性。若是股份公司,则不需要经过股东的同意。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股东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同意吗

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在公司股东之间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股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此时股权的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一般规定是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一般规定如下:

1.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2.经股东同意对外出质的股份,质权实现时,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即不能取得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则股权不能质押给股东以外的人,股权所有者只能从不同意出质的股东中间挑选质权人。若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人得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股东以外的质权人,只须在实现质权时保证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即可。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n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n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n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8: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质押公司部分股权是否需要小股东同意
    不一定,需看公司章程如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将持有的股权出质为债务担保时,需要全体股权决议通过才能质押,如果股东质押自己股权不债务担保的,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
    2023-02-23
    187人看过
  • 股权质押需要过户吗,相关规定有什么?
    一、股权质押需要过户吗,相关规定有什么?股权质押并不需要过户,但需要办理登记手续。主要规定为《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前述法律规定,当事人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为办理出质登记的无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一般规定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一般规定如下:1.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2.经股东同意对外出质的股份,质权实现时,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即不能取得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则股权不能
    2024-02-09
    382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股份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条件
    一、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根据《民法典》第440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对有权处分的且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二、股权质押的条件1、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1)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2、股份公司股权质
    2023-02-24
    319人看过
  • 股东质押股权需提交哪些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三)质权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一、应该如何查询股权质押情况查询一个公司股东的股权质押情况,需要持该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介绍信到登记机关进行企业档案查询。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规定,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
    2023-03-15
    131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股权质押要经股东同意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并未规定股权质押是否应经股东同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股权质押能否变更股东1、股权质押并没有改变原股东身份,不需要变更股东。只是股权质押后,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注明该股权经过质押了,存在权利限制。2、股权出质以后,不得转让。(1)要使转让合法有效,必须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2)而且转让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3)因为虽然在出质以后,该出质的股权仍然是出质人所有,也只有出质人才能享有处分权,但是该出质的股权在出质后已经被质权人以登记形式占有,成为债权的担保,所
    2023-07-26
    482人看过
  • 股东间转让是不是有优先购买权,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股东间转让是不是有优先购买权,有哪些相关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如果没有股东协议或者章程的相反约定,股东之间没有优先购买权。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
    2024-01-07
    400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好是坏?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些?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权的一种。以企业出资人的股权为标的的质押。在中国,能作为股权质押的仅为股份公司股东的股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一、股权质押是好是坏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而最大股东股权质抻就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一般来说股权质押并不一定是坏的,这是一个中性
    2024-01-13
    130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融资服务吗,有哪些相关问题
    股权质押是融资服务。相关问题:一种是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一种是个人股票质押融资证券。一、股票股份股权的区别股票是股份的一种表现形式,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股东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证券,股份是在公司有部分的拥有权,具有表决权等可以参加公司大小事的决议,股票与股份互为表里,股票是一种有价值的证券,一种价值表现,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应当载明下列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二、股东解除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股票质押指的是借款人以自己拥有或第三方持有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股票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需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对于一些公司来说,股票质押是一种利好,它可以帮助公司解决资金紧张问题,利用股票质押获得的资金让公司发展的更好。不过如果公司经营状况出现问题,在短时间内很可能会导致公司股票下
    2023-02-14
    203人看过
  • 什么是股权质押经办人?股权质押经办人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什么是股权质押经办人人股权质押(PledgeofStock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经办人是办理某事的直接责任人,审核人是经办人的上级,用于审核经办人的工作,对其确认。经办是部门中事件的提出者及处理者,经办做完的事要上面主管查核。这都是政府部门业务流程的俗称,它只是业务流程中的一个阶段名称和办理人名称。在股权质押办理流程中的经办人叫做“股权质押经办人”。二、股权质押经办人的确立条件经办人必须是在自愿的前提下,参与股权质押流程,在股权质押过程中,经办人需要按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经办人拟文。这是经办人可以是出质人和质权人,也可以为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
    2024-01-02
    494人看过
  • 股权是否可以重复质押?有哪些相关问题
    一、股权是否可以重复质押吗?我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规对内资公司的股权二次质押问题未做直接的否定或肯定性规定,但是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二次质押问题并非如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早在2006年4月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东办理股权质押备案,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出具的股权质押备案申请书、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质押合同。公司登记机关接受备案后,应申请人的要求,可出具载明出质股东名称、出质股权占所在企业股权的比例、质权人名称或姓名、质押期限、质押合同的审批机关等事项的备案证明。在质押期间,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股东不得转让或再质押已经出质的股权,也不得减少相应的出资额。”因此在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出质股东可以就自己所持股权
    2023-06-26
    404人看过
  • 关于法院冻结质押股权相关规定
    未经法院同意的,不得擅自处分股权,包括转让、赠与、退股等。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10月10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对股权、投资收益冻结和执行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操作办法:1、明确工商部门协助事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人民法院办理以下事项:(1)查询有关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对外投资,以及受处罚等情况及原始资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公示的信息除外);(2)对冻结、解除冻结被执行人股权、其他投资权益进行公示;(3)因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被执行人股权,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一、冻结股权及投资的程序:人民法院冻结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及其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所在市场主体送达冻结裁定,并要求工商部门协助公示。工商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冻结股权、其他投资
    2023-03-23
    70人看过
  • 股权质押和股份质押是不是同一种?
    股份质押和股权质押是不一样的,股权是指对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权利,而股份是指对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份额。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我国公司法规定了两种公司形式,一是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第二是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两者的区别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占有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而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按照出资占有的等额股份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另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股权转让方面的规定也不相同,相比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股权转让方面较为灵活,只需要取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其他股东同意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受让权,即可启动股权转让的程序。而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非上市股份有
    2023-06-25
    365人看过
  • 金融股权质押率是什么意思,股权质押需要哪些材料
    一、金融股权质押率是什么意思金融股权质押率的意思就是融资额和质押股票市值的比例。质押率越低,对投资人越安全。由于每一股融到的资金越少,意味着在将来必要的时候,每股可以收回的资金都应该有保障。在股权收益权的信托产品中,所质押股权一般分为上市公司流通股和非上市股权,后者因尚未解禁,风险较前者更大一些。综上可见,已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质押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应向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二、股权质押需要哪些材料股权质押需要的材料有: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3.股权发行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4.股权发行公司同意出质的股东会决议或证明;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
    2023-06-18
    319人看过
  • 股东在股票质押后有哪些权利
    股东在股票质押时有哪些权利股权质押仅将股权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不改变股东的实际控制地位。只要股东不违约,股份到期后仍将返还给股东,股东以股权质押贷款有何准备(一)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者股份(二)出质人为自然人的,他应提供身份证明;出质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和其他有关文件,(四)质押股份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出质人应当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质押须经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决议通过。查明质押股份是否存在瑕疵,即是否禁止质押。股份有限公司出质人应当出具出质股权未重复出质的证明(重复出质的,应当出具质权人的同意书),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应当通过股东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或者公司股利分配决定基准日前5日,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前项股东名册之变更,不予登记。但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2023-05-02
    12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股权质押贷款是否要经过法人同意,有哪些相关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11
      股东股权质押贷款不需要法人同意。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
    • 请问股东股份补充质押有哪些相关规定啊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6
      与票据、公司债券等权利质押相类似,股份质押生效的要件之一在于履行法律规定的登记或记载义务,登记程序的设定具有公示作用,其意义在于通过股份质押的公示作用达到安全、公平、效率的交易目的
    • 股权质押股票需要的相关材料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8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
    •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有哪些相关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30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自主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之日其一同生效。未交付质押物的质押权一般不予设立,但有价证券出质的、以基金份额或股权出质的、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股东的股权及股东权益有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11
      律师解答 股东的股权及股东权益有:股本(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资本公积(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税后利润的5%一10%)、未分配利润(年度分配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