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逃避债务可以强制让股东负责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7 14:05:59 170 人看过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股东是需要担责的。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夫妻双方恶意逃避债务是合理的行为吗?

夫妻双方恶意逃避债务是不合理的行为。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公司恶意逃债股东要负责吗
    公司恶意讨债股东要担责,如果公司人格被滥用,可以要求股东对该公司的债务或者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公司法》第12条规定: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后果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后果是:1、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
    2023-06-26
    193人看过
  • 债务逃避:股东该负何责?
    公司股东逃避债务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1、股东的权利主要规定在公司法第三十八条,包括:(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2023-07-04
    118人看过
  •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能否要求股东担责?
    2008年11月8日,一家电器公司向一家电子厂购买了价值30万元的产品,合同明确在两个月内付清欠款。因到期后电器公司没有依约付款,电子厂于2009年3月派人催收时,得知公司早已负债累累,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公司已经在2009年元月,将经营所得及相关资产转移至各位股东,公司成了空壳,根本无力还债。针对上述情况,就电子厂能否直接要求股东还款,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不能。理由是本案债务的发生是因为公司所引起,公司属于义务的唯一承担者,其目前空壳,并不等于公司不复存在,不能因而否定公司的人格。第二种意见则认为可以直接要求股东还款。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是:《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是说,如果公司人格被滥用,债权人可以要
    2023-03-09
    177人看过
  •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能否要求股东担责
    看具体情况。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4-15
    108人看过
  •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能否要求股东担责?
    “滥用公司人格”的规定新《公司法》增加的关于“滥用公司人格”的规定,是指公司股东以自己的意志操纵公司意志,使公司成为傀儡,成为逃避债务、规避风险的工具。一方面,公司股东利用公司为义务承担者的主体身份,将公司的资产及相关资产恶意转移到股东名义下,实质上是把公司作为对付债权人索债的工具,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另一方面,公司股东将公司经营所得及相关资产全部转移至各位股东的行为,使公司实质上成为“空壳”,从而无力清偿债权人的欠款,妨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特征针对这种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新《公司法》对于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这一新规定,对于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当利益以及确保公司设立的宗旨无疑会起到积极作用。它将促使我国公司制的完善和发展。人格否认制度旨在防止公司人格的滥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司法实践中,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公司已经合
    2023-04-19
    367人看过
  •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能否要求股东担责?
    2008年11月8日,一家电器公司向一家电子厂购买了价值30万元的产品,合同明确在两个月内付清欠款。因到期后电器公司没有依约付款,电子厂于2009年3月派人催收时,得知公司早已负债累累,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公司已经在2009年元月,将经营所得及相关资产转移至各位股东,公司成了空壳,根本无力还债。针对上述情况,就电子厂能否直接要求股东还款,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不能。理由是本案债务的发生是因为公司所引起,公司属于义务的唯一承担者,其目前空壳,并不等于公司不复存在,不能因而否定公司的人格。第二种意见则认为可以直接要求股东还款。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是:《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是说,如果公司人格被滥用,债权人可以要
    2023-06-05
    382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可以让股东担责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9
      可以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条规定:“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是说,如果公司人格被滥用,可以要求对该公司的债务或者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其要件为:一是具有构成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公司以全部资产独
    •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是否可以让股东担责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1
      可以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条规定:“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是说,如果公司人格被滥用,可以要求对该公司的债务或者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其要件为:一是具有构成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公司以全部资产独
    •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能让股东担责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9
      可以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条规定:“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是说,如果公司人格被滥用,可以要求对该公司的债务或者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其要件为:一是具有构成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公司以全部资产独
    •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能否让股东担责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9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股东是需要担责的。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恶意逃避债务可否要求股东担责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30
      新《公司法》增加的滥用公司人格规定,是指公司股东以自己的意志操纵公司意志,使公司成为傀儡,成为逃避债务和风险的工具。一方面,公司股东利用公司作为义务承担者的主体身份,恶意将公司资产及相关资产转移给股东,本质上是以公司为工具对付债权人的债务,从而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另一方面,公司股东将公司经营收入和相关资产全部转移给股东的行为,使公司本质上成为空壳,无法偿还债权人的债务,阻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