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第一次进入职场时,你必须了解的十个法律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8:55:58 450 人看过

1、什么是毕业生就业协议?

A:劳动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即使签订了,也不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从理论上讲,它是一种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的规范。如果任命行为完成(向雇主报告),协议将无效。如果协议一方违约,在司法实践中将不予强制执行,而是按照协议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毕业生和高校违反就业协议的,按照协议或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公司要求我入职时将毕业证书交公司保管。我想我想阻止我辞职。这合法吗?

A:非法!《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留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本条规定的“其他证明”一般包括以下证明: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职称评定证书等,但用人单位是“保管人”,实际上是变相发作。《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法给予处分。

3。我被录用时,公司要求我提供担保或支付押金是否合法,否则公司不会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A: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用人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产。禁止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这里的担保应当理解为禁止劳动者提供担保人或者财产担保。同时,《劳动合同法》还对用人单位征收劳动者财产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第四,我是女大学生毕业,公司的劳动合同规定“三年内不得结婚,不得生育”,否则将被辞退,是否合法?回答:非法!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在聘用女职工时,不得在劳动合同中限制女职工婚育的内容。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类似约定,也是无效的。建议:为了顺利就业,如果用人单位要写这样的条款,就不必针锋相对。他们可以用水流推动船。毕竟,签名是无效的。如果我被录用后公司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6因为公司已经为我注册了,所以要求我签署一份在公司工作三年的承诺书,并支付10万元的辞职罚款。现在我很担心我是否会承担辞职的惩罚?

A: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况需要员工承担处罚。1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规定服务期限。违反服务期的员工将承担罚款,但金额以分摊的培训费为准。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员工。户口不是员工支付违约金的法定条件。公司不能要求您按户口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

7。作为一名应届毕业生,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公司规定试用期为6个月,月薪3000元,但试用期工资只有1500元。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是否合法?

A: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一般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工资的80%,即3000*80%=2400元。试用期还需缴纳社会保险费。8我加入公司时,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把他们两个都拿走了,没有给我一个。公司的做法合法吗?回答:非法!《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签订或者盖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劳动合同。同时,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交付劳动合同文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9我已经拿到了毕业证书,但公司要求我签署实习协议。有问题吗?

A:当然有问题。你不再是学校的学生了。即使公司与你签订实习协议,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根据《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立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10公司不想为员工购买社保。当我进入公司,我被要求签署声明,我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障。如果我不签,我就不会被录用。本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a:无效!《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都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既然是法定义务,就不能通过协议解除,所以即使签署了这样的声明,也是无效的。劳动者主张权利的,用人单位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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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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