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律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5:54:57 398 人看过

一、票据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票据法》第102条规定了七种票据欺诈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该七种票据欺诈行为是:

(1)伪造、变造票据;(2)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3)签发空头支票或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4)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6)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7)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凡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即构成犯罪,应依法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1、对构成前述第(1)项行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对构成前述(2)(3)(4)(5)(6)项行为,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3、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票据欺诈行为的,与出票人、持票人一起作为共犯,承担与之相应的刑事责任。

4、实施前述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所谓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国家行政管理法规的人所作的处罚。该等处罚主要有警告、罚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办理某项业务、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拘留等。

行为人实施前述票据欺诈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被伪造签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

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保证的,给予处分(警告、记过、撤职、开除公职等);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上述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该金融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法律责任

该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1、行政责任: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主要有罚款、警告、通报批评、停止使用或办理有关票据结算以及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2、民事责任:票据的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票据出票人有什么责任
    一、票据出票人有什么责任1、广义责任票据责任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当事人根据票据行为或者法律观点而承担的票据义务,如《支付结算办法》第209条观点:单位、个人和抑或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的,必须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支付结算办法》第5章观点的责任大多也属于这种票据责任。2、狭义责任狭义的票据责任是《票据法》第4条、第44条、第70条、第71条等观点的:在票据上签章的票据行为人应当对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义务。这里的责任与义务的内容是一致的.本文所指的票据责任是指狭义上的票据责任.而民事责任是指违反民事义务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不等于民事义务,民事义务是民事责任的前提,二者的内容并非一致。票据责任不同于民事责任,具体来说,二者可作四点区分。二、向银行申请办理汇票承兑的商业汇票的出票人需要什么条件(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二)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支付汇票
    2023-06-06
    398人看过
  • 善意取得票据有没有票据责任
    票据取得如构成善意取得,应具备五项要件:①须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所谓无处分权人,限于善意取得人的直接前手,非直接前手人为无处分权人时,票据抗辩的切断原理和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相分离的原理已有保护,不须适用善意取得原理;从有处分权人手中取得票据,也不须适用善意取得原理。②须以票据法规定的方法取得票据。即主要以背书转让方式取得票据,如以其他法规定的方法取得票据,因是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所以不能享有票据权利,仅对无处分权人享有一般债权。③须取得有效票据。票据的有效是享有票据权利的基础,无效票据不能享有票据权利,善意而取得无效票据的,同样不能享有票据权利。④须给付对价。完整享有票据权利的,应付有对价,善意取得同样应具备该项要件。⑤须为善意。所谓善意,指无直接恶意、间接恶意,也无重大过失和知悉抗辩原因,否则不能认定为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票据,虽然是从无处分权人的手中取得票据,但作为票据的原始取得方式
    2023-06-01
    189人看过
  • 票据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区别
    所谓票据责任,根据票据法的观点,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票据责任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当事人根据票据行为或者法律观点而承担的票据义务,如《支付结算办法》第209条观点:单位、个人和抑或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的,必须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支付结算办法》第5章观点的责任大多也属于这种票据责任.狭义的票据责任是《票据法》第4条、第44条、第70条、第71条等观点的:在票据上签章的票据行为人应当对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义务。这里的责任与义务的内容是一致的.本文所指的票据责任是指狭义上的票据责任.而民事责任是指违反民事义务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不等于民事义务,民事义务是民事责任的前提,二者的内容并非一致。票据责任不同于民事责任,具体来说,二者可作如下四点区分:第一,票据责任具有双重性.而民事责任则不具有双重性。票据责任的承担者,即票据债务人,具有付
    2023-06-06
    348人看过
  • 票据保证责任的法律分析和观察和讨论
    票据保证制度是汇票?本票?支票三种票据共同具有的种法律制度?它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担保票据债务履行为目的,而在票据上所为的种附属票据行为?票据债务人可以是出票人?背书人和承兑人,都可以成为被保证的对象?其目的就是通过票据保证人的保证行为,为票据上某个特定的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提供担保,以确保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提高票据的信用度?票据保证也是种担保债务履行的方式,它和民法上的保证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都是为了促进债务人履行债务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都是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任等等?但票据保证是种票据行为,和民法上保证是不同的,有着自己的些特征,其对债权人的保护也更为有力?票据保证的这种特殊性体现在:()对票据保证在方式上有严格要求?票据保证人在为票据提供保证行为时,必须按照第46条在汇票或粘单上记载绝对应记载事项,才能产生票据保证的效力?如果欠缺票据法规定的方式要件,票据保证就
    2023-06-15
    190人看过
  • 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既遂追究法律责任?
    构成票据诈骗罪既遂会追究的责任:1、构成本罪既遂的,追究5年以下有期或者拘役,并处2年-罚款20万元的刑事责任;2、如果巨大,情节严重的,追究5-10年有期,并处5年-罚款50万元的刑事责任;3、数额特别大、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年-5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刑责。票据诈骗罪如何量刑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
    2023-08-08
    424人看过
  • 票据诈骗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由于票据是流通的金钱有价证券,所以票据诈骗的危害要大大甚于一般的诈骗,它的一个行为可能会危及相当大范围内的经济链条。所以,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对票据诈骗行为给予严厉打击。票据法规定了对上述票据欺诈行为,均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177条规定: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上述罪行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刑法第194条还规定,有下列金融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
    2023-04-23
    411人看过
  • 票据责任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其中,汇票、本票和支票是常见的票据类型。 在汇票中,出票人应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应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也应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对于应收票据,它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客户欠款,通常以票据的形式进行支付。应收票据应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且应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 总之,票据法律责任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而票据责任则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在票据的使用过程中,出票人、持票人和其他票据债务人都应按照法定条件进行操作,以保证票据
    2024-01-05
    204人看过
  • 票据责任由谁承担
    票据代理是一项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人代表被代理人执行票据行为后,被代理人需承担法律后果。实施票据代理时,代理人需具有代理权,注明被代理人姓名、代理意思,并在票据上签章。票据纠纷举证责任由主张方承担,获取票据权利需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和票据法规定。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行使与保全在营业场所和时间内进行。票据权利时效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支票持有人对出票人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票据代理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某项票据行为后,被代理人就必须承担该票据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在具体实施票据代理时,必须了解代理人必须具有代理权,并在票据上注明被代理人的姓名,表明代理的意思,并在票据上签章。发生票据纠纷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而票据权利的取得需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包括签发、取得和转让票据,应当遵守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而票据权利的行使与
    2024-01-05
    307人看过
  • 票据法对票据变造后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呢
    票据法第14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涉及伪造、变造者、被伪造、变造者和其他签章人的法律责任问题。(1)伪造、变造者的法律责任。伪造、变造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票据的伪造、变造而导致票据当事人不获承兑或付款时,其所支付的费用及利息损失,均应由伪造、变造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企业法和行政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与伪造、变造的责任者个人处分,给公司、企业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根据我国票据法第103条及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伪造、变造责任者以刑事处罚。(2)其他签章人的法律责任。我国票据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其他签章人仍须依其签章按照票据所载文义承担票据责任。票据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
    2023-05-01
    91人看过
  • 证据责任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是人民检察院承担。在公诉的案件当中,证明被告人是否有罪的责任是由人民检察院进行承担的。被告人既不用承担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也不用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人民法院不承担证明责任,但是人民法院负有调查、核实证据中的疑问的责任。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指的是控诉方承担的在其指控的犯罪构成事实出现真伪不明时法院判决其败诉的负担。单位的举证责任1、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和定2001年4月3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2、对因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或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案件,用人单位主张权利的,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3、劳动部于
    2023-07-01
    350人看过
  • 简述票据的保证责任
    一、票据保证及其法律特征票据保证是指行为人在已发行的票据上进行保证文句的记载,完成签名并将其交付持票人,从而表明对该票据债务的履行承担保证的行为。票据保证之债具有与一般民事保证之债不同的法律特征:第一、票据保证债务具有独立性。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票据保证债务相对于被保证债务独立,即票据保证债务不因被保证的票据债务由于欠缺实质要件而归于无效时,导致票据保证债务无效。另一方面,票据保护债务的时效期间与被保证的票据债务的时效期间相同,但彼此独立存在,后手权利人对被保证票据债务人的追索,不会当然引起对票据保证人的追索效力;反之亦然。第二,票据保证之债具有无因性。票据关系人之间存在双重债的关系,一层是基础之债属于民法中的给付之债,另一层为票据之债。票据保证只是对票据债务的履行向后手提供担保,而不是对另一层基础之债向后手提供担保。无论基础之债是否有效存在或变更,基于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保证债务一
    2023-04-30
    114人看过
  • 票据责任有什么效力
    一、票据责任效力根据我国票据法有关规定,票据伪造的票据责任效力包括:1、对被伪造人来说,其并没有在票据上签章,也没有授权伪造人代表或代理签章,依我国相关法律的签章原理,被伪造人不负任何票据责任。2、对伪造人来说,其以他人名义所伪造的签章不是以自己名义进行的,依“不在票据上签章者,不负票据责任”的原理,伪造人也不负票据责任,但应负其他责任。3、票据上真实的签章不受伪造签章的影响,依然保持其原有效力。4、对持票人来说,如票据伪造为出票伪造,则其不能取得支付请求权,但是如该票据是从真实签章人处取得,该持票人仍可以对真实签章人行使追索权(中国票据网提示,例如某张银行承兑汇票为伪造出票,但后手基于真实交易取得,任可向前手真实背书人行使追索权);如果持票人是直接从伪造人手中取得伪造的票据或伪造签章的票据,持票人只能对伪造人依民法原理要求损害赔偿或返还不当得利。5、对付款人来说,如其对伪造出票因重大过失
    2023-05-31
    340人看过
  • 票据责任的具体内容
    票据责任和民事责任的主要区别在于法律依据、产生方式和责任承担方面。票据责任以票据行为为基础,持票人有权要求支付票据金额,责任由签章人承担。而民事责任是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所产生的责任,责任由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确定。对于票据上的变造,签章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变造后签章的人对变造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了解这些差异对正确处理相关问题至关重要。 票据责任和民事责任有很多不同之处,其中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法律依据和产生的方式。票据责任是指持票人向收款人要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以金钱给付义务为基础,并基于票据行为而产生。而民事责任则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所产生的责任,它以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责任内容为准。 在票据责任中,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时,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而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则对变造后的记载事项负责。对于不能辨别是在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人,视为在变造前签章,依原记载事项负责
    2024-01-05
    486人看过
  • 票据欺诈责任的概念
    律师解答:票据欺诈是比较严重的金融违法行为,《刑法》第177条和第194条规定了严厉的处罚;如果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例如《支付结算办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给予行政处罚。相关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02条的规定,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变造票据的;2、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3、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4、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6、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7、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2023-06-14
    1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票据承兑最新规定票据承兑犯罪的法律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12
      1、自然人犯本罪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特别严重损失的,5年以上有期徒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负责人,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 一票票据做弊端医院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7
      如果医院诊治不当,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先核查以下内容:(1)医方的主体资格(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科目核定情况;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执业许可证,是否存在执业类别、执业地点错误等)(2)医疗行为是否不当(医疗行为是否违反诊断治疗护理规范,是否违反法定义务)(3)损害后果(4)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等 二、第一时间复制客观病史资料并封存主、客观病历,收集以下证据:诊疗经过 (包括门、急诊
    • 伪造金融票据罪既遂的法律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11
      根据本条的规定,自然人犯伪造、改造金融票据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的情况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的情况特别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或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负责人按上述规定处罚。伪造信用卡,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重:
    • 票据承兑人和票据付款人的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211条、第214条、第215条、第216条、第217条、第218条、第219条、第220条、第221条规定: (1)单位或银行承兑商业汇票后,必须承担该票据付款的责任。 (2)持票人超过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在持票人作出说明后,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支票的出票人对持票人的追索,仍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3)付款人及其代理付
    • 男方票据承兑付款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