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物不属于家事代理权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09:02:23 109 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不属于家事代理权的范围有处分重大的财产,比如房产以及汽车。处分与婚姻当事人一方人身有密切联系的事务,如领取劳动报酬、放弃继承等,因为这些财产虽然属于共同财产,但是也具有人身属性。

一、夫妻两个房产证怎么改成一个人名字?

、如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也应为夫妻两人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权必然由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任何一方均不具有擅自处分的权利。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只影响到房屋能否顺利办理变更登记,对于物权变动的原因(即合同的生效与否)并不产生影响。因为合同生效与否,取决于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无效条件,合同的签订是否为合同之外的第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婚后女方父母赠送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女方父母赠送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是否有约定。如果女方父母有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属于女方一人所有的,那么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女方父母没有对该房产的所有权作出约定,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处分权。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夫妻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取得产权证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等能够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

3、双方已起草的协议书。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职业、地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婚前财产使用、维修、处理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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