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是否是从属物权还是主物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6-14 23:30:33 93 人看过

留置权不是主物权、是从属物权。留置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权是否是从属物权还是主物权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第四百五十条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条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是货物的留置权
    收取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例如承运人为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垫付的报关费等)是承运人的主要权利。但是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交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时,承运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呢?对此,《民法典》(2021.1.1生效)明确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货物留置权”。《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八百三十六条【承运人留置权】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百三十七条【承运人提存货物】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提存货物。
    2023-06-15
    216人看过
  • 留置权属于不动产物权吗
    留置权是从属物权。(一)主物权和从物权的区别1、主物权:“从物权”的对称,不以他种权利的存在为前提而独立存在不因他种权利的存在或消灭而影响其效力的物权,如所有权.地上权等。2、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3、二者的区别在于是不是必须依附一定的权利而存在,主物权是独立存在的,从物权是必须依附的,但主物权是可以转化成从物权的。(二)主物和从物的区别1、以物与物之间是否具有从属关系为标准,可以把物区分为主物和从物.2、凡两种以上的物相互配合、按一定经济目的的组合在一起,起主要作用的物为主物.3、配合主物的作用而起辅助作用的为从物。这是根据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也就是说,无需以其他权利作为存在的依附或者前提就可以独立存在,比如某甲
    2023-02-25
    342人看过
  • 从物权与主物权的区别
    这是根据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也就是说,无需以其他权利作为存在的依附或者前提就可以独立存在,比如某甲接受朋友馈赠的一个宠物狗,受赠人某甲对该特定的宠物享有的所有权即是不以其他权利存在为依存的,属于主物权;从物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没有其他权利的存在,就不会产生这一物权,其他权利的灭失,也会导致该物权的灭失,比如前文中的某甲向某乙借钱,并把宠物狗抵押给某乙,那么,某乙对宠物狗享有抵押权,这一权利的存在必须以其借款债权作为基础和前提,因此属于从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对于物权的取得、变更、丧失,从物权应与其所附的权利共命运。
    2023-06-08
    489人看过
  • 出租留置物是否丧失占有权
    对于出租的标的物,出租的是占有权,如果出租留置物,是丧失占有权的。留置物的范围有哪些1、留置物的主物。留置物的主物,是指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该动产可以是债务人享有完全处分权的动产,也可以是债权人并不知情的债务人无权处分的动产。2、留置物的从物。从物是指附属于主物的附属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留置权的效力也及于留置物的从物。但是,从物未随同留置物移交留置权人占有的,留置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也就是说,从物必须也在债权人的占有之下时,才能成为留置权效力所及的范围,否则,不管从物仍为债务人占有,还是已转让他人,留置权的效力均不及于此。但是双方约定从物不属于担保物的范围,或者主物和从物可以分离,而主物的价值足以担保全部债权的,留置权的效力也不能及于从物。3、留置物的孳息。孳息包括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除非当事人对孳息问题另有约定,留置权的效力及于留置权的孳息,债权人可以收取孳息
    2023-06-13
    207人看过
  • 我国的留置权是登记物权吗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留置权是成立即生效,不需要做留置权登记。1.从属性。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依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依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2.法定性。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留置权只能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财产以受偿。3.不可分性。留置权的不可分性表现为:一是留置权所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二是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所留置的全部留置财产,留置权人可以对留置财产的全部行使留置权,而不是部分。只要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留置权人就可以对全部留置财产行使权利,不受债权分割或者部分清偿以及留置财
    2023-03-15
    172人看过
  • 留置权是否属于世权范畴
    留置权是对世权。留置权是一种物权。留置权系以留置物为标的的权利,其效力直接及于留置物。当具备法定条件时,留置权人就可以排他地占有,支配留置物,不仅得对抗债务人的返还请求,且得对抗一般第三人对留置物的权利主张,其次,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留置权是以担保债权受偿为目的的物权,不同于用益物权,系以取得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为主要内容的权利。故留置权体,现为一种价值权。当债务人不履行给付义务超过约定期限时,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船舶留置权是什么船舶留置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广义的船舶留置权,是指依据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船舶的一方,当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依法以该船舶折价或者以该船舶的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2、狭义的船舶留置权,通常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造船合同、修船合同的另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留置所修造并占有的船舶,依法以该船舶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船舶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3-07-11
    247人看过
  • 什么是遗失物返还与留置权?
    (一)遗失物返还,是指所有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在遗失其财物后,请求拾得遗失物的人或者其他占有遗失物的人予以返还。(二)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一、留置权有期限限制留置权是有期限限制的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抵押质押留置有什么区别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3-03-28
    484人看过
  • 留置权是用益物权吗以及留置权有什么特征
    一、留置权是用益物权吗留置权是用益物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二、留置权有什么特征留置权的特征主要有:1.从属性。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依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依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2.法定性。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留置权只能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自由设定。3.不可分性。留置权的不可分性表现为:一是留置权所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二是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所留置的全部留置财产,留置权人可以对留置财产的全部行使留置权,而不是部分。只要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留置权人就可以对全部留置财产行使权利,不受债权分割或者部分清偿以及留置财产分割的影响。当然,如果留置财产为可分物
    2023-06-20
    488人看过
  • 占有返还请求权是否属于物权
    一、占有返还请求权是否属于物权无权占有他人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属于物权中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不能返还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二百三十六条【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二百三十七条【物权复原请求权】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二百三十八条【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二、物权的效力是什么1、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亦即在同一物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的效力。2、优先效力。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优先于债权的效力。3、追及
    2023-06-17
    473人看过
  • 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的哪种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一、留置担保合同具体内容有什么保留担保合同的内容:1、主债权。是指留置权人基于合同要求债务人履行主要义务的权利,也称为原债权或本债权;2、利息。指留置物,即原物产生的收益,分为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对于留置权,主要是指延迟履行债务的利息;3、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时应当依法向对方支付的款项,也是违约方应当承担的重要民事责任形式;4、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而对留置权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债权人损失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必须以债权人实际有损失,损失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有因果关系为前提;5、实现留置权的费用。指留置权人在拍卖、变卖留置物过程中所花费的金钱,如留置物估价费、拍卖费、催告通知费、诉讼费等;6、留置物保管费用,留置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留
    2023-03-30
    440人看过
  • 留置权是否具有物权性,留置权的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留置权是否具有物权性留置权具有物权性。首先,留置权是一种物权。留置权系以留置物为标的的权利,其效力直接及于留置物。当具备法定条件时,留置权人就可以排他地占有,支配留置物,不仅得对抗债务人的返还请求,且得对抗一般第三人对留置物的权利主张,其次,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留置权是以担保债权受偿为目的的物权,不同于用益物权,系以取得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为主要内容的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给付义务超过约定期限时,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二、留置权的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留置权的成立条件:1.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留置权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存在的意义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保证债权人实现其债权,因此,留置权以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只有债权合法有效存在,才存在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问题。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为基于动产占有而发生的法定担保物权,债权人因为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
    2023-06-20
    456人看过
  • 留置权与担保物权是一样的吗
    留置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两者是从属关系,是不相同的。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的概念最早是出现在《德国民法典》中。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亦即债权已届清偿期,留置权方能成立,而不问债务人是否构成履行义务迟延(履行义务迟延是留置权行使的条件)。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担保物权
    2023-06-12
    479人看过
  • 留置权与担保物权区别是什么
    留置权与担保物权区别如下:1、担保物权是指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其他物权,是指直接取得或者控制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确保债权的实现的权利。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以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财产,由此产生的债权在清偿前未留置,超过一定期限未清偿的,依法出售留置财产,优先从价款中受偿的权利;2、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虽然是担保物权,但与一般担保物权不同,不能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直接发生。现行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有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前两种产生由合同约定,留置权作为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其他担保物权。一、船舶留置权的内容是什么船舶留置权是特指船舶建造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海事请求人针对船东所采取的扣留其船舶以获海事债权实现的一种自救措施,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在航运实践中被广泛运用。船舶留置权具有以下特性:1、法定性。
    2023-04-12
    444人看过
  • 什么区分主物权和从物权?
    主物权:从物权的对称,不以他种权利的存在为前提而独立存在不因他种权利的存在或消灭而影响其效力的物权,如所有权.地上权等。物权能否独立存在一般由法律规定,但如果权利人出于一定目的也可依其意思将主物权变为从物权。从物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他们的区别就在与,是不是必须依附一定的权利而存在,主物权是独立存在的,从物权是必须依附的,但主物权是可以转化成从物权的。
    2023-06-08
    2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现在所讲的留置权是从属物权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9
      1、主物权和从物权的区别 (1)主物权:“从物权”的对称,不以他种权利的存在为前提而独立存在不因他种权利的存在或消灭而影响其效力的物权,如所有权.地上权等。 (2)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3)二者的区别在于是不是必须依附一定的权利而存在,主物权是独立存在的,从物权是必须依附
    • 留置物是否有占有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7-29
      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权,是其对该物依合同产生的占有权的继续。这两种占有权先后相继,其区别在于,前者产生的基础是留置权,后者产生的基础是原合同。占有虽然持续不断,但占有权却因留置权的发生而于其发生之时产生了性质的变化。留置物的占有权是持续的,它使留置权人得以保持对留置物的持续占有,直至留置权消灭或者留置权实现。在此期间内,留置权不得被剥夺,既可对抗债务人即留置物的所有人或原占有人,又可对抗该合同关
    • 货物留置权与货物权利主体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货物留置权的权利主体在水上货物运输中,无船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都属于水规第四十条中“承运人”的范畴,那么究竞谁有权行使货物留置权呢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理解担保法中“需根据合同约定占有财产”的规定。首先是对该规定中“合同约定”的理解问题。在水上货物运输中,尽管发货人与实际承运人之间一般没有直接的运输合同,但我国合同法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订立采取了合同自由原则,即当事人之间尽管没有书面签订合同,但
    • 业主的属于共同物权还是专有物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8
      业主的专有物权《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这个专有所有权部分主要是指住宅或经营用房的套内面积。所谓的套内面积是房产产权管理部门通过测量后登记在产产权档案中的建筑物实际有效面积,这个面积不包括分摊的公共面积。而设置在房产套内面积中的相关生活设施或经营设施也属于业主的专有物权。如室内卫生间、厨房、室内的上下水设施和供暖设施等、但我们要注意的是,位于套内
    • 留置权属于用益物权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1、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而且,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同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