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鉴定有几种
医疗事故鉴定只有一种,是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鉴定申请书。提交的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要写明申请人姓名、*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与病人的关系以及病人姓名、*别、年龄、职业、住院号、住址、工作单位、事故或纠纷发生的时间等,然后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曾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写明原鉴定结论。最后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2、申请人单位或村(居)委会的介绍信。主要是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3、陈述意见书;
4、病历或病历摘要、各种检查诊断报告单的原件或复印件;
5、进行过尸体检验的要提供尸检报告;
6、证人证言。如有人作证,可制作证人证言。证人证言要写明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证明的事实要写明时间、地点、事实经过,最后由证人签字盖章或在证词上留下指纹印;
7、进行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提供原鉴定报告书;
8、有关物证;
9、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交纳鉴定费。
三、做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途径有哪几种
一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二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三是由人民法院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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