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是一定要15天内提供证据。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一、移送管辖后的举证期限是什么
移送管辖后,举证期限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
1、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2、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3、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谁被告谁举证是什么意思
谁被告谁举证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也就是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要自己提出证据证明。比如甲认为乙欠了自己钱,就要提出乙欠钱的证据(欠条等),如果乙反过来说钱已经还了,也要提出自己已还的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被告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据吗?
196人看过
-
被告在法庭上能否提供新的证据?
385人看过
-
法院要求被告提供证据被告不提供怎么办?
70人看过
-
被告在开庭前是否必须收到原告提供的证据?
67人看过
-
被告提供证据格式
352人看过
-
被告对借条签名提出异议需要在多长时间内提供证据
349人看过
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 更多>
-
要求被告提供证据需要几天时间内提供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2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
被告提供证据在法院手中时,如何申请提供证据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91、如果提供证据证明证据在被告手中,而这一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责令被告向法院提交。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
-
原告做了,被告是否可以在开庭时提供新的证据?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5被告可以在举证期间内提供新的证据。逾期提供的证据,不进行质证。但法院同意质证的除外。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随时联系本律师。
-
被告提供证据期限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5《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
民事诉讼原告无法提供证据要求被告提供证据合理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6如果是原告证明责任之内的,那么要求被告提供证据是不合理的,法律也不会支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将“谁主张,谁举证”作为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标准。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