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行政规划风险该由谁来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8:54:56 480 人看过

房地产开发行政规划风险由谁承担,目前尚无具体规定。应通过具体案例加以观察,并通过案例加以介绍,以便更好地理解。1999年3月18日,原告文化中心与被告**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某县文化中心房屋开发合同》。双方约定,原告应向被告提供重建开发用地,被告应免费向原告提供一至八层建筑面积1360平方米的房地产,交付期为12个月。随后,被告向原告交付了一套建筑面积901.26平方米、1至6层的房产。原告起诉,要求被告交付不足面积的房产或按现行市场价格赔偿。被告某县**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认为,其未交付面积不足的房产是由于行政规划,即合同约定该项目为8层,建设部门批准只能建6层。双方签订的合同性质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双方应分担风险,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房地产开发行政规划风险由谁承担?对此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规划的风险应由开发商承担。被告县**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将建筑面积1360平方米的房产交付原告的,应承担将建筑面积1360平方米的房产交付原告的责任或按现行市场价格赔偿。第二种意见认为,行政规划风险应由房屋开发合同双方共同承担。双方签订的合同性质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原告和被告应分担风险。被告没有违约,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分析]

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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