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04:30:33 172 人看过

一、承包土地需要注意什么?

1、承包方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应为农户现有人口;

3、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日期;

5、承包面积一定要填写。

二、农村承包土地的程序是怎样的?

1、选举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一般由村支部、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和一定数量的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选举产生,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推选办法,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农民群众的意见确定。

2、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产生后,主要任务就是拟订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应当认真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拟订承包方案,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予以公布,使全体村民了解承包方案。承包方案不能违背法律法规,不能以村规民约代替法律规定。

3、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方案公布后,一定时间,应当召开本集体经济经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过。

4、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按照承包方案规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将土地承包到每一个农户家庭。

5、签订承包合同。按照承包方案承包土地后,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完成整个承包工作。承包的具体工作由承包工作小组承担,但签订合同的应当是发包主,通常是集体经济经织。发包方的代表通常是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有的地方是村民委员会主任),承包方的代表是承包土地的农户户主。承包合同一般要求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主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存档一份附本。

村民承包土地需要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到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一般土地承包是有一定期限的,属于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70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0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土地怎样流转才能拿到国家补贴,流转土地承包方要注意什么
    土地通过转包、租赁、互换、入股等各种形式流转,集中连片起来,种地也要联合起来,规模化经营,土地流转已经是大势所趋,规模化经营效益逐渐呈现。土地怎样流转才能拿到国家补贴?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土地流转项目,财政对土地流转方按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1、具有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土地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300亩以上)。2、土地流转价格不低于农户常年直接经营纯收入或市、县规定基准价,同时确保流转农户每年的收益获得稳定增长。对流转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规模流转,流转价格的确定应采取实物计价、货币兑现或根据项目盈利水平和物价上涨情况分年段确定增长幅度,以确保农民长远土地收益不降低。3、对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运作规范(有章程、股权证书、实行“保底分红”)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优先扶持。4、符合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土地
    2023-05-05
    232人看过
  • 承包人交回承包地的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需要说明的是,承包人应当交回的承包地仅指耕地和草地,并不包括林地,这是因为林地的承包经营与耕地、草地的承包经营相比有其特殊性。林业生产经营周期和承包期比较长,投入大,收益慢,风险大。稳定林地承包经营权,有利于调动承包人植树造林的积极性,防止乱砍滥伐,保护生态环境。因此,对林地承包经营权不适用耕地和草地有关收回的规定,即使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其承包的林地也不应当收回,而应当按照承包人的意愿,保留其林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鼓励农户对土地进行投入,使承包人在交回或者发包人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人向承包地的资产投入得到补偿,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承包人对盐碱度较高的土地或者荒漠化的土地进行治理,使其成为较为肥沃的土地,在交回承包
    2023-06-26
    473人看过
  • 农民在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注意事项: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承包程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5)签订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原则和这一条的规定以及各地实践,土地承包一般应当遵循下述
    2023-05-05
    386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承包民法典,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民法典我国目前没有出台过土地承包民法典,土地承包合同遵循的法律为《民法典》与《土地承包法》,如果发生了土地承包的合同纠纷,可以参照以上两种法律法规进行解决。二、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四百七十八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4-18
    116人看过
  • 关于土地承包协议的注意事项
    1、土地纠纷必须处理到位,严禁回避矛盾。在土地承包纠纷未彻底处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纠纷的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都不能签订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的空间。2、签订合同必须阳光操作,严禁闭门造车。凡是农户耕地台帐登记没有入户核实并经农户签字确认的村组,签订合同要一律登门入户。3、农户签字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随意代签。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充分宣传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政策,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农户签字代表农户的真实意愿。4、合同填写必须整洁规范,严禁自作主张。一、土地承包合同统一规范1、合同封面上的“合同编号”和“鉴证编号”为同一编号;2、“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3、“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5、“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6、“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7、“承包土地地块
    2023-03-25
    407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什么情况下需要解除
    一、土地承包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8、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二、土地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土地承包
    2023-08-13
    396人看过
  • 签订农村个人间土地承包合同书有哪些需要注意
    1、《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是否可以流转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归属及流转的期限《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流转土地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扣缴农户流转收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一、承包地需要什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
    2023-04-10
    183人看过
  • 土地承包法实施前的土地承包依据是什么
    实施土地承包法前的法律依据是: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应当补发证书,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于土地买卖的规定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第八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第十条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
    2023-07-28
    217人看过
  • 承包土地确权需要登记吗
    承包土地确权需要登记吗?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国家的土地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家所有一种是集体所有,只有这两种性质。我们大家所享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但是确并没有所有权,那么为了防止土地使用权所有人之间产生土地使用权的纠纷,我们就必须要进行土地确权。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原则(1)政府主导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多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完成。(2)稳步推进原则:试点先行,摸索经验、稳步全面加快推进。(3)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的实际状况。(4)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在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对一时难以处理纠纷的宗地暂缓登记,暂不发证。(5)依法登记的原则:严格依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登记。(6)全部覆盖的原则:坚持全面覆盖
    2023-05-05
    111人看过
  • 承包土地需要签订合同吗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律师补充:1、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2、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3、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
    2023-05-06
    422人看过
  • 承包土地对外转包是否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流转,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流转,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吗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并且还规定,除转让土地承包须经发包人同意外,其他方式土地承包流转只须报发包方备案即可,不需经发包方同意。流转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吗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可见,在土地承包权流转是否需要经发包方同意问题上,我国的政策和法律是有变化的,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对任何事物都有一个认识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不过,现在广大农民朋友可以放心了,只要不转让土地承包权,就可以不经发包人同意进行土地承包流转。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2023-03-29
    106人看过
  • 房地产继承要注意什么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3、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
    2023-06-14
    41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需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避免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些承包人抗风险能力特别差,承包人收了地干不下去就跑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对农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土地流转前应对承包人的经营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查。土地流转的好处有很多,有利于防止土地抛荒,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有利于提高和稳定农民收入等等,但我们也要理性对待土地流转这事,千万不要盲目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一、流转土地抵押贷款是怎样的土地流转抵押贷款:国土部门正在进行农村土地确权,确权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才能抵押,目前流转土地不好做抵押。以下方式可以做抵押贷款:借款人需合法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并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且取得发包方(即村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流出方同意抵押,并在贷款无法归还时可以由金融机构对抵押的土地流转经营权进行处置的
    2023-06-20
    478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如何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村委会)与承包人(农户)之间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法律特征是:(一)合同的主体是法定的。发包方是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相一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二)合同的内容受到法律规定的约束。有些内容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如对于耕地的承包期,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为30年;再如对于承包地的收回等,法律都有明确规定。这些内容都不允许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三)土地承包合同是双务合同。发包方应当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服务,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监督。承包方对其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的权利,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等。(四)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名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23-02-13
    26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2022年农村集体土地承包需要注意些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
    • 土地承包应注意什么法律注意事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一、土地纠纷必须处理到位,严禁回避矛盾。在土地承包纠纷未彻底处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纠纷的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都不能签订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的空间。 二、签订合同必须阳光操作,严禁闭门造车。凡是农户耕地台帐登记没有入户核实并经农户签字确认的村组,签订合同要一律登门入户。 三、农户签字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随意代签。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充分宣传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政策,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
    •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需要注意什么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6
      (1)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制度的需要。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产权制度,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是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的基础和前提。(2)是摸清基本国情的重要举措。众所周知,家庭承包是从联产承包开始的,当时农村为了保证“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粮食等农产品,普遍存在以产量定亩数的情况,即俗称“习惯亩”。由
    • 近几年土地承包新政策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内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可以享受国家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购种补贴;种粮农业保险国家补贴75%的保险款。 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改善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充实主要农产品储备,优化农产品进出口和吞吐调节机制,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比价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形成有利于保护耕地、水
    • 经济林建设土地承包协议要注意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6
      下面是经济林建设土地承包协议的注意事项,(一)当事人姓名、住所和身份证号;开头: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签定以下土地承包合同(说明是自愿的) (二)土地面积、坐落(四至界限)及现状;(三)承包后的土地用途;(四)承包费用和交付时间 (五)双方责任和违约责任 (六)解决纠纷的办法(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