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管理人的概念:对遗产履行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等义务的人。
一、遗产分割应遵循哪些原则?
遗产分割应遵循以下这些原则: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二、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三、物尽其用的原则。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
二、遗嘱执行人有哪些权利,要履行哪些义务
遗嘱执行人有下列权利:(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二)清理遗产;(三)管理遗产;(四)诉讼代理;(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遗嘱执行人要履行下列义务: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
三、遗嘱是指什么
遗嘱是由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进行个人处分并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将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社会组织,在遗嘱人死亡时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受领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内的人;
2、两者指向的对象范围不同。遗赠对象仅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负面财产义务,遗嘱继承人不仅有权接受遗产,还有义务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3、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赠受领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内容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受领的意思表示的,视为放弃,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未明确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4、获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获得财产,受遗赠人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获得遗产。
-
什么是管理遗产信托
471人看过
-
遗产继承人与遗产管理
358人看过
-
遗产管理公正原则是什么?
237人看过
-
遗产管理人具体要干的工作是什么
110人看过
-
遗产管理人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487人看过
-
遗产管理人有什么职责和义务?
211人看过
-
遗产管理人怎么来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7对于遗产管理人怎么来的,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遗产管理人对于由其管理或应由其管理的遗产应当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制作遗产清单。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便于遗产管理,防止遗产散失;便于计算遗产的价值及清算移交遗产;便于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随时查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管理办法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4(一)有遗嘱执行人的,为遗嘱执行人; (二)无遗嘱执行人的,为继承人及受赠人; (三)无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及受赠人的,为依法选定的遗产管理人。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纳税义务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履行。 第四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依法归国家所有的遗产,免纳遗产税。 第五条下列各项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 (一)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
-
现役军人死亡无人继承遗产管理办法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9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
-
遗产管理人是怎样管理自己的东西呢?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5《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4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继承案件时,如果知道有继承人而无法通知的,分割遗产时,要保留其应继承的遗产,交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保管单位,”根据上述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负有遗产保管义务的,首先是存有遗产的人。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自己占有财产,死后这些财产应由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保管。遗产管理人的问题就是这种了。
-
遗产管理人如何产生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21遗产管理人产生的方式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