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问题:如何处理逝者的财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21:15:22 423 人看过

应根据债务人去世前债务的性质区分债务人去世后的债务偿还。夫妻的共同债务是指夫妻或其中一方在婚姻期间对第三人承担的债务。如果债务人有财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其债务都应由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偿还。不足以偿还的部分不必由继承人偿还。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则其债务已在法律上消失,也就是说,起诉将被驳回。可以通过自然渠道要求其亲属偿还债务。

债务人死了债务怎么办

债的消灭只有五种情况,即债的履行、提存、抵销、免除和混同。因此,即使债务人死亡或者债权人死亡,债依旧存在,由其继承人继承。

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已经归还了债务。

债的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比如债权人拒绝收受,或者债权人死亡又没有继承人继承债务等,而无法向其还钱时,债务人将欠款交给提存部门而后债务清除。

债的抵消,可以理解为双方互相向对方借了钱,则这部分的债务就抵消掉了。

债的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了债务,不需要对方还钱了。

债的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一般发生在企业合并的情况中。但也可以发生在民间借贷中,如儿子向父亲借钱,而后父亲去世儿子继承了遗产,此时债也会消灭。

除了以上这五种情况,人的死亡并不会导致债务消灭,因此人死后,继承遗产的人要在遗产范围内还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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