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遗嘱有哪些法律注意事项和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0 03:39:42 183 人看过

一、老人立遗嘱有哪些法律注意事项和规定

老人立遗嘱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订立遗嘱时,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

3.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4.其他要注意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老人立遗嘱怎么办理公证

老人立遗嘱办理公证的步骤如下:

1.遗嘱人应当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地址等基本信息,申请公证的事项和用途,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和相关证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申请时间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同时,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涉及财产的产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2.公证处受理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要处分的财产是否有处分权等。如果公证人认为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就会发出受理通知书,并按规定标准征收公证费。

3.在遗嘱审查阶段,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共同处理,且至少有一名证人在场作证。证人应在遗嘱和记录上签字。如果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病残不能书写,可以口述遗嘱内容,公证员会整理出书面遗嘱并向遗嘱人宣读,经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在场的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盖章,注明日期。

4.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三、老人立遗嘱可以反悔吗

老人立遗嘱后可以反悔。

遗嘱人对自己立的遗嘱反悔了的可以进行变更,根据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

变更遗嘱的,必须在变更遗嘱后,对变更的遗嘱进行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n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n(二)意思表示真实;\n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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