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施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7:43:04 254 人看过

从今年2月1日起,个人房屋租赁税税率下调了一些。记者日前从成都市地税局官方网站看到,市地税局发布了《成都市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1月31日。

最新个人房屋租赁税税率

5000元以下:4%

5000元(含)~20000元:8%

20000元(含)以上:10%

过去个人房屋租赁税税率

2000元以下:4%

2000元(含)~5000元:6%

5000元(含)以上:10%

计税公式:个人出租房屋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综合征收率

税率分三档最低4%,

最高10%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是对个人出租房屋行为应当缴纳的各项税收的统称,地税机关过去一直在征收。针对成都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流失的现象,2009年成都出台了《成都市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税征收管理办法》,来规范成都个人出租房屋市场的税收秩序。按照该办法,综合成都市的个人房屋租赁市场实际情况,成都市地税局对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实行综合税率。具体来说,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不足2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4%;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5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6%;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10%。凡是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将自有房屋出租,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或其他经济利益行为,都要缴纳相应税额。现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成都市地税局对我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综合征收率进行了调整。把5000元以下的税率调整为4%,把5000元至20000元的税率调整为8%,相较过去调低了2%。

租金明显偏低的,

将按核定金额征收

按照办法规定,该项税收为综合税,包含纳税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目,在缴纳该税款后,将不再单独征收税金。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报当地政府审批:一、城乡结合部的失地农民、拆迁农户,出租房屋月租金在500元以下的;二、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在1000元以下,且租金收入为家庭主要生活来源的;三、其他缴税困难的情形。

在成都,出租房的基数很大,哪些房屋是出租的?房东是谁?这些情况随时都在变化,地税局规定可对个人出租房屋税收采取委托代征方式。由主管税务机关委托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相关单位代征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款。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出租人收讫房屋租金收入的当天。出租人应于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原件等资料。对于可能发生的房东偷逃税的情况,税务部门也有应对措施。比如,房东申报的房屋租金明显低于当地平均房租,税务部门将根据房屋所在位置、周边房屋租金等情况,核定相应的应纳税额。如果出现不纳税、少纳税等情况,税务部门在追缴税金、滞纳金的同时,还可以处以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税率降低,

对成都租赁市场影响不大

成都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陈雪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成都市目前中心城区的多层套三住宅月租金一般超过两千元,电梯公寓套二住宅一般也超过了两千元,此次调整对这些出租屋的税收有些影响,每月纳税额有所减少。但对于成都的租赁市场来说,影响不大,因为成都租赁市场的供求关系并不是十分紧张,紧俏区域供需比也只有大约0.8:1,而北京这样的城市,通常供需比能达0.3:1。由于成都供需相对平衡的特点,缴税高基本不会使得租金上涨,而现在缴税变低,也很难使得租金下降。特别是当前租赁市场正在由春节前的冷淡逐渐转热。他还认为,今年成都对于租赁市场的管理可能会加速规范化,相比之下,规范租赁市场对于中介行业的影响会比市场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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