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贯彻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意见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1:31:03 362 人看过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现将市交通局关于贯彻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一年一月十六日

关于贯彻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和《江苏省道路客运线路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切实有效地搞好我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讦定、运输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加强客运市场管理,提高道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结合无锡客运管理的具体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贯彻实施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的必要性

开展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等级评定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是搞好客运市场宏观调控,优化运力资源配置,并按照企业经营资质等级合理分工,引导道路客运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维护我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调控运输市场运力和运量的平衡,促进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运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引导道路客运的规模化经营和规范化服务,交通部印发了《关于发布的通知》(交公路发[2000]225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对照标准和要求,抓紧贯彻实施。

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标准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包括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和包车客运的客运企业)的经营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四、五级。个体运输户不评经营资质等级。

2.一、二、三、四级企业的资质标准按照交公路发[2000]225号文执行。五级企业须达到如下标准:

(1)人员素质

企业经理有从事本行业经营(或管理)工作2年以上或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的专业人员;驾驶大、中型客车安全行车5万公里或安全行车3年以上的驾驶员不少于5人。

(2)资产规模

除固定资产外,须有不少于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3)车辆和设施

企业自有客运车辆5辆以上、客位150个以上且中级客车2辆以上,客位60个以上;车辆平均新度系数在0.6以上

(4)企业管理

有完善的企业章程;合法的法定代表人;健全的生产经营组织机构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ト?、经营资质等级评审和审批程序

1.成立“无锡市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评审委员会”。各市(县)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任务,加强领导,做好本地区的资质评审工作。

2.道路客运企业应到本企业注册地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领取、填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资料。

3.一、二级企业经营资质等级由省级运政机构评审,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报交通部审批;三级企业经营资质等级由省运政机构评审,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四级企业经营资质等级由地级运政机构评审,报地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五级企业经营资质等级由县级运政机构评审,报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报地级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4.每年对道路客运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按原定经营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继续经营;考核基本合格的,给半年时间整改,在整改期内,暂停新增线路、运力审批,整改期满,经运政机构检查达到预期整改目标的,保留其原经营资质等级;考核不合格的,给一年时间的整改,在整改期内,暂停新增线路、运力审批,并对已到期更新的车辆自动停班,不予办理车辆更新手续,整改期满,经运政机构检查达到预期整改目标的,可保留其原经营资质等级。经营资质条件发生变化,达不到原定经营资质等级标准,或连续两年质量信誉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三年质量信誉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降低其经营资质等级。

四、线路分工和经营范围

1.客运线路种类划分适用于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

2.根据道路客运企业的经营资质等级,并且质量信誉考核合格,确定其经营相应的客运线路类别。

一级企业:可经营所有线路,线路长度不限,并可直接向交通部申请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

二级企业:可经营所有线路,线路长度不限。

三级企业:不得经营跨省、省内跨地区线路中所在地与地区所在地之间以及高速公路客运线路,且每条线路的长度均不得超过800公里。

四级企业:只能经营跨省、省内跨地区线路中县与县之间以及县境内线路,且每条线路的长度均不得超过400公

五级企业:只能经营跨省线路中毗邻县之间,跨地区线路中毗邻县之间,跨县线路中地区内县与县之间以及县境内线路,但每条线路不得超过150公里。个体运输业户:只能经营跨省线路中毗邻县之间,跨地区线路中毗邻县之间,跨县线路中地区内毗邻县之间及县境内线路,但每条线路的长度均不得超过150公里。

3.旅游客运的经营区域,也按企业资质等级参照上述标准相应划分确定。国家级名胜古迹、风景区、旅游度假区及大型商品交易市场所在地可按县所在地对待。

五、经营管理

1.继续加强对客运企业和车辆发展的宏观调控,三年内原则上不再新批客运企业和新增客运经营项目(原客运企业改革、改制除外),并不再发展行驶起讫点在市区的线路中巴车。长途班线和县境内班线确需发展的,要根据实载率编制计划,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已取得新增线路经营权的批准文件,向市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计委、公安、工商、交通联合审批;其他客运车辆(包括旅游客车)也要按先审批后购置原则,由单位向市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核准后,报市计委审批,批准后方可购置。报废更新和新增车辆实行大改小、低档次改中、高档车的原则,不得随意增加座位数。

2.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新增道路客运线路经营权一律实行资质、质量、信誉、承诺、招标投标办法,线路经营权按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实行有期限使用,线路经营权不得转让。原通过行政审批取得的线路经营权,自本意见施行之日起,可以再连续经营最长不超过5年,到期后,实行招投标竞争获取。车辆《营运证》有效期与之同步。在《营运证》备注栏内写明营运期限、主车驾驶员及聘用驾驶员姓名,禁止客运车辆私下转包、转卖、炒卖线路经营权。

3.道路客运企业原有经营线路超过经营资质等级相对应类别的,必须在部、省规定的期限内对企业进行改革、改组、改制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资质等级;如仍达不到相应资质等级的,必须将其超范围经营的全部线路调整到有资质等级的企业经营。

4.鼓励国有、集体、私营客运企业上规模、上等级、集约化经营。为提高客运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度,个体中巴车经营业户(包括个人出资挂靠经营)车辆在报废时,统一纳入有资质等级的企业管理,并由企业出资更新车辆。

5.行业主管部门对旅客运输企业按省交通厅客运管理考核评分办法,对照标准严格实施记分考核,载入档案并作为企业资质等级年审和线路经营权招投标考评的重要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0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济南市交通局等部门关于贯彻《山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省交通厅、公安厅等五厅局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落实《办法》提出如下意见,请做好贯彻落实。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管理的重要性全国范围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开展两年多来,在我市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仅靠路面检查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由于在时间、阶段和地域上具有局限性,只能治标,不能治本,稍有松懈极易反弹;而且超限超载车辆一经上路行驶,对公路的损害和安全隐患难以避免。因此,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管理办法》,将治超关口前移,加强主要货源地管理,规范装载行为对于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发生,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各级政府及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道路货物运输
    2023-06-08
    139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贯彻落实《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天津、上海市市政工程局:一九九一年十月十五日,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联合发布了(91)交工字714号《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贯彻落实《规定》,考虑到目前主管和负责征费机构名称不规范、不统一,特将有关问题说明并提出如下要求:一、《规定》中的“公路主管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市交通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公路养护与管理部门”是指上述公路主管部门所属的公路管理局、总段、分局、处、段、所、站和征稽局、处、所。二、根据《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的《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力争与《规定》同步实施。有些具体事项可在细则中加以明确。三、继续推行并完善微机征费和征费工作的现代化规范化管理,巩固科研成果。在“八五”期末,力争实现省内征费微机联网和对交通部的软盘传输。
    2023-06-08
    375人看过
  •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部于2006年11月23日发布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9号令,以下简称《规定》),自200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规定》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关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的专项配套规章,是在总结《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1年第7号令)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综合我国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和发展需要制定的。目前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队伍已经达到1800万人,为解决城乡居民就业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要发展道路运输生产力,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转变行业经济增长方式,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运输效率和效益,规范市场竞争
    2023-06-08
    194人看过
  • 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局《关于整顿治理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报告》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市政府原则同意市交通局《关于整顿治理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市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切实抓好运输市场治理整顿工作。附:《关于整顿治理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报告》厦门市人民政府:为了建立一个开放而有序的运输市场,国家交通部于1989年2月25日颁发了《关于整顿治理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决定》,要求各级政府交通部门对从事营业性道路、水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车船维修、地方船舶制造、运输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条件、范围、行为及证照进行认真的清理和整顿。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以施性谋副省长为组长,有各管理部门领导参加的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全省的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整治工作。我市虽经一段时间的治理整顿,取得初步成效,但运输市场运力宏观调控不力,车船空驶,实载率低,油耗大,多收运费,偷漏税费等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为整顿治理好我市运
    2023-06-08
    187人看过
  •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会计局关于做好《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襄政办发[2000]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会计局《关于做好〈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0年四月六日关于做好《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市财政局、市会计局2000年3月24日)为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广泛宣传贯彻《会计法》《会计法》已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实施《会计法》,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等宣传媒介,通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研讨会,制作黑板报、宣传画、宣传标语、公益广告,举办培训班、电视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宣传《会计法》的重要内容,宣传会
    2023-04-24
    278人看过
  •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道路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道路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办法》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九月十三日常州市道路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道路旅游客运管理,维护游客和旅游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从事道路旅游客运和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均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游客游览观光为目的,其线路一端位于风景区、名胜古迹、休闲度假区等旅游点的旅客运输方式。第四条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的经营者(以下简称“旅游客运公司”)应当实行公司化经营和管理;投入营运的旅游车辆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五条旅游客运公司应当加强内部
    2023-06-08
    128人看过
  • 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市政府通知精神严格本区房屋拆迁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贯彻市政府通知精神严格本区房屋拆迁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关于贯彻市政府通知精神严格本区房屋拆迁管理的实施意见近年来,全区较好地完成了一批重大工程、实事项目和工业区开发项目前期的房屋拆迁任务。但是,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严格本市房屋拆迁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市政府《通知》)精神以及市政府111号令《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部分基地的房屋拆迁工作存在着政策宣传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执行标准不统一,拆迁工作"五项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了切实保障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就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市政府《通知》
    2023-06-10
    412人看过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超长道路客运统一运输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驻泸企事业单位:《泸州市超长道路客运统一运输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六月十四日泸州市超长道路客运统一运输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建立超长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超长客运)安全长效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旅客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是超长客运统一运输的主管部门,各级运政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办法。第三条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超长客运统一运输的指导和协调,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对本办法的实施做好配合和指导工作。第四条凡本市辖区内从事超长客运的运输企业、客运售票站点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五条超长客运由交通部门主管、行业监管、企业管理、协会自律。第六条超长客运按照统一客源组织,统一售票,
    2023-06-08
    392人看过
  • 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实施《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规定》的重要意义新《规定》是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在总结近年来船型标准化工作经验基础上修订的。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定》明确了船舶标准化是船舶技术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标准船型的技术要求从船型主尺度扩大到标准船型指标体系,并进一步强调了部门间的配合,强化了船检、海事、港航、船闸等管理部门的职责,明确了各个环节中的管控手段。新《规定》的实施,对于加快推进我国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进程,提高通航效率,促进节能减排,推动内河水运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掌握《规定》的主要内容,加强宣传,切实落实好《规定》,共同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二、加强新建、改建内河运输船舶的准入管理2012年3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公布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13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自2012年7月1日起,在长江干线、西江干线等两
    2023-04-12
    131人看过
  • 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局关于湖州市到期客运线路经营权重新配置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市交通局关于《湖州市到期客运线路经营权重新配置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二○○三年七月二日湖州市到期客运线路经营权重新配置实施意见湖州市交通局(二○○三年五月十二日)为引导道路客运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推动我市道路旅客运输快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权有期限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浙交〔2003〕59号)、交通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道路客运超类别经营线路调整工作的通知》(厅公路字〔2002〕305号)等有关规定,对本市范围内到期线路车辆经营权提出如下配置意见。一、总体目标通过对到期道路客运经营权的重新配置,使我市运力结构和经营结构明显优化,经营行为显著改善,私下转让行为得到遏制,道路客运竞争机制和退出机制、激励机制初步建立。二、配置原则道路客运经营权有期限使用坚持“到期退出、合
    2023-06-08
    329人看过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宜宾市收费公路月票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宜宾市收费公路月票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宜市交[2002]50号)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你们,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二00二年七月五日关于宜宾市收费公路月票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二00二年六月十三日)市政府:关于为了加强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的收费公路的管理,加速我市的公路建设,切实贯彻执行收费还贷制度,认真组织征收,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要防止和杜绝不按规章制度和审批程序,滥用职权,随意自行减免的情况发生,特提出以下具体实施办法。一、收费办法(一)对市级行政单位的小车本着“统一标准、简化手续”的收费原则,实行月票收费制度。其收费标准:旅行车、轿车、吉普车每车每月收费30元。(二)市级事业单位的小车其收费标准:旅行车、轿车、吉普车每车每月收费40元。(三)以上单位的车辆,凡持有市路政
    2023-06-08
    142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允许水路道路客运站点代办旅客保险业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有关港航单位:保险是分散风险减少损失的一个重要方法,在客票发售处和客运站办理保险业务,对承运人、旅客、保险公司和客运站各方都是有益的,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但是,保险必须遵循保险人自愿的原则。1993年,一些水路、道路客运站点利用客票紧张和售票的方便条件,强制销售保险,违反了保险自愿的原则,损害了港口、运输企业乃至交通部门的声誉,旅客反映强烈。鉴于当时《保险法》尚未出台,为了加强行业管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我部下发了《关于禁止水路、道路客运站点代办旅客保险业务的通知》(交运发[1993]162号),规定自1993年11月1日起,禁止水路、道路客运站点代办旅客运输保险或者码头保险等业务。1995年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开始实施,该法对保险代理的有关事宜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办理保险业务时,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
    2023-06-08
    205人看过
  •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整顿公路客运市场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原则同意《关于整顿公路客运市场秩序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三年元月十五日关于整顿公路客运市场秩序工作意见经过两年来的整顿,我市公路客运市场秩序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但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客运市场现状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路客运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旅客合法权益,确保公路客运安全畅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公路客运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全市整顿公路客运市场秩序工作,必须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客运体系为目标,以打击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为手段,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突出重点,强化管理,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二、主要内容1、坚决打击当前我市客运市场不法分子垄
    2023-06-08
    142人看过
  • 批转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加强客运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客运市场管理,提高客运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南京客运市场新秩序,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对加强客运市场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制定城市客运交通发展规划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制订城市客运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城市客运主管部门市市政公用局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做好编制工作,报市政府批准。市建委、规划、市政公用等部门应加强客运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与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公共场所建设同步进行,同步使用。市客管部门应参与客运场、站的布局和规划,并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客运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安排城市客运交通行业中经营形式和交通工具的发展与调整。二、坚持和完善客运市场有偿使用制度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客运车辆经营权有偿使用制度,客运车辆的发展由市有偿营运管理办公室根据客运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总量控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增长,任何部门
    2023-04-22
    44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一般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第14条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对新设立的道路客运企业,可根据其人员素质、资产规模、车辆和设施、管理水平等条件进行评定,先核发临时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证书》。在其经营满两年后,再按照本规定进行经营资质等级复审,正式确定其经营资质等级,并重新核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证书》。
    • 没有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运输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7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并向承运人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第四十八条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3
      经2016年4月7日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自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本次发布的《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 一是将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修改为“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运输管理局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1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是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58号)而设立的政府部门,简称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具体承担本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通航水域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1]2014年2月20日发布规定称,为保证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安全,每辆出租汽车只允许安装一个手机叫车终端。
    • 北京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条例第66条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7
      经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在停业整顿期间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