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14:33:01 106 人看过

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加强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的意见

佛人口计育〔2013〕1号

各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当前,我市流动人口数量约占全市总人口数量48%的水平,流动人口数量与户籍人口数量已基本持平。我市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艰巨。同时,省委、省政府近几年对珠三角地区人口计生工作的考核,已把对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的考核列为考核中的重点。因此,加强对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已成为我市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为进一步健全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考核指标任务,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流动人口计生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纳入现居住地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区、镇、村三级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经费与户籍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经费要同等投入。

二、切实加强基层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队伍建设

各镇(街)、村(居)按流动人口规模配备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人员。镇(街)计生部门按流动人口总数的0.2‰配备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村(居)按流动人口总数的1-3‰配备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人员。

三、各级计生部门及时调整内部人员分工,明确流动人口工作的职责任务,完善内部工作机制

各级计生部门要根据我市目前不断增长的流动人口数量以及上级对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的要求,及时调整内部人员分工,确保有足够的人员从事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一方面,要充实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科(股)的力量,另一方面,要明确其它科室(股)就各自的职责既承担户籍人口的工作,同时承担流动人口的工作。

四、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完善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调整佛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的通知(佛府办〔2005〕20号)、《关于印发〈佛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及其职责〉的通知(佛计育〔2005〕1号)、《佛山市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实施细则(佛府办〔2006〕360号)、《关于增补市委组织部、市建设局和市流管办为市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单位的通知(佛府办〔2008〕15号)、《关于调整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及职责的通知(佛计育办〔2010〕4号)以及《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佛发〔2012〕2号)的要求,切实履行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的职责。

(一)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

流管部门:

1.落实对出租屋、用工单位员工宿舍、店铺等的日常巡查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婚育证明查验、现孕及当年出生人员及时报告等工作,确保全员流动人口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信息采集、登记、录入、变更及时、准确、齐全,相关信息项目及时补充、更新,离开人员信息及时注销。

2.协助计生部门开展流动人口查环查孕、生殖健康检查工作和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3.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时,查验计生证明,对无证人员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给当地计生部门。

卫生部门:

1.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流动人口孕检、分娩、终止妊娠、防疫接种等医疗服务时查验计生证明和信息定期通报的制度,并按要求实名登记、详细填报有关信息。

2.落实流动人口医疗卫生政策待遇时,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接受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给予优先优惠的政策。

教育部门:

1.为流动人口子女办理入托入学转学手续时严格把好计划生育关,落实查验计生证明和信息通报的制度,并按要求实名登记、详细填报有关信息。

2.落实流动人口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接受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可优先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入学政策。

人社部门:

1.督促流动人口用工单位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并积极配合属地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

2.落实为异地务工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查验计生证明和信息定期通报的制度,并按要求实名登记、详细填报有关信息。

3.落实流动人口积分入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政策待遇时,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接受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给予优先优惠的政策。

住建部门:

1.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建筑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建筑企业严格查验其所招用员工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计生部门做好对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工作。

2.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配合当地计生部门做好物业小区流动人口的计生服务管理工作。

3.落实流动人口住房保障政策待遇时,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按政策准予申请住房保障,同时接受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给予优先优惠的政策。

工商部门:

1.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做好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者及其雇用人员中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2.落实为流动人口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及年检(验照)时查验计生证明和信息定期通报的制度,并按要求实名登记、详细填报有关信息。

(二)工作要求

1.区、镇(街道)两级的卫生、流管、教育、人社、住建、工商等部门,要与计生部门联合发文,制定为流动人口办理相关业务查验计生证明和信息定期通报的制度,健全信息共享制度,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有关部门在落实流动人口有关政策待遇时,要征求计生部门的意见,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接受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给予优先优惠政策。

(三)考核监督

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在接受省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时被查实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不到位、把关不严、通报不及时,不得被评为年度市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存在问题较突出的,致使市在全省的考评成绩排名靠后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佛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13年8月8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解答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适用范围是:现居住地不是其常住户籍所在地,在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在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人员。二、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原则是什么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三、常住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地方人民政府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什么(一)常住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为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人民政府进行经常性联系,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为无用工单位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凭其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证明报销其节育手术费;按照本地有关规定兑现流动人口中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流动人口予以处理。(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包括: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
    2023-05-10
    274人看过
  • 佛山市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指南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三)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办理指南申请人填表→社区(村)审查加意见→卫计局窗口审批发证所需材料申请人未婚的:提交本人小一寸近照一张以及本人户口薄、婚育状况证明的原件,非婚生育的还需提交缴交社会抚养费的收据原件;申请人是女性已婚人员的:提交本人小一寸近照一张以及本人的户口薄、《计划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的证明、缴交社会抚养费收据(无政策外生育的无需提交)、本人一个月内的孕检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申请人是女性离婚、丧偶人员的:提交本人小一寸近照一张以及本人的户口薄、《计划生育服务证、缴交社会抚养费收据(无政策外生育的无需提交)等材料的原件;申请人是男性已婚人员的:提交本人小一寸近照一张以及本人的户口
    2023-05-10
    259人看过
  • 贵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公共服务定点机构地址汇总
    贵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公共服务定点机构信息地址流管南明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指导站南明区新华路0851—86572956云岩区妇幼保健院云岩区黔灵西路96号0851—86576956花溪区妇幼保健院花溪区清溪路288号0851—83625941乌当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乌当区北衙路0851—86841831白云区妇幼保健院白云区尖山路114号0851—84831716观山湖区妇幼保健院观山湖区云潭南路2号0851—84416810开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阳县城关镇干田坝(磷矿小区对面)0851—87221053息烽县妇幼保健院息烽永靖镇河滨路文昌巷0851—87721396修文县妇幼保健院(修文县妇幼保健疾患生育服务中心)修文县阳明大道转盘处0851—82373059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清镇市云岭中路220号0851—82622120
    2023-05-10
    436人看过
  • 合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解答
    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是什么答:修订的《办法适用范围是:现居住地不是其常住户籍所在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人员。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国家计生委主任令的形式发布,是否属于部门规章答:修订的《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以国家计生委主任令的形式发布,不是计生委的部门规章,是国务院行政法规,与其他国务院行政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问:各级政府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负有什么责任答:各级政府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是: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问: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职责有哪些答: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职责是: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2023-05-10
    350人看过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样本
    甲方:________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乙方:________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地有关法规,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县(乡、镇)应在共同负责的基础上确定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司其职,加强双向联系,认真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双向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的主要职责1.查验流入人口的《婚育证明》,对离开流出地30日以上的流入人口建立《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卡》或基层统计台帐;2.与乙方建立联系制度,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为载体,通报有关情况,包括流动人口离开后的信息,定期查环查孕查病,每年不少于两次,出具并寄送规范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在照片上加盖县市区或街道(镇)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钢印,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按乙方的要求及规定及时反馈信息;3.对
    2023-05-04
    286人看过
  • 乐平市多措施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乐平市名口镇多措并举,做到主动送宣传、送知识、送服务、送药具,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一是送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认真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工作,先后刷写标语56条,散发资料2300余份,使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宣传工作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送知识,向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常识和便民服务措施等知识,公布辖区内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定点机构、生殖保健医疗机构的地址及服务项目和联系电话,保证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三是送服务,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会组织作用,为流动人口在就业、子女入托入学等生产、生活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及维权服务,深入社区、村落和流动人口聚居地东莞市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五期健康教育。四是送健康,镇计生服务所组织卫技骨干对流出返乡人员进行全面健康检查,将卫技服务送进流动人口家庭,让流动人口享受计生优质
    2023-04-25
    31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青海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2
      流动人口存在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部门在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之前,应先向当事人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协商确定征收事宜。流动人口因违法生育,在一地已按当地标准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得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如何办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6
      (一)适用人员: 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孕期检查和接生证明,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证明,少儿医保证明以及审批、换、年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 (二)所需材料: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可用全家户口本代替; 2.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 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19
      房屋中介机构、(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配合村(居)民委员会了解流动人口情况;(二)如实向人口和计划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并协助做好工作。
    • 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23
      山东省计生政策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夫妻生育二孩子女的,不需要办理准生证和审批手续,需要持有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在居住证申领地申请办理二孩子女生育登记手续。《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四条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6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宣传的义务。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