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会产生哪些法律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9:42:13 421 人看过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会产生的法律效力:

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与他人达成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则该合同将因被撤销而自始失效。

2、对受让人的效力。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后,如果财产已

3、对于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在其直接受领受让人履行的情况下,其受领的财产利益不能专供清偿自已的债权,也不得自行抵销自已与债务人的债务。经为受让人占有或受益的,则他们应向撤销权人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

一、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条件具体如下:

1、债务人实施的必须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只有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并且该行为成立于债权人的债权成立之后,才有可能产生债权人的撤销权。同时,债务人实施的必须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

2、当债务人的行为使其一般财产减少到不能清偿一般债权人的全部债权时,就处于危害债权的状态。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没有影响到其清偿能力的减弱,债权人就不能行使撤销权;

3、当债权人证明债务人的行为是无偿的或者债务人的行为缺乏等价性,那么债务人的主观恶意就成立。

二、债权人哪些时候可以使用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务人必须在债权成立后实施。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是减少其财产的财产。债务人不以财产为标的,或者以财产为标的,但不减少财产的行为(如放弃遗赠),不得撤销。

3、债务人的行为对债权有害。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使债权无法完全清偿。债管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债权的清偿,但债权人不能干涉债务人的行为。

4、债权人撤销权的主观要求是债务人和第三人主观恶意。撤销权的主观要件因债务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异。有偿行为的,债务人恶意,债权人撤销权成立,受益人恶意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对于免费行为,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不是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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