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应包含哪些要素
我国《仲裁法》第52条规定,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这是仲裁调解书的法定内容。具体制作如下:
(一)首部。
1、文书标题。文书标题由文书制作机构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即“××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书”,分两行居中书写。
2、文书编号。同仲裁裁决书,将“裁”字改为“调”字。
3、仲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同仲裁裁决书。
(二)正文。
1、写明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依据、仲裁庭产生和组成的情况,仲裁庭对案件的审理情况等。
2、写明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以及所发生的争议事项。
3、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这是调解书最重要的内容。调解书必须全面、准确反映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但调解内容必须合法,并且不自相矛盾。协议不止一项的,应分别列明,并记载履行的具体期限和方式,使调解内容具有可操作性。
4、如果调解协议没有涉及仲裁费用,仲裁庭交代仲裁费用的分担情况。
(三)尾部。
1、写明“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
2、在调解书的右下方由仲裁员依次签名,在签名下方注明制作调解书的年月日,在日期上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二、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椐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书写仲裁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三、申请仲裁需要什么条件
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一般的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如果是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法定的劳动争议范围;
(二)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在申请仲裁的法定时效期间内。
(四)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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