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聘用律师是劳动关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4:30:51 84 人看过

用人单位聘用律师参加法律活动不是劳动关系,二者之间是委托代理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代理关系是基于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有关机关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与代理人与第三人、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总和。

一、代理关系终止应满足什么条件

代理关系终止应满足的条件如下: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代理关系是基于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者有关机关指定的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基于代理行为的代理人与第三人、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总和。

二、无权代理合同有哪些

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有三种:

1、根本无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是指未经代理人授权,以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2、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但代理人超越被代理人授权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3、代理关系中止后签订的合同,是指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原始代理关系。但由于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完成或委托关系被代理人取消,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已不复存在,但原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理人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

三、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得到双重赔偿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主张双重赔偿。

因用人单位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并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侵权赔偿和工伤待遇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不能相互取代。劳动者获得两份赔偿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冲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5: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一、劳动关系的认定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主要是要注意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的区分。就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来说,两者的本质其实是一样的,劳动关系的前身就是雇佣关系,当生产力水平不高、劳动力还被视为是商品的时候,雇主和雇工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这时雇佣关系完全由民法调整,当劳动力的人身属性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国家公权力逐步介入以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这时劳动力不再被简单的视为商品了,雇佣关系的社会化特征越来越明显,雇
    2023-04-05
    181人看过
  • 劳动法律关系中聘用协议书的法律地位
    聘用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什么样的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年龄,住址。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根据《劳动法》第条第款第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用人单位盖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
    2023-07-03
    293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有追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有追偿权,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成为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的风险建设领域中违规发包的施工企业与承包其工程的包工头雇佣的农民工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理论界尚存在很大的分歧,目前有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拟制劳动关系等几种说法。最高法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办〔2011〕42号)中规定,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承包人又非法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确认与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不予支持。但在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会以《关于确立劳
    2023-08-04
    346人看过
  • “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属于劳务关系
    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被原单位继续聘用,或者被其他用人单位聘用,被称为返聘人员。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返聘人员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主张加班工资;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等权利,只能根据双方的约定处理权利义务争议。退休后返聘人员工资标准退休后返聘的,将建立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雇佣合同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规定,例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广义上的雇佣关系包含“劳动关系”,对二者的区别,台湾著名学者史尚宽先生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劳动契约的受雇人与雇佣人间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受雇人的劳动须“在于高度服从雇方之情形下行之”;二是劳动者系提供其职业上之劳动力。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是雇佣关系,
    2023-07-25
    450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的认定是什么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的认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得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是谁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二、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是否是一个意思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不是一个意思。一、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对于劳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对于聘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办法》第2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依
    2023-03-29
    257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司机属于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农民刘*益向萍乡天宇燃料公司汽车队承包一辆中型自卸东风货车进行营运。2004年9月,刘*益雇请曾*明为其开车跑运输,约定月工资1000元。同年10月28日凌晨2时,刘*益和曾*明从莲花运煤去井冈山,开始由刘*益驾驶运煤车,行驶至永新改由曾*明驾驶,刘*益坐在副驾驶位,当车行至一下坡时撞在公路北侧的山崖上,驾驶室严重挤压变形,刘*益和曾*明被救出,曾*明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刘*益全身多处骨折,损伤严重,永新交警部门认定曾*明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曾*明亲属谭某等人以曾*明系工伤为由向萍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局认定曾*明系工伤,在赔偿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后,谭某等人向莲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于2005年5月8日裁决由刘*益一次性赔付曾*明因工亡各项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共计102348元。刘*益不服,认为死者曾*明与其不形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为由向
    2023-04-29
    324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律问题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哺乳期公司能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在哺乳期内合同到期,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不能主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哺乳期职工合同到期,合同不会自动解除或终止,如公司无理由解除
    2023-07-09
    287人看过
  • 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律师代理词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一、首部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或者“仲裁员”。二、序言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言包括: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2、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3、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三、正文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
    2023-06-27
    463人看过
  • 用人单位聘用的书面劳动合同是不是适用于劳动法
    用人单位聘用的书面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1、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行聘用制的人员般劳动者。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2、劳动合同法'附则'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将实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员”'交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来'来决定,部分适用于事业单位,扩大了调整范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2023-08-03
    496人看过
  • 单位临时用工是劳务还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所以临时工是属于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一)主体不同。(二)关系不同。(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四)适用的法律不同。(五)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一、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哪个好劳动和劳务合同相比劳动合同更好。因为用人单位需要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缴纳社保,需要保障其享有获取劳动报酬、劳动保护条件等权利。其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法律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
    2023-02-21
    493人看过
  • 用人单位使用那些劳动者构成特殊劳动关系
    目前,用人单位使用下列人员构成特殊劳动关系:1.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2.企业按政策实行内部退养人员;3.企业按政策实行停薪留职人员;4.各类专业劳务公司输出的本市或外来从业人员;5.退休人员;6.未经批准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洪桂彬批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因此,企业招用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应按劳务关系处理;对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笔者认为应继续按特殊劳动关系政策处理;企业招用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下岗
    2023-04-03
    113人看过
  • 单位伪造病假条, 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吗?
    员工伪造病假条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伪造病假条单位可以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且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一、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者
    2023-02-18
    130人看过
  •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必须要通知用人单位吗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必须要通知用人单位吗要,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
    2023-06-19
    386人看过
  • 劳动关系未解除可以继续用人单位吗?
    原劳动关系未解除一般可以就业的,但是此时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进行离职,即是劳动者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是在实习期内的,则应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给用人单位单位造成了损失的,需要作出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终止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劳动合同终止不算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存在以下区别: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概念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其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
    2023-07-25
    33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
    • 2022年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5
      劳动关系是指什么: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 在校生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但是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1
      身份是在校学生,一般认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学生并不满足上述条件。同时根据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您和单位形成的关系也并非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
    • 职工退休后受聘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2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辞退劳动者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适用该条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职工退休后不再属于劳动者的范畴,退休后受聘的,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
    • 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什么意思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不能断章取义,要看整体合同及文件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