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
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的委托,并指派律师韦明作为被告人何**的辩护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查阅了相关案卷。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强制猥亵妇女罪没有异议。现辩护人根据公诉人的公诉意见以及客观事实与法律,针对被告人的量刑及处罚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1、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自愿认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的相关规定,请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被告人何**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行为主观恶性不深。请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何**并不是蓄意强制猥亵受害人,而是因为被害人当时刚刚结束一场并不幸福的婚姻加上事前有钦酒从而导致了这一让家人都出其不意的举动。该行为固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社会危害性不大。不幸福的婚姻给被告人带来消极的心理压力,事发时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作了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可见被告人的犯罪动机非常单纯,为了发泄自己心中的委屈,作出了不应该做的事情,对被害人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所以,被告人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是毕竟与蓄谋已久的犯罪分子有明显的区别,屈于临时犯罪起意,主观恶性较小,请法院量刑时予以考虑。
3、被告人何**归案前一贯表现良好,是初犯、偶犯、没有前科。
被告人在归案前曾经做过保安,有着正当的职业及责任感。没有任何的不良嗜好和不良记录,更没有犯罪前科,这次犯罪事出有因,其没有充分的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是初次犯罪、偶然犯罪,其社会危害程度和主观恶性均与惯犯有着明显的区别,提请法院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5、被告人何**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
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这一态度是应当加以肯定的。被告人归案后,对整个作案过程主动的做了详细的供述,认罪态度好,坦白交待了所有的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案件的事实,可以看出其有真诚的悔罪表现,比起拒不认罪、顽抗的被告人其社会危害性要小的多。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无论是从主观的犯罪动机,还是在归案后的认罪态度上,都可以看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无论是社会危害性还是主观恶性都不大,在这个前提下,法律应对被告人以教育为主,提高被告人的法律意识,以惩罚为辅,给被告人一个改正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故辩护人垦请法院酌情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判罚。
辩护人: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
韦明律师
2013年6月26日
-
强制猥亵妇女口交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吗
325人看过
-
无罪辩护词强制猥亵罪的内容是什么?
395人看过
-
强奸未遂能辩护成猥亵妇女吗
364人看过
-
强制猥亵儿童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194人看过
-
猥亵行为是否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
416人看过
-
强制侮辱妇女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怎么区分
220人看过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和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驱力。它回答犯罪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故动机的作用是发动犯罪行为,说明实施犯罪行为对行为人的心理愿望具有什么意义。... 更多>
-
无罪辩护词强制猥亵罪怎么写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2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强制侮辱妇女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怎么区分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9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什么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猥亵妇女罪应当如何处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08《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依照本款的规定,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暴力”方法,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施以伤
-
强奸未遂和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区别是什么,强奸未遂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8强奸未遂和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区别:强奸罪无论既遂还是未遂,行为人主观上都具有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的故意和目的,客观上则都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等侵犯人身权利的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其犯罪构成都是主观强奸故意和客观强奸行为的统一。而强制猥亵妇女罪主观上一般具有追求下流无耻的精神刺激和感官刺激的动机,有时也具有奸淫的故意和目的,但绝对不是违背妇女意志而强行与之性交的故意和目的;客观上具有以暴力、胁
-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概念是什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如何处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1、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客体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