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外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服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19:03:41 142 人看过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外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服务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4月18日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外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服务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决定(津党发〔2013〕6号),促进外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就做好外来人员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参保人员范围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人员(含外国人),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二)本市劳务派遣单位及被派遣的外来人员,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用工单位在本市的外来人员,也应当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二、参保登记服务

(一)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外来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后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二)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三)各类劳务派遣单位应持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被派遣的外来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外来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对参保的外国人,根据《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为其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对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的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协议规定办理参保缴费及险种互免等手续。

三、待遇支付服务

(一)保险待遇。外来人员(含外国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取得我市户籍,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十五年,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我市的,可以在我市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办理时,由参保人员在我市最后一次缴费的区县存档部门申报退休,无档案的,先建立退休档案,再按规定申报办理。

养老金标准根据参保人员历年缴费基数和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二)医疗保险待遇。外来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满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继续享有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足上述年限的,可以按照退休时的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后,纳入基本医疗保障。

(三)外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有相应的待遇。

四、转移接续服务

参加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人员,可以按规定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一)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外来人员流动到本市就业,可以申请转入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用人单位或本人申请,按规定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二)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外来人员流动到外省市就业,可以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用人单位或本人申请及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接收函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五、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系统,方便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完善社会保险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参保缴费情况;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管理与经办操作网上互通,提升工作效率;建立与相关行政部门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单位成立、终止和人员变动,及时核对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等情况,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客运出租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
    津劳办〔2005〕276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为了保障客运出租行业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现将客运出租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的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客运出租行业从业的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二、从业人员个人应当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初次缴费按照二类行业的缴费费率1%一次性缴纳全年工伤保险费。以后根据从业人员工伤发生率、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等因素实行浮动费率制。三、从业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享受按照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四、公用客运职业介绍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应当建立客运出租行业工伤保险专户,并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直接指导下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办理从业人员相关工伤保险事宜,包括:代征代缴工伤保险费;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手续;为工伤人员办
    2023-05-03
    199人看过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一、自由职业者是否可以参加养老保险自由职业者也能够依法参加养老保险。自由职业者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只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而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二、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吗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律强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裁决身份保险,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三、社保只查到养老保险和工伤险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五险,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工伤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五种都是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
    2023-03-20
    150人看过
  •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文号:津劳办〔2004〕338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制定了《天津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规定》。该规定自2004年11月1日施行。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贯彻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天津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规定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招用农民工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2023-04-22
    441人看过
  • 天津市人社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医保不用缴费
    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获悉,7月1日“社保法”实施后,为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人社部门5日发出“通知”,今后失业人员参加医保无需缴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医保享受期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致。新规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2023-05-29
    267人看过
  • 天津市农民工参加社保
    一、当前,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几种形式?答:目前,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有五种形式:1、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农民工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参加3.5%征集比例缴费的医疗保险(即单一的医疗险)。2、建筑业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征集方法为:工程合同总造价20%60%1%(其中:20%为工程合同总造价中人工费所占比例;60%为建筑从业人员农民工所占比重;1%为工伤保险费率,即单一的工伤险)。3、天津市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全部从业人员(含下岗职工、农民工);依据有关规定,按经营面积核定最低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每人每月按6元的标准缴费(即“定员定额方式参加的工伤险”)。4、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也称为农民工综合险),征集比例为农民工按本人月平均工资的2%征集比例缴费的农民工综合保险(工伤和医疗征集比例各占1%),对于已按上述文件规定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变为“农民工综
    2023-02-28
    51人看过
  • 天津市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津劳社局发〔2008〕90号第一条为保障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场地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下的各类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可按照本办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全部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商店、超市、饭店、旅馆、洗浴、美容美发、娱乐、维修等行业的用人单位。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第四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参加工伤保险,采取“定员定额”的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定员,是指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一年内月平均雇工人数申报参保人数,但不得低于本办法核定的最低参保人数(见附件)。定额,是指由用人单
    2023-05-03
    6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外来人员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可以补交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0
      社保是可以补缴的,但根据时间补缴是要交滞纳金,但有些特殊情况是不允许个人补缴,而只能单位补缴。允许补缴条件: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补缴业务。社保是不能个人补缴的,补缴必须是单位。补缴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报表一式三份并
    • 如何参加公务员社会保险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7
      1、参加社会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前,向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公室申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工资总额和月平均工资。 2、参保单位申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应按照《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要求统计。 (1)对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应包括国家的统一规定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津
    • 无业人员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5
      去当地社保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1、个人名义交纳社保: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而且必须是城镇户口才行!2、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只能处理养老、医疗保险。3、支付的金额是根据当地去年的工资计算的,每年都不一样。注:例如,a地平均工资为20000元,养老保险缴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医疗为20000*10%=200
    • 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有什么要求?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8
      为了维护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我们制定了《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6号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
    • 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属于社会保障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8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目前法律规定,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可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从实际登记参保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