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印发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工作规则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08:45:48 445 人看过

安察关劳发通察发部关安矿发生部安全卫县的动作察劳卫《【章名】通知近年来,根据《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的精神,载止一九八九年三月底,各地经政府批准陆续建立了二百多个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尚有三百个正在筹建中。这些机构的建立,对贯彻实施矿山安全生产法规,促进矿山安全生产起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国有乡镇矿山二十多万个,每年死亡6500多人,占全国工伤事故死亡人数的40%以上。鉴于这种情况,我部在《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五年设想》中和今年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曾强调,在乡镇矿山多的县(市、区),尤其是伤亡事故严重的县(市、区)应尽快设立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开展监察工作。为促进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我部制定了《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工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章名】附: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工作规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国家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制度,促进矿山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特制定本工作规则。第二条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受县劳动局领导,业务上受市(地)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指导。重点负责对本县范围内的乡镇矿山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执行《矿山安全条例》和其它有关法规的情况进行监察。第三条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按《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配备矿山安全监察员。矿山安全监察员由县劳动局提名,经市(地)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审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厅(局)任命和签发《矿山安全监察员证》,并报劳动部备案。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和调动,应预先征求市(地)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的意见,并报省劳动厅(局)备案。第四条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除行使《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对本县范围内的乡镇矿山实行定期巡回监察。发现明显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工作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当场罚款。对查出的问题和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向有关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发出《矿山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可根据当地罚款办法实行罚款。二、负责乡镇矿山矿长安全资格的初审工作。三、根据授权,对严重违反《矿山安全条例》和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矿山企业和有关人员,应分别处以罚款,吊销《矿长安全资格证》,要求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四、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封闭。五、参加矿山事故调查,监督事故处理。负责矿山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综合统计上报工作。第五条矿山安全监察人员凭其证件在所负责的范围内,有权随时进入现场检查,参加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矿山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问题,有权要求立即解决或限期解决。情况紧急时,有权要求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第六条矿山安全监察人员发现违反《矿山安全条例》或其它安全生产法规的情况,不及时制止,又不向上级汇报的,应以失职论处。矿山安全监察人员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应从严惩处。第七条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应配备必要的监察设备、交通工具和防护用品。第八条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应与同级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卫生、环保、公安、检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互相配合,分工协作,经常交流情况,共同研究问题,必要时组织联合检查。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责任制度。第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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