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征收的审批机关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2、土地征收的审批权艰是如何划分的?
依照该规定,我国土地征收的审批主体有两级:一级是国务院,国务院行使对基本农田、超过35公顷的耕地和超过70公顷的其他土地征地审批权。另一级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行使上述三项规定之外的审批权,同时审批必须报国务院备案。
3、审批范围和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2)土地补偿标准合法;
(3)地类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
(4)存在违法用地的已依法查处;
(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集约、节约用地及供地政策;
(6)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7)文字及图件资料符合报批要求。
4、征地审批所需的材料
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材料目录:
(1)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用地请示文件;
(2)市(州)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一书四方案;
(4)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5)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
(6)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
(7)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8)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审核文件;
(9)县(市、区)政府的承诺、说明;
(10)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同意压覆矿产资源的说明;
(11)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材料和备案表;
(12)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13)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14)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15)补划基本农田地块边界拐点坐标表。
报省政府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目录:
(1)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用地请示文件;
(2)市(州)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一书四方案;
(4)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
(5)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
(6)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7)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8)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审核文件;
(9)县(市、区)政府的承诺、说明;
(10)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同意压覆矿产资源的说明;
(11)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材料和备案表;
(12)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13)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14)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15)补划基本农田地块边界拐点坐标表;
(16)土地利用计划通知书。
报省政府批准的城市分批次用地报批材料目录:
(1)市(州)或县(市、区)人民政府×年×批次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2)市(州)国土资源局×年×批次建设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一书三方案;
(4)市、县政府的承诺、说明;
(5)依法以划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用地项目,应提供建设用地预审批准文件;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
(7)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8)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9)土地利用计划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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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有审批层级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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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批审批土地收购的手续有哪些土地征收有哪些手续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01在中国,审批权限为:(1)征用基本农田、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征用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审批。(二)征用国务院批准权限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3)征用农用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转用农用地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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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得审批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01、需要经过上级国土资源及审批。 2、土地征收是政府的权限,但由国土资源局具体操作,下级国土局在操作过程中,当然要先报至其上级国土局,并由该上级国土局报至其同级政府。 3、有土地征收权的只有县政府和市政府,最终的审批权属于省级政府和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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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征收审批规定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28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是: (1)征用基本农田。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外,其他建设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因此规定征用基本农田需报国务院批准。 (2)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 (3)征用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指耕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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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土地征收审批有哪些条件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9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