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1:12:18 187 人看过

认定如下: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第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第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

一、二婚女方有义务照顾男方的孩子吗

虽然再婚子女跟再婚父母无血缘关系,但是,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将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并且,法律赋予其与生父母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简单地说,再婚后一方对另一方的孩子具有抚养义务。

二、民法法之继子女抚养关系的内容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的视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4)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未承担任何费用,即使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亦不能认为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只是一种姻亲关系。

三、后妈是否有义务抚养老公的儿子

看情况而定,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就必须抚养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是:

1、抚养关系形成时,继子女应当是未成年人;

2、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必须要有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条件;

3、有长期的抚养时间存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子女相关文章
  • 什么叫形成抚养关系,继子女抚养关系如何确认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直接关系到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对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并无具体规定,理论中亦有争议,对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这是《民法典》规定的应有之义,因为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成年人。虽然在现实中,有继子女已经成年,但继父母对其学业、事业予以照料或资助的情况存在,但正如亲生父母对亲生子女成年之后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一样,继父母对成年继子女的这种照料或资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所以不能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另外,有观点认为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进了赡养义务,也可以认定为双方形成抚养关系,但是这一理解大大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生父母再婚时,
    2023-06-14
    271人看过
  • 继子女和养子女的区别,什么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一、继子女和养子女的区别养子女是指养父母或养父、养母收养的孩子。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同的,主要表现在:(1)养子女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从收养关系成立时起,双方应相互承担义务并享有权利;而继子女同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由于继母或继父对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才互相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2)养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时即消除;而继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而消除。继子女未成年时,生父母仍然对他都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样,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生父母和继父或继母有着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继父或继母将继子女收养为养子女,则随着收养关系的成立,继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消除,而与养父或养母建立起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二、什么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023-06-19
    474人看过
  • 存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抚恤金吗
    抚恤金乃是为抚慰亡者家眷而设,并非属于遗属财产之列。因此抚恤金无法像遗产那样进行继承传承,唯能在已故者生前所赡养的直属亲人中间展开公平分配。若继子女于其生父生前与之建立起养成依赖关系,便可享有分得抚恤金的权利;然而,若未曾建立此种监护关係,则不得分享该笔抚恤金。此外,抚恤金在分配过程中,如遇法律法规对如何发放抚恤金有详尽的指派对象规定,或相关机构对支付对象亦设定了具体规范,那么便应严格遵循这些规定予以处置。若在此方面尚无明文规定,则需视情况将抚恤金划归已故者近亲及被抚养者共同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2024-07-30
    338人看过
  • 继子女没有抚养关系怎么证明
    证明没有抚养关系可以提供与被抚养人没有经济支持和生活辅助的证据。一、扶助和赡养的区别1.要说赡养和扶助的区别,抚养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2.扶助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3.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二、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当怎么办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当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要求改变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子女长大后有识别能力,主动提出与另一方生活,则应另行起诉。有法定理由的,应当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法律原因: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
    2023-02-21
    152人看过
  • 怎样形成继父和继女的抚养关系
    一、怎样形成继父和继女的抚养关系继女未成年并且一起生活就可以形成或者是直接办理收养的手续同样也可以形成;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扶养关系双方主体主要包括:(1)扶养权利人:子女享有受父母扶养教育的权利,父母享有受子女赡养的权利;对于父母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扶养的权利;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赡养的权利;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兄、姊抚养的权利;夫妻相互间,享有扶养的权利。享有扶养权利的要件,原则上以无劳动能力而不能维持生活的特定人为限。(2)扶养义务人,是依法对于特定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主要包括下列亲属:父母子女间;夫妻相互间;祖孙间;兄弟姊妹间。《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
    2024-02-04
    139人看过
  • 判定继父母子女抚养关系的方法
    继父母子女之间存在抚养关系是可以按照以下情形进行认定的:1、继子女是受继父母的抚养而长大成年的,就可以认定双方有抚养关系,比如继子女的学费是由继父母给的;2、继父母对继子女有履行教育义务的,这种也可以认定为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行为的,比如继父母有教继子女怎样为人处事,就可以认定为有履行教育义务。继父母离婚是否影响继父女之间的抚养关系?继父母离婚不影响继父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对于受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成年的继子女,其与继父或继母由于已经形成了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因此不能因继父母的离婚而自然解除。在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的情况下,依法可以即解除其人身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023-06-30
    178人看过
  • 成年继子女属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范畴吗
    成年继子女不属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范畴。具备继子女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情形的就是特定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显然是未成年的继子女。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已经成年的子女,不可能成为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因此也就不可能成为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现实生活中,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时存在相互之间的扶养。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成年,继母或继父对继子女在生活、教育或事业上予以关照或资助。这就是继父母对成年继子女的扶养。因这种关照或资助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所以不能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成年,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母或继父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这就是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的扶养。因为继子女并未受到过继母或继父的抚养教育,而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扶助又不是形成具有拟制血亲性质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定条件,所以也不能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2023-06-14
    323人看过
  • 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代位参与继承吗
    可以,法律对于子女范围的规定已经明确,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相同都是子女,对被继承人的财产都享有同等继承权。《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中,对此问题有更加明确的司法解释:“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发生代位继承的条件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虽然两者从表象上看很相似,但对它们处理并不相同。1、对代位继承的处理。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以子女先于父母死亡为适用的前提条件,
    2023-12-07
    79人看过
  • 养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能继承养父母或者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财产吗?
    养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能继承养父母或者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财产。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判断“扶养关系”的存在,客观上要求继子女对继父母进行供养、照顾以及关爱继父母,主观上要求有继续双方扶养关系的意图,即要求主客观两个要件。继父母子女关系确定时子女是否成年、继父母与生父母之间婚姻关系存续状态均不成为阻碍扶养关系认定的因素。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是否形成扶养关系,可以从扶养人与被扶养人是否共同生活进行区分,再结合经济供养、扶养时间、扶助情况、丧葬事宜等方面综合考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
    2024-08-02
    460人看过
  • 什么是我的继子女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
    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标准是:第一,未成年的继子女随生父与继母或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即有抚养事实。如继子女已成年,即便随生父与继母或随生母与继父一起生活,也不能认为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第二,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的抚养事实要持续一定时间。继子女有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一是在子女还未成年前,继父母在生活上、教育上、金钱上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付出;比如提供继子女完成学业所需的费用,给孩子提供上学所需的生活费,买衣服、日用品等等。不过这里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子女虽已成年,但是无法自立,有身体缺陷,父母一直陪伴抚养着孩子,总之一句话就是继父母对继子女是履行了抚养照顾的义务。二是在父母年老时,子女同样在生活上、金钱上等方面做出了付出。比如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定期支付老人一定的生活费、医疗费等等,确保了老人晚年生活的保障,尽到了应尽的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
    2023-07-20
    310人看过
  • 继父母子女关系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继父母子女关系认定的标准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子女称母或父的后婚配偶为继父或继母;夫称其妻与前夫所生的子女或妻称其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为继子女。关于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认定在法律上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经成年。此时,继父母对继子女不再具有抚养的必要,因此继父母子女之间也就不会形成抚养关系,双方仅仅是是因为继父母与生父母缔结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姻亲关系。2、生父母再婚时子女未成年,但是未与再婚一方生父母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若再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或不接孩子到其处共同生活,则继父母与子女关系之间并不存在抚养关系而仅为一种姻亲关系。但如果再婚一方用其与现任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孩子抚养费并且时常接孩子来家中居住能否认定双方具有抚养关系在具体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现在较为主流的观点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父母与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应着重于
    2023-03-25
    182人看过
  • 养大继子女后离婚的还有抚养关系吗
    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在界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时,主要依据并非继父母的婚姻状况,而更重要的是他们是否已经建立起了事实上的喂养关系。当原生父母分手之际,若继子女由继父母抚育并且该喂养关系已经确定,那么这个喂养事实不会因为父母亲婚姻的结束而消失。但是,当生父与继母或者生母与继父解除婚姻关系之时,对于曾经接受过他们养育的继子女,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再承担抚养责任,那么该继子女原则上仍然应当由原生父亲或者母亲来照顾。另外,如果夫妇两人正式离婚,继子女不能再与之共同生活,那么继父母也无需负担在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责任。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离婚案件中,如果已经接受其养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无意继续履行养育义务,则该继子女依旧应当由生父或生母照顾。《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
    2024-08-15
    123人看过
  • 继子女抚养多长时间算抚养关系
    关于继子女抚养多长时间算抚养关系,法律暂无明确规定需要生活多长时间,抚养关系判定标准的主要理论观点有三种:在司法实践中,还不能因抚养事实持续时间短而否认形成抚养关系。但是,如果抚养事实持续时间少于2年,要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应特别慎重。因为是否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涉及到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互有继承权,也涉及到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进而关系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1)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2)除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外,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形成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3)认为只要继父母与继子女在一起共同生活,就可以认定他们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就“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理论而言,在我国一般的家庭中,都采夫妻
    2023-03-16
    214人看过
  • 怎样判定继母与继孩子之间有没有抚养关系
    一、继子女与继母有抚养关系,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如同亲生父母一样,继父母对子女的生活、学习、身体、精神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照料;2、共同生活的时间足够长;3、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4-05-08
    26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子女
    词条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子女序列,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因此继子女享有继承权的前提应当是与被继承人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只有具备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权继承遗产,如果是不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则... 更多>

    #继子女
    相关咨询
    • 继子女抚养关系孩子怎样划分继子女的抚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09
      一、民法典有抚养义务的继子女如何界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仅凭生父母再婚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导致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当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了抚养关系,他们之间才能形成法律层面的父母子女关系。根据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 (一)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 要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子女须属未成年人。现实生活中,有的继子女已经成年并可
    • 继子女是什么意思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又是怎样的,抚养关系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继子女就是自己老婆或者老公和前面那个生的,养子女是抱养的。 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又是怎样的如下回答: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
    • 关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怎么认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2
      对于如何认定继子女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继子女如果跟随继父或者继母生活,由继父继母照顾生活或者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那么认定为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的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
    • 应该怎么对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4
      继子女未满18岁,即在法律上还没有成年。跟随亲生父亲或母亲一方与继父或继母一起生活,继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者全部费用是继父或者继母承担的,那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或者继子女已经成年,是个大人了,有收入,并且长期对继父母进行赡养扶助行为,也可以认为他们之间有抚育关系。
    • 如何对继继子女的抚养关系进行认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6-13
      我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关系,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行结婚;二是由于生父母离婚,生父或者生母再行结婚形成的。子女对生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母,夫或妻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继子女。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主要有三种: 1、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独立生活,此类继父母继子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