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姓名权的限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9:31:26 271 人看过

一、行使姓名权的限制有哪些

姓名权虽是一种绝对权,其义务主题是不特定的多数人,但正因为如此,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才要对姓名权的行使做一定的限制,防止姓名权人滥用权利。

1、公民从事重要的法律行为,须使用起正式姓名。

所谓正式姓名是指公民经过登记记载于户口簿上的姓名。公民从事一般活动可以使用笔名、艺名及化名等,但是公民从事重大的、涉及将第三者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活动时,必须使用其正式姓名,否则讲引起法律关系的混乱,使权利义务主体不明确。

2、公民不得基于不正当目的而取与他人相同的姓名。

一般来讲,重名的现象是很普遍的,法律并不禁止公民使用相同的姓名。然而,如果公民滥用其姓名决定权和变更权,故意取与他人相同的姓名,而且基于不正当的目的,如冒名顶替,侵害他人权利等等,那么这便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严格地讲,这已不仅仅是一种滥用姓名权的行为,这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

3、公民不得随意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公民的姓名权具有专用性,它与权利人的人身密不可分。在一些情况下,公民可以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从事某些民事活动,但应有必要的限制,即以不引起他人误会和不损害第三人及社会公共利益为限,否则视为滥用姓名权,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姓名权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姓名权包括哪些权利?

1、姓名决定权。

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性、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

2、姓名使用权。

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包括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其限制在于: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必须使用正式姓名。

3、姓名变更权。

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护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姓名权相关文章
  • 姓名使用权是怎样的
    法律综合知识
    一、姓名使用权是怎样的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姓名使用包括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姓名也可以转让他人使用。通常情况下,名人的姓名往往蕴涵着巨大的商业价值。二、以自己的姓名使用权权和肖像权可以作为出资吗以自己的姓名使用权权和肖像权不可以作为出资,但可以用姓名权和肖像权以商标等知识产权形式出现,可以。公司出资方式具体有:1.货币;2.实物;3.知识产权;4.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
    2023-07-07
    159人看过
  • 姓名权有哪些具体权利,名称权与姓名权的区别
    一、姓名权有哪些具体权利姓名权的具体权利包括:1.改名权又称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权利人可以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自然人可以依照自己的志愿来变更自己的姓名,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不受他人的限制。姓名的变更要经公示,即要到有关机关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2.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化名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者不使用某一姓名。姓名权是一种专有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名字,但现实生活中有重名的行为并不是侵权行为,但是故意混同使用的除外。姓名的使用权的行使可以是积极行使,如在作品中署名,也可以消极行使,如不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使用权还可以转让他人使用。常见的情况有名人效应。如李宁的运动服
    2023-04-13
    488人看过
  • 姓名权的含义是什么姓名权有哪一些权利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姓名权包括了:1、改名权;2、使用权;3、命名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024-05-10
    208人看过
  • 姓名权的一般内容,姓名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姓名权的一般内容姓名权的一般内容包括:1.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姓名决定权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2.姓名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是自然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或不使用自己姓名而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例如,作者在发表自己的作品时,有权决定署名或不署名;可以决定署户籍登记中的姓名或署笔名。但是,权利人的这种自由受到法律的限制,如法律对使用正式姓名有特殊要求的,应遵守法律的规定。3.姓名变更权。姓名变更权是自然人依照有关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而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自然人最初的姓名一般是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决定的。自然人成年后,可以依自己的意愿变更姓名。但是,自然人在行使姓名变更权时,首先应当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二、姓名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姓名权的侵权行为主要有: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3.冒用他人姓名。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
    2023-06-29
    183人看过
  • 姓名权是人身权吗,姓名权有哪些内容
    一、姓名权是人身权吗姓名权是人身权。姓名权,是一种人身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所有的人身权都是绝对权。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人身权。由于绝对权的权利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张权利,可以对抗他以外的任何人,因此又称为对世权。相对权是指义务人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如债权。由于相对权的权利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主张权利,他对抗的是特定的义务人,因此又称为对人权。因此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二、姓名权有哪些内容姓名权有以下内容:1.姓名决定权。姓名决定权,即公民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2.姓名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是指公民使用自己的姓名以明确自己的身份的权利。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从事某些民事行为,但这有严格的限制,以不损害第三者的利益和不引起第三这
    2023-07-08
    401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规定的限制有哪些,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有哪些?
    一、宅基地使用权规定的限制有哪些宅基地使用权规定的限制包括:1.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2.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3.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4.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有哪些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包括:1.宅基地使用权主体严格:仅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该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居住问题。2.客体: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3.内容:以“户”为单位。1.取得:
    2023-07-12
    323人看过
  • 公民的姓名权在法律中有何限制?
    法律对公民的姓名权限制如下:1、公民从事重要法律行为,必须使用正式姓;2、公民不得允许他人随意使用自己的名字;3、公民不得以不正当目的取与他人同名。行使权利必须考虑社会公共利益,虽然姓名权是一种绝对权利,其义务主题是大多数不具体的人,但正因为如此,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有必要限制姓名权的行使,防止姓名权人滥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民姓名权被侵犯后怎么办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
    2023-07-07
    183人看过
  • 跟姓名有关的权利有哪些
    在法律层面上,姓名权主要包含以下几项重要权益:首先为改名权,即自然人依法享有对自身姓名进行更改的权力。值得注意的是,除非经过法律明确禁止或者违背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否则此类行为均应予以认可并遵循相应的转档手续。改名权,作为公民姓名权益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公民个体即自然人应当依法对自身姓名享有独占性的使用权。在日常生活中的诸多民事活动中外,自然人有权选择使用本名、笔名、艺名乃至化名等各种方式进行自我表达,除非有法律法规特别限定。换言之,任何单位或是个人皆无权强迫他人选择使用或放弃某一具体姓名。接下来是命名权,即是指自然人有权自主决定选定姓氏、名字以及其组合方式。作为社会成员之一,自然人的命名权在生命周期初始阶段即可由户口所有者、亲属、抚养人、或邻居代为行使,然而此举并不妨碍他们在具备合理判断力及认知能力时,对自身姓名的最终抉择权。最终是变更权,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可以通过改
    2024-08-03
    58人看过
  • 上海使用权房购买有哪些限制
    一、上海使用权房购买有什么限制上海市日前印发《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办法》的通知,其中规定对上海户籍购买使用权房进行限购。包括:本市户籍家庭拥有2户(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承租权和住房产权)的,不得再通过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本市户籍单身且年满18周岁个人拥有1户(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承租权和住房产权)的,不得再通过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本市非同一户籍家庭成员的2名及以上个人,不得通过差价换房取得同一户公有住房承租权。另外,《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办法》规定,对已列入市、区政府确定的花园住宅、优秀历史建筑等具有保留保护价值的公有住房承租人,需要差价换房的,鼓励市、区政府指定的企业按照有偿退租或者差价换房的方式取得承租权。二、上海使用权房交易流程1、公有住房承租人在落实受买人后,先按当时的出售公有住房政策与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受托人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2023-05-29
    393人看过
  • 有哪一些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姓名权有什么内容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2024-04-22
    209人看过
  • 使用同名是否构成姓名权侵权
    虽然具有相同名字并不视为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即使某人故意将其名字修改至与其他人相同,那么这样的行为同样也不会被判定为侵权。然而,如果有人恶意利用相同名字来制造混乱并从中谋取不当利益的话,便有可能涉及到侵权问题。所有自然人在法律上都拥有姓名权,他们有权根据法定义务,自由地决定、使用、改变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唯一的限制就是必须遵循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规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2024-08-04
    270人看过
  • 对专利权的使用有哪些限制性规定
    专利权,简称专利权,是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特定发明创造的专有权。这是一种知识产权。中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专利保护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权利可以被滥用。那么,对专利权的使用有哪些限制性规定?本文对相关法律规定和内容进行了梳理,以供参考。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人权利的限制性规定集中在专利法第62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销售后使用或者销售由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不视为侵权。专利权人限制专利权是非常必要的。没有限制的,专利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人授权的人制造、销售后,专利权仍然附属于该专利产品,这意味着在以后的流通过程中,以及在最终用户和消费者手中转售或者使用时,每一个环节,仍然需要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这不仅阻碍了流通速度,也使专利产品的购买者失去了购买专利产品的意义。从合理的角度来看,专利权人销售其专利产品时,应当包括买方对销售和使用专利产品的默
    2023-05-07
    94人看过
  • 土地确权证上是否有姓名限制?
    土地确权证上只能写一个名字,土地确权证上只能写土地所有者的名字,包括房产证在内。土地权利的确认是对土地承包所有权的确认。土地承包合同由一人签订,土地确权也是一人的签字,但是,并不影响土地属于家庭集体所有制、或者是集体所有制的性质,正如土地承包是以独立的家庭、或者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土地确权证纠错的流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指出: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来申请更正。所以农民土地确权登记错误,是有权申请更正的,一般更正的流程如下:1、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更正登记办理。2、需要根据错登、漏登的原土地登记申请书,进行补充地户籍调查,并填写好土地变更的登记审批表,然后报发证机关进行审批,再予以更换。注意:具体流程,需要自行咨询当地农业部门,以当地政策为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土
    2023-07-01
    51人看过
  •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姓名权具体是什么
    一、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姓名权具体是什么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如下:1.盗用他人姓名,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谋求不正当的利益;2.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3.冒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达到某种目的。姓名权具体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它的侵权行为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二、姓名权被侵犯应该如何解决姓名权被侵犯解决方法是要求被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其名誉,消除不良的影响,对被侵权人赔礼道歉,并可以侵权人要求赔偿损失,情况严重的,还可以依法索要
    2023-10-19
    362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姓名权
    词条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更多>

    #姓名权
    相关咨询
    • 个人姓名权的行使和实现有哪些限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2
      姓名权虽是一种绝对权,其义务主题是不特定的多数人,但正因为如此,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才要对姓名权的行使做一定的限制,防止姓名权人滥用权利。 1、公民从事重要的法律行为,须使用起正式姓名。所谓正式姓名是指公民经过登记记载于户口簿上的姓名。公民从事一般活动可以使用笔名、艺名及化名等,但是公民从事重大的、涉及将第三者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活动时,必须使用其正式姓名,否则讲引起法律关系的混乱,使权利义务主体不明
    • 滥用姓名权违法吗姓名权的限制有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1
      用姓名权只要没有做犯罪的事情,或者法律不允许的事情,那就没有违法。姓名权的限制如下: 1.公民从事重要的法律行为,须使用起正式姓名。 2.公民不得随意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3.公民不得基于不正当目的而取与他人相同的姓名。
    • 滥用姓名权有限制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06
      用姓名权只要没有做犯罪的事情,或者法律不允许的事情,那就没有违法。姓名权的限制如下: 1.公民从事重要的法律行为,须使用起正式姓名。 2.公民不得随意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3.公民不得基于不正当目的而取与他人相同的姓名。
    • 滥用姓名权要有什么样的限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7
      用姓名权只要没有做犯罪的事情,或者法律不允许的事情,那就没有违法。姓名权的限制如下: 1.公民从事重要的法律行为,须使用起正式姓名。 2.公民不得随意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3.公民不得基于不正当目的而取与他人相同的姓名。
    • 如何使用姓名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5
      任何公民的肖像权均属本人所有,若想用其作为商标注册,均需获得本人的书面认可。如未获得当事人的书面授权而将其肖像作为商标注册,即构成注册不当。姓名权与肖像权类似,但在商标注册方面主要考虑名人的姓名权(包括笔名),这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重名率较高的原因,所以姓名权的保护要以姓名的社会影响度或注册的善意或恶意而进行个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