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09:02:01 88 人看过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如何处理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处理如下:

(1)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

(2)施工完毕但验收不合格的经修复验收合格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

(3)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如何审查

1、对发包方应审查的内容

(1)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如,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2)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该项内容是发包方的义务,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就如实载明。

2、对承包方应审查的内容

(1)资质、资格情况:承包方是否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及相应资质,避免合同无效;

(2)施工能力:与资质也存在相关性,主要审查承包方是否超越资质签订合同,否则合同可能无效。另外承包方施工能力也关系到合同是否能够如期交付;

(3)社会信誉:主要考察企业的诚信和信誉;

(4)财务情况:关系到合同履行的效率,直接影响到发包方后期对业主的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有限制的,承包人只能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资格的人。由于建设工程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工程建设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较大,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上,就具有强烈的国家干预的色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8: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 五种无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1、无效情形之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施工方依法应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禁止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或个人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2、无效情形之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使用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同样原则性的规定,即禁止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借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3、无效情形之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中华人民共
    2023-04-16
    285人看过
  • 工程建设合同解除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需要对以下事项进行处理:1、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在解除合同后,仍然享有按约向发包人结算工程款的权力;2、损失赔偿。依照规定,因发包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应赔偿因此而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3、其它善后工作。一、建筑工程纠纷中谁负责举证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宗旨是在既不损害发包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又尽最大限度地保护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故人民法院在审理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仍应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以举证责任倒置为例外。1、实际施工人应对其具备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权利,即工程款代位求偿权成立的基础法律关系承担举证责任。首先需举证证明其对债务人(即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到期债权,其次实际施工人需证明承包人未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再次实际施工人需举证证明承包人对发包人享有合法的工程款
    2023-03-05
    399人看过
  • 如何处理项目转让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混同纠纷
    当事人约定转让在建项目,并约定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关系,转让人施工完毕后,将项目交付受让人,此类纠纷如何界定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在当事人对讼争工程的形象进度存有争议的情况下,如何利用二次鉴定的方式确认案件争议的事实?如何理解当事人诉讼中的自认?未完项目的转让可否适当考虑转让人的合同利益?上述问题都是本案处理上的难点。最高人民法院曾两次将本案发曰重审,从本案的审理中,也可以看出两级法院处理本案在实体和程序上认识的相同和差异之处。
    2023-06-09
    254人看过
  • 如何判断工程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做?
    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工程款的支付结算可以分为三种情形:第一,工程合格的,可以直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进行结算。第二,工程不合格,但经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工程款也可以参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支付。第三,工程不合格,且经修复后竣工验收仍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拒绝支付建设工程款纠纷如何诉讼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施工方提起诉讼时,不能按欠款合同纠纷起诉,而是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施工方需要先写起诉书,准备证据,接着到建设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通知举证、发传票、开庭审理、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
    2023-07-06
    180人看过
  • 建设合同工程无效后税金如何承担
    建设合同工程无效后税金的承担: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鉴于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使用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发生;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的种类有哪些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的种类有: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二、没有资质签订的工程合同怎么认定没有资质而签订的工程合同无效,但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
    2023-06-23
    111人看过
  •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
    借用资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之规定,应为无效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有哪些1、收案数逐年递增。如上文所述,随着高速公路工程的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越来越多,收案数每年递增。2、涉及标的大。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的是整个路段的工程款或者是整个路段的工程造价,案件涉及的标的较大。3、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往往较为复杂,涉及面很广。首先,由于工程的复杂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往往并不是单纯的施工合同,经常涉及到承包、转包、分包等不同承包方式,合同性质多样化;其次,由于多种合同样式,导致签订合同当事人、承包人、实际施工人
    2023-07-20
    433人看过
  • 工程合同盖错章了怎么处理,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工程合同盖错章了怎么处理工程合同盖错了章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重新签订工程合同,重新签名和加盖正确的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二、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1、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
    2023-04-18
    207人看过
  • 施工合同无效,如何取得工程款?
    实践中,有的企业不具备施工资质,借用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名称进行工程承包。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应该是无效的。那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是否有权获得工程款?为解决这一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2023-05-07
    97人看过
  • 建设工程现场施工注意的问题,建筑施工噪声如何处理
    一、建设现场施工注意的问题(一)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二)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三)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定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二、建筑施工噪声如何处理(一)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
    2023-04-29
    123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违约条款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无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但是,违约金条款不属于解决争议的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条款。因此,如果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也无效。借款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是否有效借款合同无效违约条款也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023-07-24
    191人看过
  • 建筑工程无证施工如何处罚
    一、建筑工程无证施工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若建设单位未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即是属无证施工违法建设行为。“无证施工违法建设行为”有哪些危害和影响主要表现为: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建筑工程质量、结构和施工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违反法律规范实施的建筑行为,其重大的影响是降低了建筑从业群体对“勤劳工作”、“守法诚信”等价值观念的认同,严重破坏法律法规的公平、公正性;一些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建筑活动中,意图绕开监管部门的监督,有的采用未经检验、检测的材料用于建筑工程,甚至于将建筑工程违法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建,导致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极大损害。对“无证
    2023-04-14
    180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谁承担税金
    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那么就不成立缴纳税费的民事行为,自然无需缴纳税费。但是确定是否缴纳税费,则首先需要确定建筑施工合同是否无效。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三种法定情形: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鉴于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使用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发生。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什么属于无效建筑施工合同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顺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以上情况的,就会导致合同无效。常见的情形有: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
    2023-03-16
    487人看过
  • 工程施工委托建设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借鉴了国际上广泛使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由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主要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
    2023-03-11
    231人看过
  • 如何避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发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指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在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管辖因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无法自行和解时,合同当事人将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约定仲裁则向约定的仲裁机关提起仲裁)。受诉法院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是受诉法院能否受理立案并进行审理的前提,因此,诉讼管辖权直接关系到民事诉讼程序能否顺利、合法进行,并直接影响到实体审理的正确与否。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谈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问题,便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事先正确约定纠纷受理机关或在发生纠纷后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案件,从而使得纠纷得以迅速处理。民事诉讼管辖简介民事诉
    2023-07-06
    492人看过
换一批
#建筑工程施工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 更多>

    #工程施工合同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施工中有哪些无效的施工合同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14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 施工合同中的建设工程效力如何确认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08
      1、审查发包方和承包方是否具备建设与承包施工资格。 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以及是否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审查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是无效民事行为或是可变更可撤销的效力待定行为。 4、审查合同是否经过了必要的程序。 5、审查总分包是否合法应对合法总分包、非法分包、倒卖合同、合同转让与转包作出正确的界定。
    • 如何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5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中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是指所有权确认、买卖、互易、赠与、租赁、征用拆迁、侵权损害等案件标的物与不动产有直接联系的诉讼案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虽然构成不动产,但该类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与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之间有着本质区别,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将不动产纠纷
    • 什么情况下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内容: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6.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主张工程款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1
      可以。 1、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风险提示: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