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基数有没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5:05:29 316 人看过

法律对加班费的基数有以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工资标准,未约定加班工资基数,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加班工资基数;劳动合同既约定工资标准,又约定加班基数,加班费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既未约定工资标准,也未约定加班基数,以劳动者正常劳动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其他。

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综合上面所说的,国庆是属于节假日,一般情况用人单位是不能要求劳动者工作的,如果加班就需要按规定支付一笔加班的费用,而且加班费是单独按不同的加班情况来进行计算,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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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9日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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