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09:51:13 265 人看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保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对居住的房屋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设活动。

第三条凡对家庭居室进行装饰装修和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是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主管部门。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所辖范围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业务上受市建管办领导。

第五条进行简易装饰装修的,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产权单位或者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登记备案。

第六条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几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者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外,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

审定合格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房屋装饰装修核准书》。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第七条凡在本市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发持有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凡未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八条未取得《房屋装饰装修核准书》或者超越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方案审定范围私自进行拆、改结构的施工,一经发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产权单位或者物业管理企业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申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元;

(三)配备相应的工程预决算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包括结构工程技术人员)、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及固定的施工队伍。

第十条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协助市建设委员会,受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审批推荐工作。

第十一条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中的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人员,应当持有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技能等级证书。

凡未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应当到有关部门认可的技能培训点参加统一培训和考核,取得技能等级证书后,方可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作。

第十二条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

(二)施工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三)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四)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五)不得冒用其他企业的名称和商标;

(六)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的权益;

(七)国家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单位应当按月填写单项工程汇总表,并报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申报的单项工程汇报总表,会同同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工程质量现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通知施工单位。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日常管理工作的实际,对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单位进行年度考评,年度考评结果作为资质升降的依据。

第十五条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协同各区、县建筑市场管理所开展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创优评优活动。

第十六条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交易市场,为开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活动的交易及装饰装修材料的营销提供场所。

第十七条本市家庭居家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标准,应当按照家庭居室装修合同约定的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以及市建设委员会制定的其它地方性标准规定的关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施工标准、材料标准、验收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除自行装饰装修外,居民对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选择并委托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

第十九条因工程质量引发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以下统称委托人)与接受委托的施工单位(以下统称被委托人)双方纠纷的,可向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委托各区、县房屋质量检测站进行技术鉴定,并按照规定支付费用。

第二十条实行委托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应当遵循诚实、平等、公平、自愿原则,签定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二)家庭装饰装修的间数、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材料标准、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

(四)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工程价格及支付的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方式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一条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在神秘在室装饰装修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单位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减轻或者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

夜间10时至次日7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第二十三条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者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第二十五条因进行居室装饰装修过程中或者装饰装修后使用不当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当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被委托人的责任,由委托人直接追究被委托人的责任,并由被委托人承担修复和赔偿。

第二十六条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发生纠纷,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市建设委员会或者市建管办按照《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活动的,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一、装修要不要签合同

(一)装修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应受法律约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各司权利,及履行应尽义务,签订装修合同便于更好规范装修双方的民事活动;

(二)签订家庭装修合同,能更有效地明确装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促使双方履行应尽职责,保证装修顺利进行;

(三)装修中很容易发生争议,若没有签订家庭装修合同,无法体现权利义务内容,也就无法及时妥善解决纠纷,没有依据会使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建设部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修双方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具有法律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沈阳市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从事装饰设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开办程序与资质管理第三章质量与市场管理第四章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设计的管理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装饰装修设计市场的管理,方便施工单位从事装饰设计活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和《沈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提出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从事装饰设计(以下简称装饰施工设计单位)是指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在承揽装饰施工任务和招投标时,所提供的装饰装修设计或只为用户提供装饰设计活动行为(其中包括设计方案、装饰效果图和施工图等)。第三条沈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建管局)是市政府负责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对装饰装修行业的施工设计,实行日常的监督和管理。第四条专业从事建筑装修设计或专业从事建筑兼营装饰设计单位的资质申报与审批,仍由
    2023-06-10
    378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居装修第三章现场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各区县建委、规划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附件:北京市住宅工程装修部位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条件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00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居民住用安全,明确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活动(以下简称家居装修)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依据各自职责,对全市家居装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各区、县建委、规划局、房
    2023-06-10
    425人看过
  • 河南省室内装饰设计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室内装饰行业管理,维护室内装饰市场秩序,保障室内装饰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室内装饰行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室内装饰,是指室内装饰用品的成套供应、环境设计和空间处理(其中包括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以及室内用品的陈设布置。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及相关的配套用品和设备安装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省轻工总会归口管理全省室内装饰行业。县级以上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工作。第五条室内装饰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保证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第六条鼓励有条件的室内装饰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开展对外室内装饰工程承包和装饰材料、配套产品出口。第七条室内装饰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
    2023-04-22
    146人看过
  • 陕西省室内装饰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室内装饰行业管理,维护室内装饰市场秩序,保障室内装饰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室内装饰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建筑装饰、军事设施及特殊工程的室内装饰,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室内装饰是指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建筑物(含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构筑物内部空间进行环境艺术设计、室内六面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及相关室内用品的成套供应、陈设布置等活动。第四条省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是省政府室内装饰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室内装饰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市、县、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室内装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室内装饰行业的监督和管理。第五条各级计划、建设、公安、环保、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第六条设立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有固定
    2023-06-10
    158人看过
  • 沈阳市外埠进沈装饰装修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外埠进沈装饰装修企业的管理,保护企业权益,根据《沈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外埠进沈施工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凡进沈的外埠装饰装修企业,必须到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建管局)办理进沈施工资格审查,领取《沈阳市外埠进沈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到工商部门办理临时营业执照。第四条外埠装饰装修企业在沈施工资格和承包范围,依照建设部资质标准,根据企业进沈的实际资质情况进行核定。第五条外埠装饰装修企业资质材料齐全,须填报《沈阳市外埠进沈施工企业资质审批表》,经核定资质等级和营业执照后,领取在沈施工资质证书。外埠装饰装修企业撤离沈阳、歇业、破产和资质发生变化时,须及时到市建管局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第六条外埠装饰装修企业在沈承揽的装饰装修工程,须持资质证书,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到资质管理部门办理外埠装饰装修企业单项工程施工许可证,严
    2023-06-09
    436人看过
  • 家居设计应重装饰轻装修
    用小钱做出大效果随着现代人对家庭居住环境舒适程度的要求日益提高,家庭装修也由以前的终生制演变成现在的3~5年就重新装修一次,条件好的再装修频率会更高。有专家指出,如果能在家居设计中善用一些装饰而不是一味地侧重装修,不仅能够花小钱做出大效果,还能减少日后家居设计因样式过时要翻新时造成的损失。恒美环境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梁振彪董事长表示,在一些并不大的居室里搞过于烦琐的装修,不仅花销过大,更重要的是会让人有压抑感,如果能巧妙运用一些自然元素或光与影等,不仅不用花多少钱,还能对有限的空间起到延伸和扩展的作用。另外,他建议,随着住房的宽敞、收入的提高,消费者与其动不动就大面积采用昂贵的装饰材料进行装修及造型,还不如购入一些高档家具、工艺品、收藏品等,在室内“装饰”上“下本钱”。可随意改变居家风格有设计界的专家指出,重装饰轻装修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能够随时跟上潮流,随心所欲地改变居家风格。比如,在家装
    2023-06-10
    47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时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
    •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该如何解决?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怎么确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在合同中约定。
    •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物品损坏,是否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赔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3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被委托人的责任,由委托人找被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 苏州南宁室内装修装饰装修搭计计专家介绍。室内装修室内装修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27
      “地方大买真皮,空间小买布艺”、“有钱买真皮、钱少买布艺”。另外,布艺沙发好打理、性价比也高一些,更适合年轻的小家庭;而价格不菲的真皮沙发,摆在家里更觉气派,适合大面积、成熟男女的家庭多些。1、如果注重档次高档气派,贵族风范,可考虑选择真皮沙发。如果更注重个性,现代时尚,可考虑选择布艺沙发。2、如果更注意工艺品质,注重细节,可以选择真皮沙发。否则可以考虑布艺沙发。展开“地方大买真皮,空间小买布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