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须知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08:20:07 208 人看过

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1.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3.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商登记

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0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在公司设立后转让的时间限制是哪些
    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在公司设立后转让的时间限制是哪些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在公司设立后一年内不能转让;如果是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发起人亦称公司创办人。负责筹建公司的人员。一般认为公司发起人必须是一个与公司注册过程有关的人或与筹集资本有关的人。《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转让的吗对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发起人无疑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需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因此,为了强化发起人的责任意识,预防发起人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法》特别对发起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作出了一定的限制。《公司法》第一
    2024-02-08
    141人看过
  • 证券法律知识-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确定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是指公司的筹建人。一般来说,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可以是本国居民,也可以是外国人,但必须具备行为能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不少于5人。发起人协议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发起人订立的关于公司设立事项的协议。发起人协议的作用在于确定所设公司的基本性质和结构,协调发起人之间的关系及其权利和义务。(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组织和业务活动等事项的文件。通过制订章程向公众申明公司的设立宗旨、经营范围、资本数额等,并对公司业务活动进行法律约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设立方式;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6、股东的权利和义务;7、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8、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3-06-23
    396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起设立时,资本如何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分析说明】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起设立时,资本的缴纳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资本的缴纳基本相同。同时应注意,在发起人尚未全部缴足其认购的股份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2023-06-09
    201人看过
  • 发起人协议书(供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用)
    为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二、一致推举_________为发起人代表。三、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设立发起人事务所,由_________(_________指派代表)任该所主任。四、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1.主管:汽车制造与销售;2.兼营:汽车修理、汽车零部件销售。五、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
    2023-06-09
    196人看过
  • 股份公司是否必须设立监事会
    一、股份公司是否必须设立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且不得少于三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会,设立监事即可。监事需要对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高管的变更需要到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第一百一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2024-02-06
    225人看过
  • 一般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须知
    一、设立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有限公司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登记部门1、公司住所所在地工商分局办理;2、公司住所在特区内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有限公司,在公司住所所在地辖区工商分局办理,其他有限公司在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办理。三、设立条件1、股东人数为2-50人;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分期缴纳出资的,股东的首期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50%;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四、需提交的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代表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3、公司章程;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6、载明公司董
    2023-04-03
    332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一、有限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根据规定,股东人数应该为2-50人。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不同行业而定)。但对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现如今已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需载明的事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
    2023-04-03
    481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方式下发起人的义务
    (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三)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中的百分之二十。(四)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五)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
    2023-03-22
    357人看过
  • 发起人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中的责任是什么?
    公司设立的时候都会需要发起人的,发起人就是公司的灵魂,没有发起人就没有该公司的成立,所以发起人是非常重要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对公司的设立责任1、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是指发起人在筹办公司设立的各种事务后,公司最终没有成立。公司不能成立的原因较多,但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成立,发起人都应当承担法定责任。(1)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债务包括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费用是指为设立公司支付的各项费用,比如租用房屋费用、购买办公用品费用、支付验资费用、承销股票费用等。这些债务和费用,本应当由成立后的公司负担
    2023-07-05
    199人看过
  • 公开发行股票设立股份公司
    1。发起人规定(一)发起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半数以上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二)以公开发行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二)以募集资金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资本总额;(1)发起人应当自缴足股本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创立大会;(2)发起人、认股人代表股东以上的,方可召开创立大会股份总数的一半存在
    2023-05-07
    161人看过
  •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如何认缴股款、设立机构和申请登记?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交付全部的出资后,也就是准备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了应发行的股份,这就可以由发起人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这时公司虽未设立,但选举时仍可以参照有关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的规则进行,因为这时所选举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实际上是公司的首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是需要符合法定要求的,并执行有关的规定。在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后,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因为这时董事会已经是受发起人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筹办公司设立事项。申请公司登记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以及公司登记机关所要求的其他文件,比如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
    2023-06-05
    65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发起人有那些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分析说明】发起人的责任包括:(一)连带责任:1、对设立时的债务和费用的连带责任;2、对认股人股款及利息的连带责任。(二)过错责任:由于过失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09
    469人看过
  • 发起人对设立股份公司的责任
    一、发起人对设立股份公司的责任1、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是指发起人在筹办公司设立的各种事务后,公司最终没有成立。公司不能成立的原因较多,但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成立,发起人都应当承担法定责任。(1)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债务”包括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费用”是指为设立公司支付的各项费用,比如租用房屋费用、购买办公用品费用、支付验资费用、承销股票费用等。这些债务和费用,本应当由成立后的公司负担,但由于设立失败,则由发起人承担。(2)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所谓连带责任,是指债权人以及认股人可以要求发起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或者几个人予以清偿、返还,被要求的发起人不得拒绝。2、发起人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应当尽职尽责。如果发起人未尽善良管理者义务有可能使成立后的公司受到损害。为此,公司法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
    2023-04-27
    466人看过
  • 设立股份公司需要几个人发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几种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2023-03-28
    35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公司发起人股份可否转让?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31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不能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内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公司创始人。负责筹备公司的人员。一般认为,公司发起人必须是与公司注册过程有关的人或筹集资金有关的人。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如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2种: 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符循的法律规定股份发行和筹办事项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5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
    • 如何根据法定事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14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名称中注明股份有限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1
      是的,必须在公司名称中表明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