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1:11:26 202 人看过

[摘要]

本案是我院首次审理的利用刑法保护商业秘密案件。主要涉及商业秘密权利人向国家申请专利后是否影响商业秘密认定等问题。在分析中,笔者提出了以“相对保密”作为“不为公众所知”的标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机关。

被告人周×龙原为**亚亨网面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总监,宁波**威龙网面材料有限公司厂长。

被告陈某明为宁波**威龙网面材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被告陶某强为**亚亨网面材料有限公司精工车间主任,宁波**威龙网面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者。亚亨网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9年2月的国内合资企业。主要生产销售卫生巾、尿布用“穿干网”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龚正开发了公司拥有的“穿孔式干网面”生产技术。采取保密措施后,属于公司商业秘密。被告人陶强、周龙分别于1999年12月、2000年1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了员工的保密义务,并将保密制度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两被告均承诺在签订合同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周龙、陶强先后任公司生产车间主任、精工车间主任。2000年6月,被告人周*龙因故离开**公司。2001年1月,陈某明夫妇出资成立宁波**威龙网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陈某明为法定代表人。然后,参照周×龙从**公司获得的用于生产“穿孔干网”的辊模样品,分批加工制作模具。2001年3月,周*龙正式担任**公司生产总监。陶强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前擅自离开公司。负责**公司定制化生产设备及加工模具的技术检查验收,具体负责辊模的组装、调试和维护。

2001年2月和4月,**公司向被告人陶强、陈明发出书面通知和律师函,指出**公司侵犯了**公司生产“穿孔干网”的商业秘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即对涉嫌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案件进行了调查。同年10月,周某离开**公司。但是,陈某明继续利用陶某强提供的**公司生产“穿孔干网”的技术资料,以低于**公司的价格销售。2001年7月至2003年3月,**公司非法获利17万余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如何认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是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2、客观要件是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3、主体要件是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是只能是故意。一、侮辱与诽谤两种罪名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侮辱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诽谤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
    2023-03-10
    434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如何认定
    1.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侵犯商业秘密的举证难。这种举证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为权利人的不配合。往往权利人对其拥有的商业秘密不愿提供作为证据,更不愿将技术信息送关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这就造成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证据上存在问题。2.对行为人泄露的信息是否属商业秘密的鉴定问题。如果具备鉴定的条件的话,有关技术信息应当委托专业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因为在审查行为人泄露的技术信息是否属商业秘密时,往往会涉及很复杂的技术问题,法官对这类专业技术又知之甚少,如何来认定该专业技术属商业秘密。在这种情况下,专业权威的鉴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专业人员对专业技术的国内外最新情况比较了解,其通过对资料检索并进行对比分析后得出的结论,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法官是中立裁判者,据以定案的鉴定结论必须进行当庭质证并听取双方意见后,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判断后决定是否采信。
    2023-02-19
    313人看过
  • 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权利人诉请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济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即是否具备商业秘密的特征和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其构成要件包括:价值性、实用性、新颖性、秘密性、保密性。价值性即要求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是可付诸生产实施,并可为权利人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市场竞争优势;新颖性即要求该信息在同行业内并不众所周知,不是普通的信息;秘密性、保密性意味着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获得,权利人已对该信息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上述五要件,相辅相承,互为因果,缺一不构成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2)侵权人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下列行为属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①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
    2023-04-17
    192人看过
  • 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权利人诉请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济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即是否具备商业秘密的特征和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其构成要件包括:价值性、实用性、新颖性、秘密性、保密性。价值性即要求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是可付诸生产实施,并可为权利人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市场竞争优势;新颖性即要求该信息在同行业内并不众所周知,不是普通的信息;秘密性、保密性意味着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获得,权利人已对该信息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上述五要件,相辅相承,互为因果,缺一不构成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2)侵权人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下列行为属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
    2023-02-27
    243人看过
  • 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我厂是一家从事铝制品生产的小企业,在铝制品生产工艺流程上,有自己独到之处,可保障产品质量达标率在95%以上,为保密起见,厂长采取了一系列的保密措施,包括制订保密制度、向接触生产流程的工人声明不准将流程图外泄并在车间张贴标语等。去年,保管流程图的工人突然跳槽到同行另一家企业Y厂,并将图纸一并带走。后该厂即以同样的工艺流程生产铝制品与我厂竞争,抢占市场,使我厂遭受重大损失。现厂长想以Y厂以及该跳槽工人侵犯本厂商业秘密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教邓律师,法院是否会对这一侵权行为予以认定?吴-坪吴-坪读者: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权利人诉请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济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即是否具备商业秘密的特征和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及经
    2023-04-30
    262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如何认定?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权利人诉请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济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即是否具备商业秘密的特征和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其构成要件包括:价值性、实用性、新颖性、秘密性、保密性。价值性即要求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是可付诸生产实施,并可为权利人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市场竞争优势;新颖性即要求该信息在同行业内并不众所周知,不是普通的信息;秘密性、保密性意味着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获得,权利人已对该信息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上述五要件,相辅相承,互为因果,缺一不构成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2)侵权人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下列行为属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①以盗窃、利诱、胁迫、或
    2023-03-26
    372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及认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了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有: (1)客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
    • 如何认定侵犯人的商业秘密行为?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5
      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商业秘密应属于法律保护范畴。也就是说,它具有商业秘密的特征和构成要件; 2、行为人有主观恶意和客观违法行为; 三、侵权事实的现实存在。
    •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认定认定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7-14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16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 一、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必须首先依法确认商业秘密确实存在。 二、行为主体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其他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者,绝大多数要求其具有经营者的身份,而侵犯商业秘密的人则不受该限制。 三、客观上,行为主体实施了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实施的方式有盗窃、利诱、胁迫或不当披露、使用等。 四、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或者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已经或可能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如何认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6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权利人诉请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济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即是否具备商业秘密的特征和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 其构成要件包括:价值性、实用性、新颖性、秘密性、保密性。价值性即要求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是可付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