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职工有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不能认定工伤的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20:25:45 432 人看过

破产企业职工有什么工伤保险待遇

(一)一至四级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其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由破产企业清算组一次性清算拨付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条例》和《实施意见》的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人员按规定移交社区管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至六级伤残的工伤人员,其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原则上由破产企业清算组一次性清算拨付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条例》和《实施意见》的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人员按规定移交社区管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要求将其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清算给本人的,可由破产企业清算组与职工本人清算,同时终止其工伤保险关系。

(三)七至十级工伤人员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破产企业清算组直接清算支付给工伤人员,同时终止其工伤保险关系。

(四)因工死亡职工按月领取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其抚恤金费用原则上由破产企业清算组一次性清算拨付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条例》和《实施意见》的规定,支付其抚恤金待遇,人员按规定移交社区管理,工伤保险费用按清算项目按标准执行。

不能认定工伤的范围是哪些

被保险人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犯罪或者违法;

自杀或者自残;其中“自杀”是经公安部门确认并出具结论的。“自残”,是主观意识决定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应有企业及现场目击者或知情者的证明材料或证言。

斗殴;

酗酒;

蓄意违章;其中“蓄意违章”是指职工为达到破坏或报复目的而违章操作;以获取赔偿为目的制造事故;不采取遏制事故措施任其扩大事端;同一违章行为已告知当事人并有书面记录而屡教不改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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