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继承企业要注意的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8:42:15 458 人看过

自然人股东已经死亡时,基于股权的权利属性中事实上已经剔除了其作为公司股东而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等参与公司运行管理的权利,但是却仍然享有财产权。这就说明了继承人继承股权并享有股东资格的过程,并非一次完成的,而是首先享有了合法继承股份财产属性的权利,其次恢复和继承股份的表决权、决策权等权利属性。

1、《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由此可以看出在原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首先是负有通知义务,需要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其次无论股东是否同意其都享有优先购买权,这样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公司的人合性不被影响和损害。

2、股东资格的确认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这说明成为公司股东、具有股东资格,不仅仅需要履行出资义务,而且要经过必要的登记程序,办理股东登记手续,可以看出在股权继承中,已经死亡的自然人股东基于股份而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等股东权利在丧失后恢复前存在一个变更登记的阶段,而继承人在未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前也仅仅是享有仅具有财产属性的股份,其中并不包含表决权、决策权等权利属性。

3、对《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理解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可以表明继承股东资格作为继承人的一项权利,理解为继承人有权拒绝、放弃或主张成为股东,并非法律强制规定在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后,继承人应当成为公司股东。另外《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做了限制规定,如果继承人当然地成为公司股东,从法理和立法原意上都是难以说通的。

因此,在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到成为公司股东之间,应当还包含了公司内部其他股东对股权继承这种股权转让行为的表决同意以及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两个阶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继承相关文章
  • 企业股东转让股权要注意什么
    一、企业股东转让股权要注意什么1、注意所签协议的主体。通常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该是公司股东,受让方则可以是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可以是公司股东外第三人。2、股东会、或者其他股东的意见或决议。公司股东在对外第三人转让股权之前,必须要先征求公司其他股东的意见。3、需要对前置审批程序加以关注。4、有清晰的公司股权结构。5、受让人应该要仔细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6、受让人应该尽可能的了解受让股权的信息,以确认受让股权是否存在问题。7、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相应的保证及承诺。8、应该及时至有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二、股权转让后原债务由谁承担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
    2023-04-18
    393人看过
  • 处理无遗嘱财产继承权的注意事项
    无遗嘱财产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法定继承的人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所谓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均等分配的权利。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未立遗嘱财产如何分配在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那么财产的分配一般是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具体而言,按照法定继承中的顺位来依法继承,但如果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因此当没有遗嘱的时候,那么财产的分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继承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2023-07-03
    307人看过
  • 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一、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一)厘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比如“富士康是否血汗工厂”的评价,而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二)穷尽举证方式。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法院酌定的举证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业诋毁使乙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并致大面积退货。首先,乙公司在诉讼中如能证明销量同比下降及退货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经济损失。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法院查明相关事实。最后,如上述路径均不能达成,可请求法院酌情判定赔偿数额。(三)考虑名誉侵权与
    2023-04-24
    293人看过
  • 代位继承条件及代位继承的注意事项?
    代位继承的条件:代为继承的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为继承中,被代为的继承人必须有继承权,否则是不得代为继承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孙子的代位继承条件有哪些?孙子代位继承需满足下列条件: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父亲先与爷爷死亡的;2、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23-07-31
    327人看过
  • 企业的注册资本应注意的事项
    在本文中将为您介绍企业注册资本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出资方式、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转移方式等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1、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注册资本指全体股东约定认缴的出资额;实收资本是指股东已经向公司实际缴纳的资本;(2)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3)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实缴的,应当办理注册资本减少的变更登记。2、出资方式(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2)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30%;(3)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
    2023-04-23
    392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继承的注意事项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经济适用房继承后,经济适用房的性质需要保持不变。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在经济适用房所有权登记前死亡的,所有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终止,其他共同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重新签订买受人和合同。经济适用房共同申请人不具备购房能力的,解除住房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出售单位退还购房款。经济适用房产权登记完成后,经济适用房权利人死亡的,属于申请经济适用房权利人的家庭成员。汇票可以继承吗看具体情况,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除此之外,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
    2023-07-07
    24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 更多>

    #股权继承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企业股权转让,企业股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1
      公司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其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成功的表现之一。
    • 股权继承都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哪些手续?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1
      1、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第二十条关于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两个以上的规定,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 2、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1)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
    • 买卖股权时要注意什么事项,买卖股权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买卖股权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出卖股权需要合理定价; 2、法人股东转让股权的最基本节税策略就是要求被投资企业先分股息或者先进行盈余公积转增; 3、在买股权之前一定要求卖方股东先分股息。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与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区别,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区别较大。国有企业股权转让,首先需要评估,并经上级主管国资委批准后才可出让。转让前需要委托律师就股权转让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国有股权还需要经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让,成交后,签订转让协议,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才算完成。请问您代表的是转让方还是收购方,两方在交易中的地位不同,所需关心的问题也不同。本律师专长于国有股权转让业务,已成功为多家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代表转让方出具法律意见书;
    • 确定养子女继承权要注意哪些事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8
      1、确认养子女继承权的前提是看他们同被继承人是否依法确立了收养关系。 2、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条件基本相同时,继承份额相同。 3、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4、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还可以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5、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不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6、尚未正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