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施工拖欠货款谁的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1-04 01:17:51 71 人看过

【案件回放】

李-宇新(化名)挂靠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2013年5月1日,李-宇新以该建筑公司的名义,与某能源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源公司为发包人,建筑公司为承包人。合同约定建筑公司承建位于长春市外县区一处办公楼接层(三四层)和新建框架楼(地下室一层、地上六层)。工程内容包含土建、水暖、电气等。

在施工过程中,李-宇新承建了该项目之外的院内改造工程,于中华(化名)向其供应建筑材料。工程竣工后,李-宇新亏欠于中华材料款,于2013年10月25日向于中华出具欠条一枚。欠条内容为,“某能源公司院内改造工程,用于中华砂石(山皮石、沙子、石粉)商砼。商砼172车,山皮石107车,沙子73车,石头、石子37车,石粉11车。总计111.1万元,已付于中华材料款37万元,欠于中华材料款74.1万元。”欠款人署名能源公司承包人李-宇新。

后于中华因追讨材料款未果,将李-宇新、建筑公司和能源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建筑公司在庭审中答辩称,其与能源公司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项目不包括“院内改造工程”,也没有授权李-宇新承包能源公司的“院内改造工程”。该工程是李-宇新的个人行为,与本建筑公司无关。能源公司答辩称,本案属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于中华的买卖相对人是被告李-宇新,其向能源公司主张权利没有法律依据。

【庭审纪实】

一审法院认为,李-宇新在院内改造工程中,使用于中华提供的建筑材料,与于中华结算后出具欠条一枚,应认定双方是买卖合同关系。李-宇新对欠条没有异议,且是实际施工人,应承担给付责任。李-宇新挂靠建筑公司进行施工,该建筑公司应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因此,一审判决被告李-宇新给付原告于中华工程材料款人民币74.1万元及利息;被告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被告能源公司不承担责任。

一审宣判后,建筑公司不服,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理由是,建筑公司与能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包括“院内改造工程”,该工程是李-宇新个人施工,建筑公司没有授权委托。李-宇新个人应当对商砼款承担法律责任,建筑公司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各方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可以认定李-宇新与建筑公司之间系挂靠关系,李-宇新并非建筑公司的工作人员,其向于中华购买材料不构成职务行为。于中华对李-宇新与建筑公司之间的挂靠关系亦明知。

关于本案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建筑公司与于中华之间未签订过书面买卖合同,于中华持有的欠条也没有体现建筑公司的名称,于中华收到的37万元货款均为李-宇新个人给付的现金。于中华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建筑公司与其订立买卖合同,所以法院认定于中华交易的相对方为李-宇新,而非建筑公司。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二审法院判决被告李-宇新承担给付责任,建筑公司和能源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

【法律解读】

长春中院民事审判四庭法官谷-娟解析,本案主要涉及工程挂靠背景下的买卖合同相对性问题。建筑市场普遍存在出借资质、挂靠施工的情况,即名义施工人(出借资质的建筑公司)与实际施工人(使用他人资质的个人)不符。建筑材料的供应商向法院起诉时,会产生谁才是买卖合同的相对方,即谁才是责任主体的问题。由于被挂靠公司偿债能力强,卖方都希望将名义施工人作为其买卖合同的相对方,但这需要卖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能够提供名义施工人(建筑公司)的授权委托书或建筑公司与实际施工人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一般可以认定实际施工人系得到建筑公司授权的职务行为,可以将建筑公司作为买卖合同的相对方,由建筑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大多数案件很难证明实际施工人系职务行为,还需要审查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表见代理情形。表见代理的构成要求为人系善意,有理由相信其交易的相对方是名义施工人,即不知道挂靠事实的存在。其次,要求实际施工人的行为使出卖人误以为是名义施工人与其交易,在实践中一般表现为实际施工人使用名义施工人的项目部公章订立合同、以名义施工人的账户向出卖人付款、或以名义施工人的名义与材料供应商对账、以名义施工人授权的人接收货物等。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能将买卖合同的相对方确定为名义施工人。在不具备职务行为或表见代理的情形下,只能将买卖的相对方认定为实际施工人。

谷-娟法官同时表示,目前的建筑市场挂靠施工现象比较普遍,各地法院也倾向于从严把握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材料出卖人在起诉时应结合持有的证据,慎重选择责任主体。同时也提醒被挂靠的建筑公司应加强对人员、公章、项目部专用章等的管理,以免成为责任主体。

买卖合同相对方的确定是此类案件的焦点问题。当买卖合同的相对方确定为实际施工人后,基于买卖合同的相对性,只能由交易的相对一方,即实际施工人承担给付货款的责任。让被挂靠的名义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做法,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至于被挂靠单位违反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出借资质的行为,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而非在买卖合同中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1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怎样区分挂靠合同挂靠方的责任还是被挂靠方的责任
    侵权责任由挂靠方承担。根据《最高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全文》的有关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当事人要求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挂靠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具体有哪些1.解决挂靠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由第三方组织或个人调解;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或者由仲裁机构来裁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
    2023-08-18
    51人看过
  • 项目部拖欠工资被挂靠单位是否有责任
    一、项目部拖欠工资被挂靠单位是否有责任工程挂靠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被挂靠单位作为名义上的施工单位,要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支付工资后可以向事实施工单位追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第四十三条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规范本领域建设市场秩序,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对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二、如何认定挂靠行为审判实践中,可以结合下列情形综合认定是否属于挂靠:(1)挂靠人通常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参与招投标、与发包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没有产权联系,没有劳动关系
    2023-05-24
    263人看过
  • 挂靠在运输公司的大货车出车祸,谁来承担责任
    1、被挂靠人承担垫付责任。作为名义车主和法律形式的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对受害人承担承担垫付责任。2、被挂靠人和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律师补充:1、从事道路客运或货运的,必须要取得运输许可证后,方能进行道路客运或货运经营活动。非个体工商户的个人购买的车辆之所以将其车辆挂靠到其他单位,是因为其难以取得运输许可证,实际上是一种规避法律的行为。2、挂靠单位与挂靠车辆的车主达成的协议中若约定车辆的所有权属于车主,车主以挂靠单位的名义从事运营活动,车主每年向挂靠单位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实际上车主是加盟到挂靠单位里一名加盟成员,从企业资产性质上看类似于公司与股东的关系。车主属于挂靠单位的组成部分,挂靠单位在与车主之间的关系中享受了权利,所以挂靠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
    2023-05-06
    223人看过
  • 挂靠施工能否要求发包方承担责任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被挂靠人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对方,理应承担民事责任,而挂靠人是工程的实际施工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应对发包方承担民事责任。一、建筑公司挂靠合法吗不合法,《建筑法》第二十六条也明确规定禁止挂靠行为。因此,建筑公司挂靠是不合法的。建筑公司挂靠需要承担以下责任:1、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2、挂靠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挂靠协议无效。3、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所订立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无效。如果建设公司在知情的情况下还与该被挂靠的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则建设单位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二、挂靠项目协议的内容挂靠对内涉及挂靠人与被挂靠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外涉及与上游发包单位的施工合同关系以及与下游材料商、农民工等第三方形成的买卖、劳动用工等其他法律关系。因为挂
    2023-06-20
    339人看过
  • 挂靠工程中,挂靠方和被挂靠方的责任分别是什么?
    因挂靠产生的法律后果,挂靠当事人依法应当对法律后果承担民事法律责任:首先,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再者,挂靠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挂靠协议无效。双方应分别承担过错责任;同时,以被挂靠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工程款如何结算取决于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安全工程师现在的挂靠费用如何?如今每年都会进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我国从改革开放到现在安全行业无疑一直还是空白的,如今在我国对于安全还是非常重视的。现在很多人手上是有安全工程师的证件的,安全工程师挂靠的市场无疑也是非常好的,但是人们非常关注的问题就是安全工程师挂靠费用如何呢?目前是不是处于一个比较高的水平呢?当然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不同人是有不同的答案,因为在不同的地区其实在安全工程师挂靠费用是不一样的,一般在沿海的地区以及在一
    2023-07-19
    161人看过
  • 被挂靠施工单位应当对挂靠人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被挂靠施工单位应当对挂靠人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施工单位也应该依法将工程承包或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具体施工单位,若将工程分包或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或者个人或单位挂靠给有资质的单位,单位应该对没有资质的施工人或承包人对外雇请的工人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担工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相关知识:挂靠单位也称“档案挂靠”即是指“人事代理”。分为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和
    2023-06-15
    78人看过
  • 工程转包与挂靠付款责任比较
    一、转包的工程款支付责任。所谓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工程再转手给他人承包的行为。根据该《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转包人应当向实际施工人承担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与转包人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案例一:A公司与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B公司承包A公司的公路建设项目。后,B公司与C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C对该项目的地基及路面工程进行施工,由B公司在收到A公司工程进度款之日起十日内向C支付工程进度款,并由C按所得工程款的10%向B公司支付“管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B公司尚欠C工程款100万元。A公司尚欠B公司
    2023-02-19
    275人看过
  • 建设工程中挂靠施工所带来的民事责任问题!
    被挂靠企业应否对挂靠者的经济往来承担民事责任,应视挂靠者在对外施工或经营中表现的身份而定,有证据证实是在以被挂靠企业名义进行施工或经营,且经济往来的相对人是善意、无过错时,被挂靠企业就应承担民事责任。建筑工程挂靠施工对外民事责任的承担建设工程挂靠施工对外民事责任的承担: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2、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施工队支付货款、工资款,应当由挂靠人承担责任。《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五条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筑工程合同而被起诉的,应将施工人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被告;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因承揽的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2023-07-16
    500人看过
  • 货车挂靠公司,车主归谁
    挂靠形式不影响车辆所有权人,货车仍然归属于车主。挂靠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影响车辆归属问题,根据购车合同以及车辆登记,车辆属于原车主。一、汽车过户卖方需要哪些证件(一)车主身份证出示车主身份证,用以证明车主的合法公民身份。(二)车辆登记证车辆登记证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其上记录着车辆的有关情况,在二手车交易的过程中极为重要,卖方需出示车辆登记证才能表明其车辆的所有权,如果在交易的过程中,卖方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出示车辆登记证,那么买方就必须有所警惕,因为车辆很有可能是非法盗窃得来的黑车。(三)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因此,车辆行驶证是车辆过户手续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手续。(四)购车原始发票或过户票(五)如果卖方是单位的话还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
    2023-04-05
    299人看过
  • 谁应该负责挂靠车辆在车祸中的责任
    一、谁应该负责挂靠车辆在车祸中的责任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都是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共同承担责任。但是只有在挂靠车辆一方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有责任的情况下,才能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二、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多久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
    2024-01-08
    317人看过
  • 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和挂靠单位责任划分
    被挂靠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强于挂靠人,挂靠施工表面看来只有三方当事人,但在具体个案中,应依法理顺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利益关系。就是他们之间的责任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就按照谁过错谁担责的原则。建筑工程的范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显然,建筑工程为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与建设工程的范围相比,建筑工程的范围相对为窄,其专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因此也被成为房屋建筑工程。故此,桥梁、水利枢纽、铁路、港口工程以及不是与房屋建筑相配套的地下隧道等工程均不属于建筑工程范畴。建筑工程的常用工具瓦工常用的操作工具:瓦刀,拉拉车,砂浆机,马凳,钢卷尺,铁锹等;木工常用工具;手锯,钉锤,电锯,电刨,自制推刨等;钢筋工常用工具;绑扎勾,弯曲机,对焊机,电焊机、切断机等;砼工:振动棒;垂直运输
    2023-06-15
    391人看过
  • 施工安全是谁的责任
    一、施工安全是谁的责任施工安全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你如果是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的话,由于你未履行应当的责任,发生了安全事故,你是要负相当的责任的。如: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对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你没有按规定维护导致事故,你就要承担相当的责任,但要是主要负责人未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导致你无法对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的话,你的责任就小的多了。二、安全施工责任书怎么写?开头写清甲方乙方的姓名,立责任书单位,具体内容包括,甲方安全职责,乙方安全职责,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要求,安全考核以及其它补充条款,各部分内容都要写完整,最后写明合同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然后是单位盖章,日期。在单位进行施工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障好职工的人身安全问题,在企业进行施工工程之前,一般都要注意先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安全施工责任书的签订可以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时候,可以以此为依据
    2023-04-25
    164人看过
  • 谁的责任是施工安全
    建筑工程安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仅是某个人或某个部门的责任,而且第一责任人是施工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第三十八条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强的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危险和火灾;有条件的,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可能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造成破坏的,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员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第四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总承包方负责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实施。分包商对总承包
    2023-05-07
    106人看过
  • 拖欠货款的法律责任和起诉时限
    欠货款可以起诉的时间随时起诉。首先看当事人是否约定了还款期限。约定到期不还的,可以起诉;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也可以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同时,请注意,起诉一般不超过诉讼时效,即三年。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返还贷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书面形式,自然人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贷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贷款类型、货币、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欠货款可以去法院起诉吗欠贷款可以直接起诉。相关法律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及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
    2023-07-06
    2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挂靠和被挂靠人对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承担何种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24
      承包商违法转包,或发包企业,应当对实际施工人的雇工承担工资清偿连带责任。 这种用工主体责任表现为对实际施工人的连带清偿责任。这也就意味着,一旦发生实际施工人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违法发包人对支付工资具有连带清偿责任。
    • 挂靠施工的刑事责任具有吗?挂靠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4
      资格证挂靠有职业风险,同时也有刑事责任的风险。 比如如今的建筑行业里,建设单位为了具有资质花钱租证,而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又靠挂证赚钱。 拿二级建筑师为例,挂证:仅将二级建造师证书借给企业办理资质升级等服务,如二级建筑总承包资质,必须要有12本二级建造师。挂章:即参与考了安全考核B证,将建造师即项目经理证书压倒具体的项目上,承担相应的风险。 例如上海虹梅路倒楼,挂靠的一级建造师都被追究了相应法律责
    • 施工单位挂靠是否对挂靠人承担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9
      1.如果挂靠人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转包合同与购销合同,求被挂靠单位不承担合同责任。 2.如果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将签订转包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原则上由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但实际施工人或者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明知挂靠的事实,并起诉要求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的,由挂靠人承担责任。
    • 挂靠施工人欠付工程款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07
      不具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人),并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挂靠人怠于主张工程款债权的,挂靠施工人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法院原则上应当追加被挂靠人为诉讼当事人,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因履行施工合同产生的债务,被挂靠人与挂靠施工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根据法律
    • 如老板拖欠工资他的挂靠是否有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和用人单位挂靠公司无责任,如果属于分包后又转包的情况,分包方和转包方都需要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