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行医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6:57:05 67 人看过

一、关于非法行医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行医的构成要件

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因此,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管理极为严格。不仅对行医者的资格加以严格限制,要求行医者除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资格,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还对行医活动,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工作规范及制度,以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就诊人是不特定或多数的,故本罪侵犯了公共卫生。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不得展开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开展诊疗活动,就是非法行医的行为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因为,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又对病人在得不到有效及时治疗时会伤残直至死亡是明知的,所以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意志因素上,对病人的伤残、死亡采取了漠然视之,听之任之的放纵态度。

取得合法的行医资格证才能给他人看病,否则就会构成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一般会扰乱社会治安以及医疗卫生管理工作。要知道不具备行医资格和条件的人员进行行医,不仅仅对他人的生命造成威胁,同时起医疗环境差,设备不足,也是严重威胁人们的身心健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7: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法行医相关文章
  • 法律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是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
    2023-02-24
    368人看过
  • 关于著作权行政处罚管理办法是什么
    一、当事人向版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一般情况下,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二、版权管理部门审查申请书的内容版权管理部门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一)审查申请书所列的侵权行为是否属于版权管理部门的受理范围。(二)审查申请文书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申请书应载明以下内容:(三)当事人的自然状况;(四)权利证明文件或者被侵权的作品,制品的样品;(五)要求进行处罚的事实和根据;(六)根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七)委托代理申请的代理人应出具委托书。三、立案调查经过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版权管理部门填写立案审批表,经领导同意批准后正式立案。正式立案后,版权管理部门对当事人提出的侵权事实进行核实,并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和进一步收集证据。版权管理部门在调查取证时,如有必要,可对侵权物品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填写“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四、受理版权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做出是否
    2023-03-03
    139人看过
  • 消防法关于行政处罚的内容
    消防法行政处罚的内容有哪几类?《消防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有三种,即警告、罚款和拘留。《消防法》草案在现行治安管理条例规定的警告、罚款和拘留三种处罚种类之外,新增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照,限期出境等三种处罚,使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增加到六种。草案新增了三种处罚方式,使消防行政处罚制度更具现实针对性。公安消防行政处罚程序一、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以对当事人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适用简易程序。1、向当事人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2、指出当事人违法行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3、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会当事人;4、符合当场收缴罚款条件的,消防监督员应当场收缴,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票据;5、报所属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二、一般程序对当事人处5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上罚款、
    2023-05-01
    319人看过
  • 行政机关做出的罚款属于什么处罚?
    属于行政处罚,罚款要求违法者缴纳的钱款应当是其合法收入,而对违法所得的收入则应适用没收这种处罚。罚款是制裁手段而不是执行措施,因而与执行罚相区别。罚款的目的是制裁违法行为人,告诫其以后不再重犯,而执行罚的目的在于迫使行为人履行义务,使不履行义务的人承担新的持续不断的给付义务,从而促使其履行义务。罚款是适用最广泛的处罚形式,主要适用于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行政违法行为,或者适用于通过剥夺违法者财产来补偿因违法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罚款是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货币而使其遭受一定经济利益损失的处罚形式。一、罚款与罚金有何区别?1、性质不同。罚金属于刑罚处罚;罚款则属于行政处罚。2、处罚依据不同。罚金由刑法加以规定,罚款则由行政法律规范加以规定。3、适用主体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判处,而罚款则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科处。4、适用的对象不同。罚金是对犯罪者的惩罚,而罚款
    2023-03-19
    347人看过
  • 非法行医如何处罚,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一、非法行医如何处罚?(一)行政处罚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罚款及没收药品、器械的处罚决定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
    2023-05-02
    450人看过
  • 非法行医处罚范围以及非法行医处罚金额是多少
    一、非法行医行为构成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023-05-02
    465人看过
  • 非法行医行政处罚款不交会怎样
    非法行医的罚款必须交,如果不缴纳的,会被人民法院强制缴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三)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四)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三
    2023-02-10
    315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对于罚款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第四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
    2023-08-18
    299人看过
  • 处罚行为是否有悖于行政处罚法
    其次,105次的处罚行为有悖于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所以说,司机违法时,执法部门在处罚的同时还应该对司机进行教育,加强司机的守法观念。而本案中的司机违法了105次,作为执法部门,司机违法数十次时,完全有必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所以说,司机违法105次,而且被处罚105次,这明显违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2023-04-22
    88人看过
  • 行政处罚司法解释什么是行政处罚的适用?
    一,行政处罚司法解释什么是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罚的适用是指行政机关在认定行政相对人违法的基础上,依照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原则和具体方法决定对行政相对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和如何科以行政处罚,将行政法律规范运用到各种具体行政违法案件中的一种行政执法活动。行政处罚的适用实际上是解决行政处罚的具体运用问题,它包括了对于行政违法行为认定、评价以及运用法律进行处罚的具体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要研究行政相对人实施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违法行为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主客观要件;另一方面则是要研究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主客观状态。只有对行政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客观、全面地分析,同时正确。全面地理解和掌握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适用问题的规定,才能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做到客观、公正,也才能真正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二,行政处罚的含义还有一点需要提出的是,行政处罚的适用活动,从广义上讲
    2023-05-02
    71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机关有权设定什么样的行政处罚机关
    设定行政处罚是国家有权机关设立行政处罚,赋予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权的立法活动。行政法规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类型:(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类型和范围内规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外,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机关周期是多长时间行政处罚期限二年,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
    2023-08-18
    151人看过
  • 关于行政处罚的具体量罚是多少?
    每个人都会犯错误,有的人犯得错误比较恶劣所以所受到的惩罚就越重,有的人犯得错误比较轻那么所受到的惩罚就要轻一些,事物都是有对照的,每件事情都有一个度量的标准,所以对于触犯法律的人来说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也是根据不同的犯罪程度来衡量的,那么关于行政处罚的具体量罚是多少?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
    2023-06-02
    425人看过
  • 非法行医罪可以免于处罚吗
    非法行医罪怎么处罚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并对造成刑法有关条款中“情节严重”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情形,作出了详细规定。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
    2023-06-03
    292人看过
  • 怎么处罚非法行医治疗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行医罪刑罚分为三个量刑幅度: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行医罪: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的情节严重是指:(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
    2023-07-11
    188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行为可能涉及多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活动;超出核准登记... 更多>

    #非法行医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非法行医罪对于非法行医罪,应当如何处罚?如何处罚非法行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5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其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根据中国刑法第336条第1款的规定,非法行医罪刑罚分为三个量刑幅度。 一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 什么是非法行医?非法行医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5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非法行医的处罚标准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患者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患者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行医是指没有医生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诊疗活动。具有医师执业资格且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于本条所称的非法行医
    • 行政处罚是什么,关于行政处罚量罚具体是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2
      1每个人都会犯错误,有的人犯得错误比较恶劣所以所受到的惩罚就越重,有的人犯得错误比较轻那么所受到的惩罚就要轻一些,事物都是有对照的,每件事情都有一个度量的标准,所以对于触犯法律的人来说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也是根据不同的犯罪程度来衡量的。 2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
    • 非法行医什么时候获得行政处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30
      需要承担非法行医的处罚的情况有: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属于哪种行政处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9
      想知道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行政处罚的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14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