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没有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7 19:41:09 380 人看过

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1、债务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

3、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05: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中小股东有没有决议撤销权,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中小股东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
    2024-05-03
    214人看过
  • 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根据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
    2024-08-12
    426人看过
  • 仅有没有借条可行使撤销权
    一、仅有没有借条可行使撤销权仅有没有借条不可以行使撤销权,还应当有没有债务人有没有为了逃避债务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的证据,因为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没有在债务人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时候才可以向法院申请。《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借钱没有没有借条可以立案借钱没有没有借条,符合起诉条件的,就能立案。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没有明确的被告;(三)有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
    2024-01-25
    215人看过
  • 法律依据合同被撤销的后果有哪些
    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具体法律后果有:1、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2、当事人应当返还取得的财产;3、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4、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5、各方按照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民法典撤销是什么意思撤销权的撤销事由如下:1、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3、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
    2023-03-29
    138人看过
  • 要约撤回与撤销区别,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要约撤回与撤销区别: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
    2024-05-15
    38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合同终止和撤销,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有以下情况的合同终止:1、合同已经履行;2、合同债务相互抵销;3、合同的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合同的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5、合同已经解除;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有以下情况的合同可以撤销:1、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2、因欺诈签订的合同;3、因胁迫签订的合同;4、因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5-17
    142人看过
  • 谁有权行使合同撤销权
    撤销权由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损失的一方享有,而且必须在其知道可撤销合同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主动撤销该合同。一、撤销合同的条件1、存在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因为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要求行为人是对民事法律行为的重要事项存在错误认识或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严重背离自己的真实意愿。(2)因为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由于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能力等情形,在当事人非意愿的情况下,对合同另一方过分不利,受损失的合同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因合同一方或第三人的欺诈、胁迫,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因合同一方或第三人欺诈、胁迫,致使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自由,民事法律行为
    2023-03-26
    473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
    一、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两个方面:1.客观要件(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的标的。(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债务人减少清偿资历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减少积极财产;二为增加消极财产。2.主观要件(1)债务人的恶意。恶意有意思主义与观念主义的界定分歧。(2)受益人的恶意。二、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是需要合同在订立或履行期间出现了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时,享有合同撤销权的一方便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行使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4
    2023-05-06
    495人看过
  • 没有赠与合同能否行使撤销权
    合同签订的形式有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没有签订书面赠与合同,但口头承诺赠与的,赠与人在财产所有权转移或者出现法定情形时,可以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
    2023-03-24
    117人看过
  • 合同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法律依据和效果有何不同?
    合同代位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有:(一)构成要件不同。代位权的构成不但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且要求债务人与他的债务人之间也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债权存在,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有无到期债权存在在所不问。(二)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三)主观过错不同。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而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要求债务人与他人行为时具有恶意,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为之。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代位权与撤销权的主要区别在于:1、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代位权针对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负面行为,行使代位权的目的是维护债务人的财产;撤销权针对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是恢复债务人
    2023-07-23
    426人看过
  • 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撤销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对于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作价补偿,对于对方遭受的损失应当进行赔偿,撤销合同的条件包括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因欺诈或胁迫签订的合同等。一、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撤销合同和法律后果: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过错方应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撤销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撤销合同的条件:1.因重大误解签订的;2.因欺诈签订的;3.因胁迫签订的;4.因乘人之危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
    2022-09-21
    433人看过
  • 期房销售条件的具体条件有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期房销售条件的具体条件如下: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
    2024-04-26
    146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是:撤销权一经行使即发生效力。因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赠与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所以,当赠与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自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赠与物已交付受赠人后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因失去取得赠与物的合法根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财产。受赠人拒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大家,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赠与人当然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有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二、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一般是一年,不过具体还是要看情况而定,因为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不同,撤销权的期限也会有所不同。如果赠与人自己行使撤销权,期限是1年;如果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6个月。赠与合
    2023-06-25
    312人看过
  • 欺诈胁迫合同是否有撤销的法律依据?
    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自始至终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订立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要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欺诈胁迫合同多长时间能判撤销欺诈胁迫合同撤销期间为一年。当事人被欺诈的,这个期间自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欺诈之日起计算;当事人被胁迫的,这个期间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都是计算一年。如果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将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3-07-02
    41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没有撤销权的债权有哪些? (法律依据)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30
      不发生撤销权的债权包括:租赁权、附有特别担保的债权、附停止条件的债权。这些债权的效力是否发生取决于条件是否成就,因为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所以债权人不享有撤销权。
    • 撤销权行使方式依据和行使条件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3
      撤销权行使方式: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使条件: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合同代位权的行使有哪些法律依据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06
      合同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已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撤销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10
      构成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要件缺失,行政处罚不合适,可以撤销或减轻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决定是由行政机构作出的,处罚的种类有很多种,可以是警告,罚款,暂扣许可证,行政拘留。
    • 没有行使撤销权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0
      1、当事人可以不行使合同撤销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合同保持其原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