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分期付款是劳动争议还是贷款争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0:31:09 225 人看过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形成了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王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没有提出劳动仲裁,因此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本案属于贷款纠纷,王某应退还公司全部购房款及同期银行利息。第二种观点认为,虽然王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没有提出劳动仲裁,但本案仍然是劳动争议案件,没有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法院是不能受理的问:本案是劳动纠纷还是贷款纠纷,是劳动争议还是贷款争议?案件的性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所涉法律关系的性质和内容。通过对本案的分析,可以看出双方法律关系的性质和内容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应首先在程序上进行,中国劳动法应在实体上适用

本案的性质属于劳动争议,而不是贷款争议

劳动合同是双方在劳动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以确立劳动合同工人和雇主之间的关系。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岗位和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和休假期限、劳动待遇、合同期限、合同解除和终止、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王与公司之间的合同名义上是劳动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容上也包含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必要条款,从而实现了劳动法律关系所需的所有要素

本案涉及的住房公积金是王的劳动福利权。资金在双方达成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补充协议规定,公司为Wang提供住房资金的前提是Wang是公司的高级员工,公司愿意雇佣至少十年,资金返还的时间和方式在协议中约定。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的所有内容都是以劳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基础的。公司执行《劳动法》第76条的规定,即雇主应提供并“改善工人的福利待遇”。Wang的住房公积金作为福利待遇,由公司为Wang履行劳动合同和公司应履行的劳动义务提供;王的住房公积金是他在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后应享有的劳动权利。无论是补充协议中规定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的前提-王是公司的高级员工,还是补充协议中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王不得在十年期满前辞职,这是劳动关系的内容

就本案的直接诉讼原因而言,是由公司单方面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引起的,这本身就是劳动争议问题。就本案的实质内容而言,,《中国企业劳动争议解决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福利待遇发生的争议为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时效期满,不改变法律关系的性质

《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认为,王在公司做出解雇决定后60天内没有申请劳动仲裁。因此,可以确定Wang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公司的索赔可以得到支持

这里涉及的问题是,在同一劳动合同中,同一劳动法律关系和同一劳动争议,如果一方在劳动仲裁的60天期限内未要求仲裁,另一方是否有权以不同于劳动争议的形式提起其他诉讼?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在诉讼时效期满后,债权人只会失去法院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而且债权人权利的性质没有改变,正如人身伤害在一年后不会成为销售纠纷一样。在由特定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中,任何一方都不能因超出本案诉讼或仲裁的限制而获得提起性质完全不同的另一诉讼的权利,劳动争议提交劳动仲裁的期限届满,不能作为借款争议进行审理;就双方而言,公司作为一方无权将劳动仲裁作为贷款纠纷提起诉讼,因为另一方在劳动仲裁时效期间未提出劳动仲裁。在本案中,由于本案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因此本案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特别是劳动合同中的“公司期望且王本人同意合同至少履行10年”的约定。王可根据本协议提出反诉,并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法院以劳动仲裁时效已过为由拒绝审理该部分,则会产生另一种后果,即双方诉讼权利不平等:Wang只有60天的仲裁时效,但公司有2年的诉讼时效;此外,在公司提起的诉讼中,王先生只有对诉讼作出回应的义务,不存在权利主张的可能性

外国注册公司在中国的办事处涉及的劳动争议也受《劳动法》的调整

劳动法第2条规定了法律的调整范围:“本法适用于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个人经济组织和工人。”问题是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的含义?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理解是,它是一家在中国注册的企业。这种理解缺乏法律依据,因为除了立法者之外,任何人都不应该在法律规定中添加自己的话。而且,如果达成这样的谅解,大量外国企业在华的劳动争议将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这不仅涉及作为中国主权一部分的法律管辖权,而且还导致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与未在中国注册的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不被接受的问题。这显然是不恰当的

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判断王的仲裁申请是否超过了仲裁期限,然后决定是否驳回他的申请。但是,它不能以《劳动法》没有调整外国注册公司在华办事处涉及的劳动争议为由拒绝审理此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7: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时效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是否包括劳动报酬争议
    一、劳动争议是否包括劳动报酬争议劳动报酬引发的争议当然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
    2023-01-28
    500人看过
  • 企业职工工资争议会不会是劳动争议
    一、企业职工工资争议会不会是劳动争议企业职工的工资争议是劳动争议。如果企业与职工产生该争议的,可以进行协商或者申请调解;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仲裁申请,请求其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二、对会不会已经支付加班工资的争议如何处理劳动报酬引发的争议当然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中华人民共和
    2024-01-27
    76人看过
  • 是劳动争议纠纷还是借款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纠纷还是借款合同纠纷原告张某1997年大学毕业,1998年6月到被告某区广播电视局工作,被聘用为干部。被告根据本单位有关文件的规定需向原告张某收取事业发展经费2万元。1998年6月张某交纳1万元,余款1万元在同日向被告出具欠条,内容为:欠广缇窒纸?万元整。双方约定,由被告从原告工资中逐月扣除。2000年10月被告扣清原告1万元欠款后向其出具了收条,内容为:今收到张某交来借资款工资扣款1万元整。2006年原告因调出被告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借款2万元。该案在审理中如何处理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与原告确定劳动关系,收取所谓发展经费,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规行为,2万元应认定为被告向原告借款,本案应依照一般民事案件处理,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2万元。第二种观点认为,讼争的2万元是原、被告之间因确立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双方是因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不属于人民
    2023-06-09
    92人看过
  • 员工请假时是否有劳动争议
    1、员工请假时是否存在劳动争议员工请假时可能存在劳动争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员工请假是合理的,如病假、家事假等,公司不请假就违反了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
    2023-05-31
    354人看过
  • 员工是否应对劳动争议负责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其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所涉及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分为以下几类:1、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3、开除、辞退、辞职引起的争议;3;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纠纷;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起诉书包括:劳动争议起诉书(争议)和民事起诉书(争议)。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争议)和劳动合同关系(争议)。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首先要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有劳动关系。未经录用的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劳动争议的事由)和劳动合同关系(无用工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是合同关系、劳
    2023-05-31
    130人看过
  • 员工垫付费用属于劳动争议吗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所以员工垫付费用不属于劳动争议,属于借贷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一、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什么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
    2023-02-23
    328人看过
  • 借贷争议是否归属于借款合同争议
    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间借贷纠纷准则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准则: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
    2023-07-07
    41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效力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吗
    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规定》对劳动合同纠纷列举了七种情形:(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6)经济补偿金纠纷;(7)竞业限制纠纷。一、劳动合同纠纷的形式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主要是指职工与企业就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劳动关系终止与否和劳动关系有效与否等问题而发生的争议。集体合同纠纷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而签订书面协议,由此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是指因劳务派遣合同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劳务派遣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
    2023-03-03
    92人看过
  • 劳动争议是什么?劳动争议怎么处理
    一、劳动争议是什么西方国家对劳动争议的处理,有的由普通法院审理,有的由特别的劳工法院处理。由特别的劳工法院处理劳动争议,始于13世纪的欧洲的行会法庭,法国1806年于里昂创设了劳动审理所,此后意大利、德国等国才相继设立了劳工法庭。很多国家处理劳动争议采取自愿调解、强制调解、自愿仲裁和强制仲裁4项措施。劳动纠纷也称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所产生的争议。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对已发生的
    2023-02-20
    126人看过
  • 要求偿还欠款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一、要求偿还欠款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不属于劳动争议,而是债务纠纷,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就是属于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二、劳动纠纷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劳动纠纷没有劳动合同,需要搜集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
    2023-04-18
    191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哪些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国务院1993年7月6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企业与职工之间劳动争议,属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另全国总工会1995年8月17日发布的《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规定,工会参与处理下列劳动争议: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案件范围
    2023-08-17
    260人看过
  • 垫付办公款劳动争议怎么处理
    一、垫付办公款劳动争议怎么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垫付办公款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什么原则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当事人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着重调解劳动争议原则;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基层解决争议原则;其他。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
    2024-01-13
    121人看过
  • 员工借款能不能属于劳动争议范围
    一、员工借款能不能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员工向公司借款产生争议的,是属于民事争议,而不是劳动争议,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员工借款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怎样避免员工借款纠纷1、如员工因私借款,应向企业相关部门出具借条,并在借条中明确约定归还时间和方式,包括员工同意在工资中逐步扣除作为偿还方式。但需注
    2024-01-10
    449人看过
  • 员工拿走公司货款属于劳动争议吗
    一、员工拿走公司货款属于劳动争议吗员工拿走了公司货款,不属于劳动争议,而是属于职务侵占的行为,如果公款数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劳动争议的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
    2023-06-17
    110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以法院强制程序追诉权利人的权利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 更多>

    #仲裁时效
    相关咨询
    • 2022年工资争议是劳动争议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1
      工资争议是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侵占货款是不是劳动争议
      海南在线咨询 2024-08-26
      侵占货款并不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纠纷,而侵占货款有可能构成侵占罪,属于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期限是多久,劳动争议的调解方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依照《企业劳动争议条例》有关规定,应当在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在此期间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宣布调解不成,告知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自愿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时,就产生了调解的效力问题。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因此,在劳动争议调解委
    • 企业职工工资争议是否是劳动争议有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8
      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以下这些争议均属于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什么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内容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1
      法定劳动争议包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除名、辞职、辞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确认劳动关系;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