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后债权清偿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7 17:50:36 72 人看过

当公司面临破产重整时,债权的清算通常会遵循特定的步骤与规章制度。

在此过程中,通常会制定出一份详尽的重整计划,以明确各类债权的偿还方式、比例以及时间表等关键要素。

一般而言,这些债权将依照法律规定的优先级进行处理。

首先需要支付的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其次是员工债权、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债权人

破产重整的核心目标在于帮助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并尽可能地提升债权的偿还比例。

然而,具体的清算方案可能会因为企业的实际状况以及重整计划的差异性而有所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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