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经营者违反其价格承诺的,有关部门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6:35:10 319 人看过

经营者可以作出价格承诺吗?

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外经贸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外经贸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但调查机关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调查机关对倾销以及由倾销造成的损害作出肯定的初裁决定前,不得寻求或者接受价格承诺。

如果出口经营者不作出价格承诺或者不接受价格承诺的建议,妨碍对反倾销案件的调查和确定吗?

出口经营者不作出价格承诺或者不接受价格承诺的建议的,不妨碍对反倾销案件的调查和确定。出口经营者继续倾销进口产品的,调查机关有权确定损害威胁更有可能出现。

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可以决定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吗?

外经贸部认为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能够接受的,经商国家经贸委后,可以决定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者征收反倾销税。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的决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

外经贸部不接受价格承诺的,应当向有关出口经营者说明理由。

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后,调查机关可以对倾销和损害继续进行调查吗?

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后,应出口经营者请求或者调查机关认为有必要,调查机关可以对倾销和损害继续进行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倾销或者损害的否定裁定的,价格承诺自动失效;作出倾销或者损害的肯定裁定的,价格承诺继续有效。

出口经营者违反其价格承诺的,有关部门如何处理?

出口经营者违反其价格承诺的,外经贸部经商国家经贸委后,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可以立即决定恢复反倾销调查;根据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可以决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可以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但违反价格承诺前进口的产品除外。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有关部门如何征收反倾销税?

征收反倾销税,由外经贸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外经贸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反倾销税的倾销幅度如何确定?

反倾销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对未包括在审查范围内的出口经营者的倾销进口产品,需要征收反倾销税的,应当按照合理的方式确定对其适用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吗?

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并在此前已经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反倾销税可以。

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威胁,在先前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后来作出实质损害裁定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反倾销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

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收取;低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退还或者重新计算税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营者相关文章
  • 反倾销价格承诺的内容有哪些
    价格承诺是通过签定协议避免征收反倾销税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做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但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做出价格承诺。出口经营者不做出价格承诺或者不接受价格承诺的建议的,不妨碍对反倾销案件的调查和确定。进口国(地区)的反倾销调查机关一般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将价格承诺的内容公开。一般情况下,价格承诺的主要条款有:确定最低限价,出口商必须把出口价格提高至这个限价或者更高;规定交易的条件、支付方式和货币兑换水平;指明针对通货膨胀的指数公式;对于价格承诺生效前已经装船或者已经签约货物处理方式的规定;对于通过转口或者产自第三国(地区)的方式进行规避价格承诺,出口商要承担相关责任;定期向进口国(地区)反倾销调查机关报告这种产品的销售数量、在出口国(地区)和进口国
    2023-06-05
    80人看过
  •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怎么处罚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标明价格的;(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律师补充:明码标价必须是在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之前明示,而不是事后告之,其目的是让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在事前有一个最基本的了解。无论是商品或服务的定价、变价,在经营者的实际销售中,都应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商业零售企业更应如此。明码标价不能简单理解为仅标示价格,经营者还应当标示与价格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尽可能减少信息不对称,使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对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价值有更为清晰的认识,减少价格欺诈的发生。经营者在标价时应当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可以采用多种有效形式进行明码标价。经营者可以选择采用标价签(含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
    2023-05-06
    427人看过
  • 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违反《价格法》会面临什么处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2、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3、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2023-04-15
    445人看过
  • 绥化出入境管理部门窗口服务承诺
    为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使公安出入境管理窗口服务更快捷,使群众更满意,特郑重承诺:一、当您前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出入境证件时,全体出入境民警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热情、认真的接待您,做到文明办公、礼貌服务。二、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时,我们将在规定的时限内为您办结。如果您的申请手续不全或所提出的申请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时,接待您或您询问的第一位民警将一次性告知您需备齐的手续或向您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三、对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涉及收费项目,我们将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绝不收取任何与您申请事项无关的费用。四、如果您发现出入境管理民警出现“冷漠、生硬、蛮横、推诿、拖拉、刁难”或以任何方式接受申请人财物或宴请的行为发生,请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所公布的监督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其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2023-05-09
    152人看过
  • 经营者多收价款的如何处罚
    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反向抹零”的方式多收取价款,属于违法行为,应该返还于消费者多付的部分,若经营商家对消费者造成了伤害,还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律师补充: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以标明的费用。现实中,不少消费者不注意是不是被多收了钱,抑或发现多收了块儿八毛也不屑维权,这必然会给不法商家留下空子。故此,消费者应当多留心眼,发现商家违法行为,及时投诉举报,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现实中,当我们遇到一些问题已经严重侵害到自
    2023-05-06
    379人看过
  • 履行反倾销价格承诺的期限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不得超过5年,但必要时,反倾销税征收期可以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48条反倾销税征收期和价格承诺履行期不得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次发生的,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一)根据产品成本的性质,产品成本可以分为制造成本和服务成本。制造成本是指制造企业为生产某种类型、数量和质量的有形产品而支付的各种生产费用的总和。这种成本可以根据产品产出的时间和地点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收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服务成本是指服务型企业为提供服务产品,获得各种服务收入而发生的各种生产费用之和。一般来说,这种劳动成果没有实物的形式。根据所提供的服务产品的性质、数量和质量,通过收取所发生的费用来计算成本。(II)根据产品成本的构成,产品成本可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固定成本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产
    2023-05-07
    465人看过
  •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如何处理?
    累计三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超前打日期怎么处罚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是否可以变更法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可以变更法人。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三、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哪办
    2023-04-12
    99人看过
  • 反倾销价格承诺暂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二ОО二年第20号令《反倾销价格承诺暂行规则》已经于2002年3月13日第五次外经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4月15日起施行。部长石广生二ОО二年三月十三日反倾销价格承诺暂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反倾销措施合理、有效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指定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实施本规则。第三条本规则所指价格承诺,是指应诉出口商、生产商向外经贸部自愿作出的,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被调查产品并经外经贸部接受而中止或终止调查的承诺。第二章价格承诺的提出第四条应诉出口商、生产商可向外经贸部提出价格承诺;外经贸部也可向应诉出口商、生产商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第五条外经贸部不得强迫有关出口商、生产商作出价格承诺。出口商、生产商不作出价格承诺或者不接受价格承诺建议,不得对其倾销
    2023-06-05
    279人看过
  • 反倾销中的出口价格
    反倾销(Anti-Dmping)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反倾销中的出口价格相对正常价格,其确定方法相对较容易一些。一般情况下,以交易中的商业发票所表示的金额为准。如无出口价格(如易货贸易)或出口价格不可靠(如出口商与进口商存在伙伴关系),则应使用被控倾销产品首次向独立商人转售的价格作为出口价格。
    2023-05-01
    114人看过
  •  如何向有关部门反映警察的违纪行为?
    警方不文明执法、行为违法,公民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或检察院投诉。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要求执法机关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也成为了执法人员的要求之一。警方不文明执法、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热线电话号码为110,也可以向检察院投诉,投诉时要提供确实的证据和事实。依法治国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而在依法治国之中有着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所以,法律对于执法机关的要求更为严格。特别随着和谐社会进程不断加快,文明执法成为了执法人员的要求之一。如何举报警察行为违法?如果你认为警察的行为违法,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举报:首先,与警察进行沟通,尝试解决问题。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警察局或警察监督机构举报。如果警察的行为涉及严重的违法行为,你也可以向当地的检察官或联邦调查局举报。在举报时,需要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例如具体的日期、时间、地点、警察的姓名和职位等。总之,
    2023-11-10
    96人看过
  • 如何合理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让期限和价格
    A: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如果流通期过长,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流通收益的市场价格上涨,容易引发合同纠纷;但如果流通期过短,会影响受让方的积极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期限,可以根据不同的农作物和农业用途,由双方协商确定。根据本市近年来的实践,一般粮食作物、蔬菜、花卉、水产品的种植年限不宜超过5年,果树的种植年限不宜超过10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价格由双方以合同形式协商确定。原则上,出让价格不低于土地前三年的平均收益。为保障农民利益,区县政府可制定最低保护价进行指导。在《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前,按照尊重历史、保护承包人权益的原则,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修改出让合同条款等方式,对部分长期或低价的出让合同进行调整保护农民和生产力的发展。转让期限超过合同期剩余期限的,根据《土地承包法》中“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期剩余期限”的规定,视为无效合同,原合同
    2023-05-31
    235人看过
  • 经营者有哪些价格权利
    1、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2、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3、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4、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产品质量认证机构有什么责任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必须依法按照有关标准,客观、公正地出具认证证明。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对准许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要求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资格。
    2023-06-14
    441人看过
  • 反倾销价格承诺是什么意思?
    反倾销价格承诺的意思是:在进口方当局做出初步裁决存在倾销、工业损害及其因果关系后,如果出口商主动承诺提高有关商品的出口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并且得到进口方当局的同意,那么反倾销调查程序可以暂时中止或终止,而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一、逃避商检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构成逃避商检罪的,会被追究以下刑事责任: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情形。二、价格垄断如何确定价格垄断的确定:1、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2、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3、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4、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以排挤、损害竞争对
    2023-06-27
    460人看过
  • 无照经营工商部门如何处罚
    一、无照经营工商部门如何处罚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1、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2、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4.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5.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的罚款。7.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2023-06-13
    368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者
    词条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经营者
    相关咨询
    • 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或者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承诺的如何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或者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承诺的,约定或者承诺的内容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严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按照约定或者承诺履行;约定或者承诺的内容不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且不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1)不明码标价;(2)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3)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费用的;(4)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的:(5)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的:(6)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7)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 反倾销价格承诺的反倾销价格承诺什么意思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1
      价格承诺是指在进口方当局做出初步裁决后,如果出口商主动承诺提高相关商品的出口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并经进口方当局同意,反倾销调查程序可以暂时中止或终止,而不是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
    • 如何理解经营者原价,以其标价为原价,还是以其他票据价格作价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发改委出台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解释意见指出,“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而经营者标示的价格,等于或者高于本次优惠折价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属于“虚假优惠折价”。如果“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
    • 经营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有关法律规定的,应当如何处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0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机关和处罚种类、幅度已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未按规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