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有效合同,承包方的主要责任包括:工程质量责任、工程交付责任、竣工验收责任、工程保修责任等。承包方违反上述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1)工程质量责任。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应支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责任。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竣工验收责任。承包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4)工程保修责任。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2、对于有效合同,发包方的主要责任包括:经费保证责任、施工监督责任、误工赔偿责任、验收结算责任、工程未经验收使用的责任等。发包方违反上述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1)经费保证责任。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所需的文件,实行****或自筹的工程要保证资金供应人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的,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施工监督责任。发包方应派驻工地代表及监理(监理受项目法人即发包方委托,监理项目的范围:大、中型工程项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及住宅工程项目;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
(3)误工赔偿责任。发包方由于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给承包方造成停工、窝工、返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发包人未按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停工、窝工的,承包人可相应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
承包人对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无异议并继续施工的,在发生纠纷后,承包人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
(4)验收结算责任。发包方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工程价款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逾期组织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工程未经验收使用的责任。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因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承包人除对工程的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工程的质量承担责任外,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合同有效情况下,当事人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权利主张人自身的过错等几种情况。
4、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大小,合理划分缔约过错责任。原则上,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各方均应当认定有过错:
(1)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致合同无效的,发包方承担主要责任,承包方承担次要责任;
(2)无资质证书、借用资质证书造成合同无效的,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发包人承担次要责任;
(3)对于承包人转包的,由转包人承担主要责任,接受转包人承担次要责任;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转包的,发包人应与转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违法肢解分包工程的,按照非法转包的原则处理。
5、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原则上不应依据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但根据建筑市场的现状,本着节约资源,维护交易稳定的原则,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无效施工合同的认定、处理及责任
318人看过
-
无效施工合同的认定、处理及责任
325人看过
-
施工合同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认定有哪些
144人看过
-
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责任有什么
178人看过
-
施工合同双方违约责任是怎么认定的
361人看过
-
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
323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施工合同责任有什么相关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0在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施工人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和配合承包人的工作、按照合同规定向施工人支付工程价款、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组织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等如果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场地、技术资料,而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这些条件,或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在这里发包人承担违
-
施工合同双方责任违约责任如何认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17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与违约条款的适用问题存在两种观点,否定说认为合同解除导致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故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返还不当得利、赔偿损失等形式的民事责任。肯定说认为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又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对已发生的违约行为的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解除前的合同约定处理。
-
-
施工责任明确合同对工程有哪些范围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02工程施工责任明确合同的规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没有法律效力,只起到示范和指导的作用,如果合同约定和示范文本不同,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 一般通用条款来自于示范文本,专用条款的效力应优先于通用条款。 2.另外,这两条规定是不矛盾的。示范文本的意思时说,出现超过8小时的停水、停电可以工期顺延。合同约定是说8小时以内的停水停电工期不顺延。
-
有关施工合同第三者责任险收据的问题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81、是公众责任险。又称普通责任保险和综合责任保险,它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又可以分为综合公共责任保险、场所责任保险、承包人责任保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四类,每一类又包含若干险种。 2、是产品责任险。承保产品对消费者或用户及其他任何人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由此导致的有关法律费用等。 3、是雇主责任险。在许多国家都是强制保险业务,主要承保被保险人的过失行为所致的损害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