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公证处公证的收养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0:14:17 348 人看过

一、民法典公证处公证的收养是否有效

公证并不是收养生效的必要条件,收养办理了收养登记后,就具有法律效力。收养孩子后,办理收养公证的,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4: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证处相关文章
  • 民法典继承编中是否有公证的规定
    继承编中有公证的规定,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民法典婚姻编》(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
    2023-07-29
    326人看过
  • 民法典收养登记、公告、协议、公证、评估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收养登记、公告、协议、公证、评估有什么规定收养要办理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要在登记前公告。当事人自愿收养时,可以签订收养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二、不符合收养条件收养孩子怎么解除收养关系按照收养的相关法律规定,收养人需具备以下的条件:1、年满30周岁,无配偶男性收养异性养女的年龄差需在40周岁以上;2、无子女;3、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即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无
    2023-06-19
    285人看过
  • 民法典中公证前不出示遗嘱遗嘱是否有效
    一、民法典中公证前不出示遗嘱遗嘱是否有效民法典对公证前不出示遗嘱遗嘱是否有效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依法出具公证的,公证事项具有法律效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该项公证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放弃遗产需要进行公证吗按规定,继承人要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做相应表示,将会被视为接受继承。因此,继承人放弃继承时,公证不
    2023-06-19
    416人看过
  • 民法典中被立遗嘱人先死亡公证是否有效
    一、民法典中被立遗嘱人先死亡公证是否有效《公证法》规定,被立遗嘱人死亡的,并不影响公证的效力,遗嘱公证书是永久有效的,但有证据推翻遗嘱公证除外。可以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二、订立遗嘱必须符合哪些条件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
    2023-04-18
    122人看过
  • 未公证房产赠与合同是否有效?民法典解析
    房产赠与合同没有公证满足下列条件也是有效的,公证不是合同生效要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中长期居住权是否有效?民法典规定,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经登记的居住权是有效的。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
    2023-07-06
    210人看过
  • 民法典合同公证的效力有期限吗
    一、民法典合同公证的效力有期限吗民法典对合同公证的效力是否有期限没有作出规定,公证法规定,公证有效力是永久有效的,但有证据推翻公证事项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二、公证效力的概念公证效力,是指公证证明在法律上所起的效用和约束力
    2023-06-19
    273人看过
  • 民法典中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效,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效民法典规定,遗嘱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要件,所以没有公证的遗嘱,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二、遗嘱的形式有哪些(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办理。与其它遗嘱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二)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
    2023-04-19
    412人看过
  • 民法典中公寓是否有不动产权证
    一、民法典中公寓是否有不动产权证民法典中公寓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二、能否强制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产权证是可以强制办理的,当事人可以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判决书等材料,单方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
    2023-06-19
    142人看过
  • 民法典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哪个更有效
    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情况下,按遗嘱继承遗产,所以有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的情况下,一般是按遗嘱约定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民法典中遗嘱公证后多久可以撤销民法典对遗嘱公证后多久可以撤销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有相反证据推翻遗嘱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可以随时申请撤销遗嘱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
    2023-08-12
    62人看过
  • 民法典的收养效力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收养效力是什么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生效,收养关系生效后,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适用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二、哪些情形可以导致收养关系
    2023-04-19
    219人看过
  • 民法典中公证离婚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有效
    一、民法典中公证离婚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有效民法典规定,夫妻如果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经公证后,要办理离婚登记才有效,公证只是证明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但未办理离婚登记的,不具有约束力。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
    2023-06-17
    494人看过
  • 公证处可以直接确认收养公证的效力吗
    公证处可以直接确认收养公证的效力,首先来了解,办理收养协议公证,是由收养人或被收养人的住所地公证处管辖。收养协议公证办理的具体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出证。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办理收养的书面申请,按照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提供有关材料及其他所需的材料。公证处受理后,合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由公证处出具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当事人办理收养公证,应当按照规定向公证处缴纳费用。对不符合收养条件的,公证处不得出证,并向当事人说明拒绝出证的理由。办理收养协议公证的法律效力:收养协议公证的证据效力: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办理收养协议公证并不是必经程序,但是任何法律行为、文书经过公证后可以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如果发生诉讼,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或文书可以直接采证作为证据使用,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办理收养协议公
    2023-05-05
    156人看过
  • 民法典财产公证后能否再次公证吗
    一、民法典财产公证后能否再次公证吗民法典财产公证后能再次公证。财产公证是可以进行重复公证的,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二、单身能否做财产公证单身可以做财产公证。带上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去做财产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
    2023-06-19
    424人看过
  • 民法典公证处委托公证一次多少钱
    一、民法典公证处委托公证一次多少钱要收费的。是公证机关出具的只证明当事人委托行为和在委托书上签字的有效性的法律文书。公证机关在办理委托公证时,一般不进行实体上的审查,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后果,均由委托人享有或承担。二、办理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
    2023-05-19
    230人看过
换一批
#公证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证处
    词条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 更多>

    #公证处
    相关咨询
    • 民法典公证处的继承权可以在公证处公证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9
      1、申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受理。符合公证申请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 3、审查。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 4、出证。经审查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申请事项,公证机构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5、公证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
    • 民法典是否允许公证遗嘱?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25
      遗嘱不公证也是可以的。只要遗嘱具备以下这些条件,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 民法典中遗嘱未公证是否有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5
      《民法典》中遗嘱未公证与是否有效无关,只要遗嘱具备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以及形式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即可自继承开始后生效。
    • 民法典继承编中是否有公证的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4
      《民法典》中的继承编是有公证的规定,是规定在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形式中,《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除此之外,就没有关于公证的规定了。
    • 民法典规定父母在双方的财产公证处公证后才有效吗公证书有什么效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4
      公证书是公证机构证明活动的结果和书面表现形式,因此,公证效力又称为公证书的效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证具有三个基本法律效力。 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 其中证据效力是公证书的最基本的效力,任何公证书都具有证据效力。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则不是普遍的,只有特定的公证文书或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产生。 此外,公证书不仅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而且还具有域外法律效力。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