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现商标侵权应该怎样应对
发现商标侵权的应对是:
1.若当事人能够和解的,可以按照双方达成的和解方案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可根据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进行仲裁;
4.前述方式均无法处理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二、商标侵权起诉状怎么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认定为商标侵权:
1.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相同的商标;
2.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类似的商标;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
5.未经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又将商品投入市场;
6.故意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n(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n(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n(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n(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n(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n(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n(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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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商标侵权后被侵权人应该怎么做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28发生商标侵权后,被侵权人应这样处理:一般是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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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商标侵权的情况应该怎样处罚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16一般谈到商标侵权的处罚,主要是行政机关对于商标侵权行为损害公众利益进行的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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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了有人侵犯自己的商标权,应该怎么办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9发现有人侵犯商标权,可以找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依据具体情况会对侵权人做如下的处罚:1、立即停止售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处理时,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成立的,就会责令商标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会当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罚款在侵犯商标后有违法所得的,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产品,就会被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要是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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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企业的商标侵权侵权应该怎么办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7企业商标侵权之后,被侵权人会根据实际的损失来确定赔偿的比例问题通过诉讼方式,向侵权人索赔,这也是商标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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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同一侵权行为同时侵犯商标权和专利权应该怎么处理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8一是涉嫌侵权人均为个体工商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赔偿能力较弱。此类案件中,提起诉讼的原告大多为大型企业,因涉嫌侵权而被诉的被告均为个体工商户,被告均抗辩称涉案商品是从案外其他经营者处购买,对商品本身及商品外包装涉及的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缺乏基本保护意识。同时,在经营活动中还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如进货渠道不正规、进货清单发票等票据保存不善,其经营规模较小,赔偿因侵犯他人权利而造成的损失的能力也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