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缴纳出资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4:22:03 445 人看过

未适当履行出资义务主要包括不完全履行、迟延出资、瑕疵给付、出资不实的情况。

1、不完全履行。股东不按规定的数额足额缴纳出资、未交付(未足额交付)实物或者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形。

2、迟延出资。也称逾期出资,它是指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但未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和法定的期限缴纳出资或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形。在公司成立时,股东延迟出资可能导致公司不能成立;在公司成立之后,股东逾期不办理相关财产权转移手续可能会产生出资不到位的法律后果。

3、出资不实。是指对非货币出资标的物评估不实的情形,是不完全出资的一种特殊形式。评估不实是指公司股东以非货币出资时,评估价值明显高于其实际价格。由于非货币出资在价值评估上缺乏明确性和严格的标准,因而成为股东出资不实的常用手段。

二、股东没有出资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若股东出资的,则可能存在下列法律风险:

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

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完全履行相关文章
  • 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问题谁的责任?
    对于股东未按期缴付出资的责任是: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并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当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股东应该补足其差额。一、对于创业公司验资不够对于创业公司验资不够的处理: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二、法人监视股东的责任是什么(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四)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
    2023-04-04
    97人看过
  • 股东出资足额缴纳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因此,发起人或股东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及时足额缴纳出资。注册资本中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其认缴的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立公司所在地银行的专用账户。公司成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对于注册资本中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资产专业的方式、期限等做出规定,并按章程规定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和产权过户手续。(2)不得虚假出资或抽逃资本。即公司成立后,不得非法抽逃其出资或转走其出资。包括抽回其股本、转走其作为股金存入银行的资金、将已经作价出资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又转移与他人等。
    2023-06-09
    371人看过
  • 股东瑕疵出资包括情形有那些?
    出资虚假瑕疵;出资不足瑕疵;出资价值瑕疵;出资权利瑕疵;出资形式瑕疵;出资比例瑕疵。瑕疵出资指出资人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不包括根本未出资和履行出资义务后的抽逃出资行为。股东应足额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一法定义务。一、瑕疵出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出资虚假瑕疵,指股东于公司设立之时根本没有出资却声明已经出资,致使公司实际无任何实收资本而设立并有违该国法律规定的情形。此系最为严重的资本瑕疵情形,多数国家将此视为犯罪予以严惩。2、出资不足瑕疵,对于出资不足的瑕疵,可以理解为股东只足额缴纳了第一期出资,而以后各期均未交纳或只缴纳了部分,而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实。这是由于规定了分期缴纳制度而出现的新情况。3、出资价值瑕疵,是指实物、权利等出资的评估价值,高于评估对象实际价值之情形。4、出资权利瑕疵,是指用于出资的有形或无形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存在着权利上的
    2023-06-26
    237人看过
  • 股东缴纳出资需要验资吗
    股东缴纳出资不需要验资了。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修订后,注册公司不需要验资报告了,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股东缴纳出资是否是股东的独有权利?缴纳出资是股东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7-23
    198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
    首先,应按期足额认缴出资而不认缴的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不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的,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其次,非货币出资评估额低于公司章程登记额的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出资义务的特征有哪些1、出资义务的接受主体是公司。除公司外,股东不向其他任何主体履行出资义务,其他主体也不得接受股东出资。现代公司制度的最大特征,是公司法人责任与股东责任的分离,形成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也可以说是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不对公司承担任何责任。2、出资义务是严格的法律义务,不但股东不得自行放弃
    2023-08-13
    462人看过
  • 股东未按约定缴纳出资时,如何变更股权
    股东未按约定缴纳出资额的,如何变更股权(2)重新制定公司章程(3)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不能复印)(4)公章(5)各股东的身份证(6)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见下文)(1)变更申请((2)投资者名单((3)变更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决议(((4)公司同意修改公司章程((新股东签字)(5)公司股权转让协议1(原股东签字)(6)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表(身份证上签字并加盖公章)(7)。公司股权转让协议2(按规定签署)(8)公司执行董事委派经理(签字)(9)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随身携带,到工商局领取,并等待领取营业执照的通知到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后,需携带下列材料:(1)公司章程变更或章程修正案(2份),(2份)。股权转让协议正本和副本(2份),(3)。投资者变更为法人股东的,还应提供法人股东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份),
    2023-05-02
    234人看过
  • 股东未足额缴纳是否需要连带责任,股东出资的方式
    一、股东未足额缴纳是否需要连带责任公司清算后,如果股东未如实缴纳出资的,对股东以未出资的数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股东出资的方式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
    2023-06-17
    380人看过
  • 缴纳法人股东出资额的规定
    根据规定,主要股东不应高估或低估出资额,事业单位应注意保证出资到位的问题。股东出资是公司最基本的义务,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性资产,在与公司的商业活动中损害第三人利益,损害交易安全,而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的规定,因此有一些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元。公司法法人股东出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二)实物作价出资方式。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3-07-01
    452人看过
  • 股东认缴出资如何变更法人,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一、股东认缴出资如何变更法人股东认缴出资后,和变更法人代表无关的。股东作出变更股权决议后,公司就可以办理法人代表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二、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
    2023-04-18
    437人看过
  • 股东未按时缴纳出资领取300万分红
    是不可以分红的,股东分红是按实缴资本比例分配,虽然认缴但没缴足,分红是要受到影响的。一、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后还有股份吗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关系没有了,股东依然可以依照股份获得分红,但是公司章程中对股份的处理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一百六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二、股东分红是如何缴税的股东分红如何缴税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股东分红情形如下:1、如果股东是自然人,应当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收入,按10%的税率缴纳个人
    2023-04-03
    362人看过
  • 股东可以以哪些形式出资?
    除下列方式外,股东可以以下方式出资:一、货币出资。二、实物出资。三、知识产权。四、土地使用权。五、工业产权。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出资形式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德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能否以有价证券出资《公司法》没有将有价证券
    2023-08-07
    405人看过
  • 公司起诉股东要求缴纳出资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公司起诉股东要求缴纳出资有哪些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要其补足出资。其他股东也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起诉被告追究其违约责任。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二、股东未按规定出资的法律后果。未适当履行出资义务主要包括不完全履行、迟延出
    2023-06-02
    254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
    一、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二、构成抽逃出资罪一般会怎么判?(一)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二)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抽逃出资罪的量刑标准抽逃出资罪的量刑标准: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
    2023-04-14
    139人看过
  • 股东对未届缴纳期的出资受法律保护吗
    1、受法律保护。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对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已作明确约定的,股东对其认缴且未届缴纳期的出资所享有的期限利益受法律保护。债权人主张债务人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应当举证证明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股东存在恶意延长出资期限的行为,未能举证证明的,法院应当不予支持债权人要求追加债务人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的诉求2、法律依据:《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关于出资期限约定的注意事项1、期限约定要明确。随着公司法的修改,出资期限已经被取消,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出资期限,股东在签订出资协议时,明确的出资期限不仅意味着股东的权利义务,也为有股东逾期出资
    2023-03-03
    42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又称为不完全给付。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 更多>

    #不完全履行
    相关咨询
    • 股东出资未缴纳需补缴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3
      如没有实际缴纳,也是需要补缴的。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股东出资未足额缴纳有什么影响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30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股东有抽逃出资罪哪些情形构成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7
      股东抽逃出资罪的构成是: (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 (二)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三)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为了稳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其正常运作,国家特地通过公司法对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
    • 股东不出资占有股份的情形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03
      股东不出资却占有股份可能有多种情形,最常见的是股权代持和干股。 干股一般指没有实际出资而取得的股权,是股份无偿赠予的结果,而股东是指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因此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的背后逻辑就是有实际出资人负责出资,而代持人挂名持有股份,此种情况下也
    • 股东缴纳出资,股东认缴出资可以直接转账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5
      认缴制之后,资金到位不是把这笔钱打到公司账户就好,是要按照打款凭证,出具验资报告。所以应该是以出资股东本人的私人账户,打款到公司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