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01:20:28 315 人看过

劳动者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必须要双方协商好才可以;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几天

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具体规定如下:

1、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二、孕妇试用期阶段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仅以职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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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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