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原保险合同收入的会计和税务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0:24:17 189 人看过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和义务,承担被保险人的保险风险的协议。保险合同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对约定可能发生的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在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患病或者到达法定年龄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或期限。

在会计处理中,保费收入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与原保险合同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保险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计算确定保费收入金额:原非寿险合同,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原寿险合同分阶段收取保费的,按当期保费确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按一次性保费确定。原保险合同提前终止的,保险人应当根据原保险合同计算确定退还投保人的金额,作为退还保费计入当期损益。在税收待遇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称提供劳务所得,包括金融、保险所得。也就是说,原保险合同的收入应当属于提供劳务收入。保费收入的确认条件与会计准则基本一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委托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航空器,从事建筑业的,从事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12个月以上的,按照完工进度或者纳税年度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保险企业应当将保险合同的全部保费收入计入应纳税保费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保险企业支付的佣金不得直接冲抵保费收入。退保费可以冲抵总收入,但按以前确认的销售(经营)收入计算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等扣除项目,应当调整纳税。在会计处理方面,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满期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人身保险准备金和长期健康保险准备金。未到期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非寿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对已经发生但尚未清偿的赔款提取的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对尚未到期的寿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长期健康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长期健康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

在确认非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保险人应当按照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满期准备金,作为对当期保费收入的调整,并确认未满期准备金的负债。保险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精算确定的未满期准备金金额与提取的未满期准备金余额之间的差额,调整未满期准备金余额。

在非寿险事故当期,保险人应当按照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并确认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责任。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和已报告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和未报告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索赔费用准备金。已经发生并报告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对已经发生的、向保险人提出的、尚未结清的赔款提取的准备金。已发生但未报告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对已发生但尚未向保险人索赔的赔款提取的准备金。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已经发生但尚未结案的理赔可能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验损费、相关理赔人员赔偿等费用提取的准备金。

在确认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保险人应当按照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保险责任准备金,并确认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负债长期健康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人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底对未决赔款准备金、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充足性进行测试。经精算重算确定的相关准备金金额超过充分性检验日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余额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差额补足;经精算重算确定的相关准备金金额低于充分性检验日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余额的在充分性测试日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不得调整。原保险合同提前终止的,保险人应当冲减相关的未到期准备金、人身保险准备金和长期健康保险准备金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税务处理方面,保险公司根据精算结果计算提取的本期非寿险业务未满期准备金,大于上期提取的未满期准备金的,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小于未满期准备金的差额,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上期提取的公积金,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未到期准备金,是指保险企业非寿险业务在准备金评估日提取的保险责任未到期准备金,包括保险企业非寿险业务为保险合同项下保险责任未满一年(含一年)提取的准备金,对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未到期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和对到期保险责任提取的长期责任准备金。根据本期精算结果计算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保险责任准备金,准予税前扣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如何处理固定资产处置费用的会计和税务问题
    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处置费用,即:,所谓处置费用,是指企业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义务所确定的费用,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照现值计算确定。油气资产处置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油气开采》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处理。但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如有变动,不得扣除。从以上会计和税收规定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但税法不包括国际惯例。事实上,这没有什么区别。根据国际惯例,国际公约缔约国往往规定国际公约优先于国内法,因此这并不构成会计法与税法的区别。二是税法符合会计规定,但规定了例外原则,即提取后改变
    2023-05-08
    271人看过
  • 如何处理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会计和税务问题
    如何处理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会计和税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20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或五年摊销法摊销,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1。领用时按低值易耗品的账面价值分摊相关成本费用,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2)55摊销法。可按“低值易耗品(库存)”、“低值易耗品(在用)”和“低值易耗品(摊销)”进行明细核算。领用时,借记“低值易耗品(在用)”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库存)”科目;摊销时,按低值易耗品账面价值的50%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摊销时报废时,低值易耗品的账面价值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低值易耗品已经毁损、灭失,不能使用的,其账面价值转入当期成本费用。税收待遇。《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
    2023-05-08
    193人看过
  • 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实务中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价税分离记账法,二是价税合计记账法。究竟采用哪种方法更合理?两种方法的分析诊断1.价税分离记账法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第二条二款规定,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会计分析:纳税人销售免税项目,尽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开具给购买方的普通发票金额应该是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合计数。如果不向购买方收取销项税额,纳税人的“补贴收入”从何而来?会计处理:销售免税项目时,借记“银行存款”等
    2023-05-04
    429人看过
  • 如何处理旅游业务收入的会计处理
    旅游业务收入的会计处理组团接待机构的业务收入为组团机构按照拨付标准和规定拨付的综合服务费、城际交通费、附加服务费、全程陪同费等。拨付的资金构成集团组织的营业成本和集团组织的营业收入的一部分。为计算接收集团的经营成果,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无论资金是否已收到,均以向相关集团出具的“拨款单”的时间和金额作为计算当期营业收入的依据,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实际收到组委会资金后,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账款”账户。【例】4月3日,某旅行社(接待机构)向B旅行社(组织机构)发出资金结算通知,金额为9.64万元。付款已于4月5日收到。根据相关文件,会计处理如下:①4月3日,拨款通知发出时:借方:应收账款-国内结算应收账款(b旅行社)96400贷方:主营业务收入96400②4月5日,收到资金时:借方:银行存款96400贷方:应收账款-国内结算应收账款(b旅行社)96400
    2023-05-08
    258人看过
  • 企业租金收入如何处理财税问题
    一、租金收入的所得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提前收取租金的情形进行了重新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条例》第9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按本条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分析,提前一次性收到租赁期跨年度的租金收入,既可以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应付租金日期确认收入,也可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条例》第19条规定,企业取得的租金收入,要按合同上约定的应收租金的时间来计缴企业所得税。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中也做出补充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已
    2023-05-05
    492人看过
  • 金融企业呆账如何处理的税收与会计问题
    金融企业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认定的条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资产。目前我国金融企业的呆账处理,主要是通过计提准备及核销的方式。《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税前扣除政策有了相应的调整,应予以重点关注。现行呆账准备计提金融监管和会计核算规定金融企业呆账计提与核销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等。《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按照国际惯例,规定金融企业计提的准备包括一般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两大类。其中,一般准备在利润分配中提取,用于防范金融企业整体经营风险;资产减值准备在成本中列支,用于防范资产损失减值风险。资产减值准备按可能发生损失资产的类型,进一步细分为贷款损失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贷款损失准备又划分为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两类,专项
    2023-05-04
    26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保理合同纠纷问题如何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5
      解决的办法有3种:第一是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第二是调解,双方在调解委员会的居中调解下,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第三是和诉讼,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无法和解、调解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提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保理合同
    • 跨期收取的租金会计和税务收入确定有何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会计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税务按照①开票②账面确认收入孰早来进行申报
    • 如何处理保管合同纠纷的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8
      保管合同发生纠纷的,可以向协商处理,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可以向管辖法院起诉,向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咨询律师请求帮助。
    • 建造合同收入计提和开单结算的会计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工程价款收入应于其实现时及时入帐。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1)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于合同完成,施工企业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结算时,确认为收入实现,实现的收入额为承包双方结算的合同价款总额。 (2)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的工程合同,应分期确认合同价款收入的实现,即: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为承包合同
    • 社保问题收入会计分录怎样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8
      我来回答一下社保问题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吧,一般是这样做的: 五险一金帐务处理1、银行扣缴五金时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其他应收款-职工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2、计提住房公积金时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贷:其他应交款-住房公积金3、交纳住房公积时借:其他应交款-住房公积金贷:银行存款4、发放工资时扣除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借: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