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民法在特定条件下生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0 13:20:11 462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合同中规定的条件可以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两类。生效条件是指限制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而解除条件则是限制合同失效的条件。在附条件的合同成立以后,当事人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以不正当的方式促成或阻止条件的成就,而只能听任作为条件的事实自然发生。

合同中规定的条件可以分为两类:

一是生效条件,又称为延缓条件,它是指限制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

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条件,则合同在成立以后还不能立即生效,必须待生效条件成就以后,合同才能产生效力,当事人才可以实际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二是解除条件

解除条件也被称为消灭条件,它是限制合同失效的条件。

如果合同附有解除条件,则合同已经实际发生效力,只有在条件成就时合同才失效,如果条件不成就则合同将继续有效。

在附条件的合同成立以后,在条件未成就以前,当事人均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以不正当的行为促成或阻止条件的成就,而只能听任作为条件的事实自然发生。这里所说的不正当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道德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促成或阻止条件的成就。

附 条 件 合 同 解 除 条 件 有 哪 些 ?

附条件合同解除条件包括:

1. 先履行抗辩权行使期限届满;

2. 解除权人发出解除通知;

3. 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4. 债务人提出减轻债务的方案并得到债权人认可;

5. 债务人的债务已到期;

6. 债务人的债务未到期;

7. 债务人的债务已届诉讼时效期间。

在附条件合同中,当解除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因此,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解除条件,以避免发生纠纷。

合同中规定的条件可以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两类。生效条件是指限制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而解除条件则是限制合同失效的条件。在附条件的合同成立以后,当事人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以不正当的方式促成或阻止条件的成就,而只能听任作为条件的事实自然发生。当解除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因此,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解除条件,以避免发生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16: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先履行抗辩权相关文章
  • 民事行为有效的条件有哪些,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特征
    民事行为有效的条件有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特征是行为成立时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下、缺乏法定有效条件等。一、民事行为有效的条件有哪些民事行为有效的条件有: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有效发生,是当事人实现意思自治目的的关键。但是,民事法律行为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具备完全有效的条件。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特征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特征如下:1.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欠缺法定有效要件。2.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成立时有效还是无效处于不确状态。3.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的确认。三、民事行为的效力状态都有哪些民事行为的效力状态可分为有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有效民事行为有效
    2023-07-14
    217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要约生效条件为哪几种
    一、民法典规定要约生效条件为哪几种(一)内容具体确定。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要约人必须是能够确定的;受要约人一般也是特定的,但在一些场合,要约人也可以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包括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可成立。(二)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要约是要约人向相对人(受要约人)所作出的含有合同条件的意思表示,旨在得到受要约人的承诺并成立合同,只有要约人是特定的人,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三)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要约必须经过相对人的承诺才能成立合同,因此要约必须是要约人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一般为特定的人,但在特殊情况下,对不特定的人作出又不妨碍要约所达目的时,相对人也可以是不特定人。(四)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人发出的要约
    2024-02-06
    354人看过
  • 在民事法律中附条件的行为具备哪些特点
    一、在民事法律中附条件的行为具备哪些特点1.条件应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应是不确定的事实,也就是说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当事人不能肯定。3.条件是由行为人约定的事实。二、附条件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附条件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三、附条件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终止合同的条件达成时,合同就会解除,合
    2023-10-06
    61人看过
  • 在哪些特殊条件下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经营需要,在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劳动时间:(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务院关于严格制止企业滥发加班加点工资的通知》中规定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营业的;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由于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等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抢修的;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进行抢救的;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
    2023-08-17
    429人看过
  • 在哪些条件下适用定金罚则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事由。一、定金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的定金的法律效力具体如下: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适用定金罚则。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二、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定金能要求退回吗一般而言,适用定金罚则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定金合同有效;第二,主合同有效;第三,当事
    2023-04-11
    221人看过
  • 一般要约在什么条件下生效
    (一)内容具体确定。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要约人必须是能够确定的;受要约人一般也是特定的,但在一些场合,要约人也可以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包括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可成立。(二)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要约是要约人向相对人(受要约人)所作出的含有合同条件的意思表示,旨在得到受要约人的承诺并成立合同,只有要约人是特定的人,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三)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要约必须经过相对人的承诺才能成立合同,因此要约必须是要约人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一般为特定的人,但在特殊情况下,对不特定的人作出又不妨碍要约所达目的时,相对人也可以是不特定人。(四)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人发出的要约的内容必须能够表明:如果对方接受要
    2023-02-16
    400人看过
  • 中小股东在特定条件下的退出
    原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新法:有限责任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本法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增加理由:有些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权益受损害的中小股东又无法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那样可以通过转让股份退出公司,致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此,应当增加在特定条件下中小股东可以退出公司的规定。
    2023-06-05
    188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存在特殊诉讼时效
    特别诉讼时效的情形有:1、短期时效。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2、长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3、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特点有:1、非讼性,选民资格案件除外;2、审判组织的特殊性,独任制为原则,单一式合议庭为例外;3、审级制度和审限的特殊性,一审终审审限较短;4、级别管辖,一律由基层法院管辖;5、免交案件受理费;6、救济机制的特殊性,不适用再审;自带救济。特殊诉讼时效还存在吗特殊诉讼时效是指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制定的诉讼时效。在适用时,特殊诉讼时效优先于普通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特殊时效(特别法)优于普通时效(一般法),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中,“……。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法律另有规定”,即是民
    2023-08-02
    261人看过
  • 民事行为在哪些情况下效力待定?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又称效力未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因(一)此类合同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不同,它并非因为当事人故意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是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合同可撤销。主要是因为,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和处分能力所造成的,这类合同并非不可补救的。(二)这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是符合权利人利益的。(三)有利于促成更多的交易,也有利于维护相对人的利益。《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
    2023-07-06
    187人看过
  • 村民小组表决生效条件有哪些
    农村选举的程序与制度包括以下几个要点:首先,必须于投票前五个工作日内公布相关议程事项,其中包括详细的投票日期、地点以及投票方法等内容;其次,在投票日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工作,预备好投票箱、选票以及选举结果报告单等所需设备;再者,投票期间需要严格划分并布置选举会议席位及投票站点,合理设立选票分发点及其专属的保密写票间、投票区以及旁观代写区域;接下来,需向广大村民公示或教导如何正确进行投票操作以及应对其他选举过程中的特殊情况;最后,落实所有必要的后续工作。整个投票过程将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导和组织大型选举会议予以实施。对于居住较为分散的村民,为了方便其参与投票,可适度安排额外的投票点。在选举进行时,还应设置专门的保密写票间供选民使用。对于年迈体衰、身体残疾以及患有疾病而不能亲自到现场参加投票的村民,只要得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组的审核批准,即可设立流动投票箱,每个流动投票箱都应有由三
    2024-08-09
    458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在什么条件下生效
    夫妻财产约定在满足如下条件的情形下,就依法生效:夫妻双方自愿、协议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协议、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等。一、协议书的正确写法双方在定立协议书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订立协议书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协议书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协议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夫妻间借款协议有效的吗?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满足法定条件就有效。法定条件吗包括: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等。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如果借款是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笔借款也可以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三、合同签字了没盖章有效吗合同签字了没盖章事有效的。合同采用签字或者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发生签订的,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能够使得合同成立。根
    2023-03-22
    109人看过
  • 特长生入学条件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招生试点学校要加强对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领导,做到测试要求明确、测试程序严格、测试结果公正。测试标准的制定即要体现不同类型艺术人才的培养规律,又要考虑招收艺术特长生对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引导作用。要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合理确定测试合格比例和优秀率。青岛中考特长生政策是多少分可以报名?(1)凡是符合青岛中考特长生报名条件的、且具有一定体育、艺术特长的中考考生,均可报考相关学校特色团队。(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特色团队招生学校。每位考生均须按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学校,只完成其中一项报名工作的视为弃权,逾期不再补办。(3)每位考生不能兼报、申报多所学校的,视为弃权;每位考生特长专项不可兼报,只能选择一个专项参加考核,选择多项考核的,视为弃权;现场报名时申报的学校必须与网上填报志愿学校一致,不一致的,视为弃权。(4)考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由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有
    2023-07-05
    296人看过
  • 债权人在代位权下债权主体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合法、确定;2.债务人须迟延履行到期债务且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情况: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条件为:1、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二、代位权行使的实质是什么?代位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4、债务人的债权没有人身专属性。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
    2023-06-21
    350人看过
  • 法定继承在哪些情况下发生?
    法定继承一般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任何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为明示放弃;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如不放弃需明示;遗嘱继承人因杀害被继承人等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遗嘱全部或无效部分后,无效部分所处分的遗产;遗嘱或遗赠协议没有处分的遗产。丧失法定继承权的情形《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
    2023-08-08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更多>

    #先履行抗辩权
    相关咨询
    • 哪些条件下可以让遗嘱生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24
      遗嘱生效的条件如下: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处分的是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四、遗嘱的内容合法。 五、遗嘱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六、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 那么在哪些条件下劳动合同才会生效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7
      在下列条件下劳动合同生效: 1、合同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 法律规定哪些条件下合同有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9
      合同具备以下条件有效: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在哪些条件下犯法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0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前段时间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实践中,由于一些非专业
    • 民法典规定在15给人打下欠条,欠条能否生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4
      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主要看欠条的内容是什么。15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年龄相当的一定的民事行为。所以,这就要看欠条的内容属不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处理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