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产品设计专利如何判定侵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1 14:50:31 82 人看过

一、外观产品设计专利如何判定侵权

外观产品设计专利判定侵权的条件:

1、行为人存在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故意;

2、行为人客观上擅自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3、专利权人产生实际损失;

4、损失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专利的侵权如何判定

1、有法律效力的专利权遭受到侵害、被侵害的专利必须是有效存在的。

2、存在侵权的行为、行为人在行动上存在着侵害专利权人的专利权的举动;

3、侵权是为了以生产经营的方式谋取不法利益、如果行为人采取的是非生产经营的方式的话吗,这种行为不是侵权行为;

4、行为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允许。

《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三、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如何缴纳

外观设计专利年费缴纳的方式是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按照法定标准足额缴纳。且期满未按规定缴纳的,应当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期满仍未缴纳的,专利权终止。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

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n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5: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产品外观与专利外观设计相似竟已经构成专利侵权吗
    产品外观与专利外观设计相似构成专利侵权吗产品外观与专利外观设计相似构成专利侵权。《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5-05
    457人看过
  •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一)行政责任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二)民事责任1、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2、赔偿损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3、消除影响。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三)刑事责任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
    2023-03-01
    89人看过
  • 外观设计专利有年费吗,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认定步骤
    一、外观设计专利有年费吗外观设计专利是有年费的。【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认定步骤: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有三个步骤: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三、外观专利图片要求是什么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要求,外观设计专利的视图要求为:1.就立体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
    2023-06-26
    89人看过
  • 如何判断组合产品外观设计是否侵权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涉嫌侵权产品之间的区分在于观察它们是否符合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定义。通常情况下,产品的功能和用途是我们判断的基本标准,同时还需参照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中对相关商品进行的详细分类。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在功能及用途方面完全相同,即可认定这两种产品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反之,若两者在功能及用途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则可认定这两种产品既符合相同的特征,又不具备相似之处,进而排除了专利侵权的可能性。《专利法》第五十九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2024-08-08
    219人看过
  • “笔座”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
    [案情]请求人汕尾加利迅电子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16日向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诉被请求人深圳市××公司侵犯其名称为笔座(磁力吸挂式)(专利号ZL00334120.8)外观设计专利权(下称本专利)。请求人称其拥有名称为笔座(磁力吸挂式)(专利号ZL00334120.8)的中国专利。被请求人生产并销售的D188悬空笔产品与请求人拥有的ZL00334120.8号专利完全相同,并在《玩具世界》上发布了侵权产品的广告,给请求人造成了损失,请求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判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和模具,并公开赔礼道歉,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侵权行为。请求人同时提交《玩具世界》杂志复印件、被请求人网页资料和被控产品样品以及购买该被控产品的票据。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后决定受理该案,并依法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于2002年7月30日到被请求人经营场所送达有关文
    2023-06-08
    379人看过
  • 外观设计对比要素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怎么认定
    外观设计对比应当涵盖被比外观设计的全部要素,在先外观设计必须证明自己已经充分公开了该外观设计,这是认定外观设计侵权的关键所在。进行对比的外观设计应当属于相同或近似种类产品的外国设计进行对比的外观设计应当属于相同或近似种类产品的外国设计,有两点要求:一是外观设计本身属于相同或近似种类的产品;一是外观设计的“外观”相同或近似。外观设计对比应当涵盖被比外观设计的全部要素外观设计对比应当涵盖被比外观设计的全部要素,包括形状、结构、图案、色彩、三维特征等,对全部要素进行全面的对比之后再综合判定是否属于相同或近似的外观设计。对整体“外观”的判断,缺一不可。在先外观设计应当充分公开在先外观设计应当充分公开,既包含了清楚完整的公开该外观设计,又包含了在相当的范围内公开了该外观设计,两层含义缺一不可。清楚完整,要求在先外观设计将其本来面貌原封不动的公之于众;相当范围公开,要求公开该设计的受众具有足够大的群体
    2023-05-05
    85人看过
  • 外观专利侵权产品侵权问题
    1、协商调解处理,如发送维权或停止侵权的律师函、告知函。2、申请行政查处。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如有行政执法权的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查处。通常要提交要求进行行政查处的申请书并附具初步证据,包括涉嫌侵权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专利证书,侵权产品、比对意见,比对结论。3、到法院起诉侵权诉讼。简要流程如下,提交起诉状并附具侵权的证据,通常包括涉嫌侵权人的主体资料,专利证书,侵权产品,公证购买的侵权产品,确定损失赔偿的证据等。外观专利侵权的如何赔偿外观专利侵权的赔偿,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
    2023-07-21
    322人看过
  • 装修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装修应为专利法上的使用行为不侵权。1、外观设计专利权控制的行为范围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人基于其智力活动而创造出的工业产品之新设计,该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通过工业产品之载体来表现,从而实现外观设计与特定产品的结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基于外观设计专利是无形的工业产品设计方案与有形的工业产品相结合的特征,法律要妥善地规制与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权,只能从调整有形的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等环节入手。基于专利“专有权利”的绝对权性质,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除非法律有例外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上述受外观设计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否则构成侵犯专利
    2023-05-03
    128人看过
  • 如何否定外观专利产品
    法律综合知识
    否定外观专利产品:一、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二、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三、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2024-05-05
    297人看过
  • 正确把握外观设计和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涵义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同,外观设计是从产品美感的角度出发的,它表现在产品外部,是关于产品外表的装饰性或艺术性的设计。同时,受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还必须是能够在工业上应用的,如果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不能为生产经营目的而用工业的方法复制出来,就不是我国专利法意义上的外观设计。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工业品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农产品、畜产品、自然物均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所谓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指某种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似,而且该产品与外观设计被授权时指定使用的产品类别相同或者相类似。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不仅要看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与权利人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是否相
    2023-03-03
    477人看过
  • “化妆品包装瓶(14)”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
    「案情及处理」请求人柳某2000年10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化妆品包装瓶(14)”的外观设计专利,于2001年4月5日被授予专利权,专利号为ZL00341851.0.请求人柳某发现×××化妆品有限公司制造与其外观设计专利相近似的产品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作出了认定侵权成立,要求被请求人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及模具、赔偿请求人的经济损失的处理决定。被请求人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决定不服,遂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不服中级人民法院维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中主要的上诉理由称:(1)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作出处理决定前,未告知被请求人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和理由,未依法保障被请求人的陈述及申辩权,违反《行政处罚法》第31条及32条之规定,属程序违法;(2)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无权对被请求人提交国家知识产权
    2023-06-08
    154人看过
  • 专利侵权诉讼中如何判断外观设计的近似性
    实践中,相同的外观设计不难认定,假如两者的外形、图案、色彩及其组合等全部要素相同,则为相同的外观设计。比较困难的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的认定。外观设计相近似是指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的外形、图案、色彩及其组合基本相同,其中一些微小的差别完全不足以引起普通消费者的注重,使普通消费者对两种产品产生混淆,误认为此即是彼。在判定相近似的外观设计时,普遍采用的是设计要部比较法。设计要部是外观设计专利中设计人独创的富于美感的主要部分,亦即设计人通过创造性劳动而完成的外观设计专利的创新点。要部相同或相近似是构成相同或相近似的外观设计的必要条件,要部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是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不构成侵权。《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
    2023-05-05
    116人看过
  • 外观专利侵权怎么办,如何应对外观专利侵权
    一、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在实践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一般采取以下三个步骤: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从而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二、外观专利侵权赔偿一共有五种计算方法:1、权利人损失根据专利法第65条和法释[2015]4号第20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
    2023-03-22
    471人看过
  • 民法典外观侵权怎么确认,如何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一、民法典外观侵权怎么确认当事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违反法律规定,使用专利权人的外观设计专利,给专利权人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六条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
    2024-01-03
    9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外观专利侵权,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与外观设计侵权的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0
      如果外观设计系抄袭或者摹仿著作权人的美术作品而产生,著作权人可以根据专利法第23条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保护在先合法权利原则是商标法、专利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原则,也是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体现,是解决所有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管理机关或者法院可以直接认定或者判决抄袭或者摹仿著作权人的作品而产生的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的行为侵犯在先的著作权。
    • 什么是外观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如何处理,专利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19
      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六种: 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 产品的色彩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 在具体判断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12月21日通过)第
    • 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侵犯专利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6
      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不构成侵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专利法关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表述中,没有使用行为,因此被控侵权人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不构成侵权。
    •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应该怎么认定, 如何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31
      判断是否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当首先明确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产品范围,应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可以用于理解该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1、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侵权诉讼中,应当提交其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图”,说明其外观设计保护的独创部位及内容;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已向中国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设计要点图”的,专利档案可以作为认定外观设计要点的证据
    • 法院如何认定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如何确定外观设计的产品是否相同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3
      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的,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法院应当根据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确定产品的用途,可以参考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 法院应当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