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规定[已被修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9:57:57 175 人看过

发文单位:市政府

发布日期:1989-7-21

执行日期:1989-8-1

失效日期:1998-1-1

第一条为实施国务院《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本市具体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楼堂馆所(包括全民所有制单位与集体所有制单位合建的楼堂馆所)的建设,凡列为《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的建设项目,均应执行“先审计,后建设”的原则,按照本规定,由审计机关对建设单位报批《项目开工报告》前的各项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中央所属单位的项目,中外合资、合作建设的旅游旅馆(含宾馆、饭店)项目,本市的建设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项目,报国家审计署审计;本市的建设总投资不足3000万元的项目(包括经市计划委员会批准,由本市与中央所属单位合建的项目),由市、区、县审计局按下列分工进行审计:

一、市级机关、团体和市属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由市审计局审计。

二、中共区县委,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区县政府、区县政协的项目,由市审计局审计。

三、除上述第二项以外的区县机关、团体,区县属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由区县审计局审计。

本市的全民所有制单位与集体所有制单位合建的项目,按照全民所有制单位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区、县审计局审计。

第四条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有关资料。

二、按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审批文件。

三、项目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凭证。

四、项目的资金来源。

五、资金落实情况及专户存入建设银行的凭证。

六、《项目开工报告》。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申报《项目开工报告》前,必须先向审计机关申请审计。

申请审计时,必须提供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银行的批准文件和项目的有关帐目、财务计划、物资采购计划。

未经审计的,市建委不审批其《项目开工报告》。不许其开工。

第六条审计机关应在接到建设单位的审计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并将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发送建设单位和市建委。

第七条楼堂馆所项目开工前审计的工作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第五章规定办理。

第八条违反本规定,由审计机关给以下列处罚:

一、未经审计擅自开工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停工,并按其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1%予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负责人处以相当于本人3个月基本工资总额以下的罚款,并提请其上级部门予以行政处分。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象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负责人处以相当于本人2个月基本工资总额以下的罚款。

三、对未经审计擅自批准《项目开工报告》的直接责任人提请其所在单位予以行政处分。

第九条被处罚单位和个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申诉。

第十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1989年8月1日起施行。

市政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审计机关相关文章
  • 批转市建委拟订的《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暂行办法》[已被修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建委拟订的《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程序,根据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建建〔1994〕372号)要求,结合本市情况,制订本办法。本办法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土木工程、管线敷设及一定限度内的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均须按本办法规定办理报建手续。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项目立项和投资计划获得批准后,工程发包前,按项目的不同规模及座落地点,由
    2023-04-22
    405人看过
  • 国务院:加强三公经费、楼堂馆所建设等审计
    据消息报道,国务院近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国务院要求,发挥审计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要看好公共资金,严防贪污、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共资金安全。把绩效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密切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促进减少财政资金沉淀,盘活存量资金,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把钱用在刀刃上。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推动俭朴政府建设。
    2023-06-07
    301人看过
  • 挪用专项资金建设楼堂馆所问题查处纪实
    2001年4月,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审计组在对1999年及2000年铁路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中,从建设程序合法性和资金来源合规性两方面入手,查出某铁路局越权审批、挪用巨额铁路建设专项资金违规建设楼堂馆所---某铁路文体活动中心的严重违纪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发现线索进行延伸审计审计人员在审查某铁路局2000年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时,发现其中的"某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说明"栏中标注"文化活动中心,由局建设项目管理处负责完成",当年计划安排3000万元,累计安排投资已达5.1亿元。根据该项目投资额巨大、建设年度较长的特点,审计人员判断其很可能是"楼堂馆所"项目,为此进行了延伸审计。经现场实地勘察,发现该"文化活动中心"实际建设内容主要为四星级标准的宾馆。25层的主楼中,星级客房占了20层,会议中心、裙房中大宴会厅、商务中心、大舞厅及KTV包间、游泳池与桑拿浴室等多种高档的酒店设施
    2023-04-24
    251人看过
  • 甘肃省工业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暂行规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工业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保障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我省境内的工业建设项目,均适用本规定。非工业建设项目,涉及职业安全卫生的问题,亦参照执行。第三条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有关规定。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措施和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第四条各级计划、基建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三同时”工作。在组织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编制和审批计划任务书时,应同时考虑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措施和设施所需的投资。第五条设计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措施负设计责任。在编制初步设计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设计要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第六条初步设计会审和竣工验收,应有劳动、环保、卫生等部门
    2023-02-27
    388人看过
  • 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已被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保证采暖用户的正常采暖,维护供暖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锅炉向住宅供暖的单位(以下简称供暖单位)及其采暖用户(包括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市、区、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住宅锅炉供暖工作的管理机关,负责监督、检查本规定的实施。市、区、县住宅锅炉供暖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供暖办)负责住宅锅炉供暖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住宅锅炉供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征得房地产管理机关同意;工程竣工后,必须有房地产管理机关参加验收。新建、改建、扩建住宅锅炉供暖工程需在当年向住宅供暖的,应在当年9月底以前完工。第五条供暖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确定的采暖用户和相应的供暖设备,供暖设备必须能够正常使用;(二)有相应的专业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及培训合格的司炉、维修、化验等人员;(三)有满足正常供暖需要的资金。第六条房地产管理
    2023-04-22
    363人看过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控制投资规模,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1991]43号《关于继续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国发[1991]43号《关于继续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开工前审计制度。大中型建设项目和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楼堂馆所项目(不包括技术改造项目,下同)的开工报告,须先经审计机关审计,方可向有权审批机关报批。小型建设项目和3000万元以下的楼堂馆所项目开工前,须先经审计机关审计,方可向有权审批开工的机关办理项目开工手续。第三条项目开工前审计程序是由建设单位同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申请并报送有关资料,审计机关受理项
    2023-04-24
    323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计机关,是指国家对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经济效益进行审查监督的专门机关。依法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权;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 审计机关的职责主要包括对法定事项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提... 更多>

    #审计机关
    相关咨询
    • 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如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5
      违反技术改造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改变技术改造项目内容搞基本建设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并按有关程序重新报批;在技术改造项目中将建设成本挤列生产成本,造成各种税费漏缴的,应予以补缴。
    • 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四条是怎么回事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22
      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中发现有以下问题的,不予出具同意开工的审计意见书:(一)项目资金来源及其它资金来源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未按时到位;资金不落实。(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完备。对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中发现的其它问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有的,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程序,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 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对建设项目有哪些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8
      《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测、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2
      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中央政务部门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申请,组织或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